■偷鸡

作者: 不南邦 | 来源:发表于2021-12-23 18:36 被阅读0次

    1.

    几年前我搬到大理的月溪村,租了田种菜种米种果树,让后养了鸡鸭鹅,生活简单却也衣食无忧。

    我把鸡鸭鹅养在田里,用简单的树枝木材和铁丝网围了圈子,从来也不锁。隔壁田里的老乡们都是老实人,我和他们相处融洽,我不怕有人偷(也更愿意相信咱们农村是淳朴的),老乡们还经常帮我照看鸡鸭鹅。

    2.

    在田里养鸡鸭鹅五年之后,有一天早晨我去到田里,发现十几只鸡鸭鹅被偷得剩下一只公鸡两只母鸡。不远处的阿姐来告诉我,她的鸡鸭鹅也被偷了,而且她还盖了水泥房,晚上锁好的,还养了狗。另外还有个阿奶的20几只大鹅全被偷的了,她很伤心,她围得高高的铁丝网,同样阻挡不了小偷。

    大家很生气,都说他们知道是谁偷的,就是村子里的那个好吃懒做、不务正业的男人!他经常偷别人的家禽!可是他们逮不到他作案的证据,大家无可奈何,于是只能继续做好防卫措施,养更凶的狗,筑更坚固的围墙和房子,还有的老乡决定偶尔晚上在田里屋子里过夜…。

    3.

    这件事,是我在大理美美日子中一道小瑕疵,但我仍然喜欢大理。

    其实这件事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村里为了改善便利而在田间修水泥路所引致的结果。有了水泥路,农民有了便利,可也方便了小偷开着三轮车或汽车直达每一块田边,偷了鸡鸭鹅就可一股脑的装车带走。

    若在以前,贯穿田间的是只容一人行走的田埂,小偷就算偷也不过偷一两只,然后隔天村民肯定发现了,然后每个人都会开始防范,然后小偷也就没有什么好的下手机会了。

    所以说,村里给修路这件事,毕竟是利多于弊,被偷了家禽的村民,大家不会去怪修了路,就怪小偷太猖狂,所以合力做好防范工作,彼此照看不让小偷再得手,最好能将他揪出来浸猪笼…。

    我们自由自在的玩,偏偏有人打着偷鸡摸狗的坏主意。(阿伦/攝)

    4.

    是这样的,昨天(也可能是前天?),我抽空去阅读简友们关于台部落的文章,以及文章下的留言和互动。虽然有不少作者都惊讶于台部落的存在,也因文章被盗而感到震惊,有一位大佬级别的简书用户也发表了意见,我当时把这意见抄了下来:

    “无聊的事情,我自己又不是作家,谁爱盗谁盗去,整天跟着起哄没意义。”

    首先要说明,这位简书用户是反感或反对在简友曝光台部落的文章中放了一张他的简书主页的截图,所以要求去掉截图,免得该简友借那截图趁热度,赚一大笔贝。这个要求,我觉得挺合理的。

    我尊重这位简书用户发表意见的权力。但反过来,我也想请他尊重在台部落事件中受害的作者的维权之权利(我们接着应该讨论一下“义务”)。

    我呢,也不是那种能写出经典书的“作家”,但我写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的情感和努力的结晶。没有人必须喜欢我的作品,但也没有人可以爱盗就盗去。

    难道富人与穷人被欺负后去维权,前者就是为名誉而战,而后者就是活该?难道只因为我并非了不起的作家,维权就是“起哄”?我相信,并非莫言才可以对文章被盗而感到愤怒,并非钱钟书的作品被侵权我们才有资格“起哄”。

    5.

    我在月溪村住了五年,被偷走十几只鸡鸭鹅,小偷还得冒被狗咬的风险。我在简村住了两年,被盗300多篇文章,人家不流一滴汗。

    月溪村住了个小偷,三更半夜来偷鸡。而简村里却藏了个大盗,无时无刻、随时随地的盗文,这不是天方夜谭,更不是没有证据的罪行。

    6.

    回想起来,当年咱们几个农夫的鸡被偷了,村干部好歹还来了解情况,还安慰两句(比如要加强防盗啊,要把那臭家伙逮住啊),虽然也不赔我们钱,但总算是有诚意。

    可现在简村里出了盗贼,“村长”也不晓得在哪儿兜风,由得村民自己去四处讨公道。然后好了,最后来了个“村干部”,也不说做了什么防盗措施,开口就是一顿训…

    7.

    台部落既不是“借了”一张截图,也不是“借了”一张图片或一篇文章而已,台部落是暗地里从包括我在内的许许多多的作者的简书主页上取走了几千几万篇文章去赚钱。这是100%的侵权谋利。

    那么,有谁反感或反对吗?

    有谁出来说有意义的话吗?

    维权本是一份义务,至今某方是否正在执行它的义务?

    8.

    我把自己文章题目和内容界面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连我自己都反感,更不说是来阅读的人,许多人恐怕已经在心里暗骂或感到抵触了。

    实在非常抱歉,但我有理由这么做。

    因为我们(正在维权的简书作者)意识到这是应对/反制台部落盗文罪行的其中一个方法,也是支持维权的一种共同行为。

    9.

    我们都明白,维权是无奈甚至于无助的难题。

    在维权的运动中,首先难的是揭露真.相、了解真.相。然后难的是去冲锋陷阵,因为它不是一件轻松的活,费时费力费生命。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遭遇侵权时,首先必须是感到愤慨,然后也许会选择放弃(维权)。

    10.

    无论村里是否正尽力替我们这些微弱的写作者维权,也不管我们是否能强大到亲自去冲锋陷阵应对侵权者,没关系,人各有志也各有苦衷。

    但是,至少我们能给予维权者最大的支持;至少我们不要因为自己不在乎,就贬低了他人的努力和付出,更不要刻意去针对去打击想要维权之人,将维权视作没有意义的事

    ——事实上,生活中我们每一刻都在维护自己的权利与尊严。

    —— 事实上,有许多事比坐拥百万贝更值得表扬和令人骄傲。

    台部落盗用不南邦的文章之声明:-

    台部落未经同意,非法盗用/抄袭我(不南邦)发表在简书上的文章,并发布在其网站上( https://www.twblogs.net/u/5ee77b3229a78f6b01103a4a )。任何人在台部落网站上看到我(不南邦)的文章,请立即向谷歌 google 或有关部门举报!感谢你支持创作,感谢你反对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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