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读书日。前段时间看了一本书《写作这回事》,这本书的作者大作家斯蒂芬·金谈到读书与写作的关系。
斯蒂芬说:“你如果想成为作家,必须首先要做到两件事: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哪个作家都要干这两件事。”
斯蒂芬说他本人读书慢,但每年也要读七八十本。他一般上午写作,晚上阅读 ,但平时随身带书有空就读,跑步、开车都在听有声读物。
阅读好作品可以学到作者的风格、优雅叙事、情节发展、丰满可信的人物创作,还有实事求是的态度。阅读可以体验不同的风格,糅合不同的风格,这是个人风格形成之前的必经阶段。想成为一个作家必须广泛阅读。同时不断精炼并且重新定义自己的作品
斯蒂芬说:“很难想象那些很少阅读或根本不阅读的人竟然也打算写作,并且期望别人喜欢他们的作品。”
“你如果没有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有时间写作。道理就这么简单。”
“阅读让你知道,前人做过些什么,没做过什么,什么是陈腔滥调,什么会令人耳目一新,怎么写算言之有物或死气沉沉。你读得越多,下笔或者敲键盘时才越不会显得像个傻瓜。”
对于喜欢阅读的人来说。毛姆曾说:"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阅读让人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游荡于书中的世界,书中的意境。不知不觉,你读过的书会像你吃过食物,变成了你的血肉,骨骼。正如那句话:“你现在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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