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一部《窃明》横空出世,关于袁黑袁粉的争论在网上掀起持续至今的骂战;一部穿越类战争历史小说能掀起如此声浪,可见此书的确有其精妙之处。关于袁崇焕是否卖国的论点,此处咱暂不做赘述。单以当年书中的热血来祭奠十年后的此间少年。
《窃明》的成功不仅仅在于引发颠覆性历史观点的噱头。我们曾经的感动更多的源于盖州城下众军面对后金军的蔑视、源于“跃马辽阳格奴酋”的孤注一掷、源于面对后金马刀下仍然不屈抗争的东江军们。但书中长生军的成功,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就是“阵列重装长枪兵”的出现。书外不少争论也围绕这项兵种进行,多数读者认为,书中对长枪兵的战力有太多的夸大,现实中却并非如此。
从《窃明》的热血看长枪阵的兴亡长枪阵的早期优秀典型是马其顿方阵;此战术经由希腊重步兵方阵改良而成,在亚历山大大帝手中,它战无不胜,从尼罗河畔至海达斯佩斯河随处闪烁着长枪的锋锐。马其顿方阵由正规常备兵、轻装步兵、骑兵、辅助兵组成:其中正规常备兵为中坚武力,携带长矛(前期长13~14英尺,后期超过18英尺),配备直径2英尺的圆盾。该尺寸的盾牌不仅可以提供自身保护,也可以遮挡左侧战友的右半身,因而阵列作战时将构成攻防一体的高能动性战阵。整个方阵战术的核心在于严格的组织秩序,一人阵亡或受伤,后面的依次替补,因而在面对无秩序的散兵对手时,拥有碾压式的优势。但马其顿方阵等后续诸多重步兵方阵也存在同样的弱点:仅适用于广阔的战场,山地及崎岖地面将极大的限制方阵的整齐度,扰乱自身秩序,容易被敌方突破;防御力在重型标枪及弩炮攻击下显得过于薄弱;且侧面重骑兵及辅助兵被击溃后则将迎来方阵的末日;因而在第二次马其顿战争中,罗马军团虽然正面不敌,但在标枪及弩炮远程支援下,攻破马其顿方阵侧面后即攻入阵中展开屠杀,进而反败为胜,从此马其顿方阵走向末路,罗马迎来了自己的神选时代。
黑暗的中世纪同样也是长枪兵没落的时期,此时骑士小领主盛行,长枪兵仅由贫苦农民组成,在战场上主要任务是做一个好炮灰;文艺复兴的辉煌带动了整个军事界的变革,长枪阵也重拾自己的荣光。西班牙方阵、莫里斯方阵、古斯塔夫方阵依次登上血肉横飞的战场。
从《窃明》的热血看长枪阵的兴亡西班牙方阵
随着文艺复兴所带来的科技发展,早期火器进入人类视线,随即踏入战场。西班牙方阵由此诞生,该阵成熟时期由长枪兵及火绳枪兵组成,战阵中间以长枪兵组成攻击方阵,四角以小方阵火枪兵组成火力支援方阵。作战时由多个基本方阵水平排列,组成一个集团方阵,两边及中间布置火炮作为辅助火力,两边火炮外侧及后方布置骑兵,防止敌方发起针对两翼及侧后的袭击;这样的方阵可以远处枪射,近处长枪突刺,进而攻守兼备,但是缺点同样明显,当敌方选择一方进攻时,则意味着另一面的火枪兵看不到敌人,造成火力浪费。
而荷兰人莫里斯则是在西班牙方阵的基础上进行改良,造就莫里斯方阵。针对西班牙方阵的缺陷,莫里斯将火枪兵集中于两翼,并赋予其更高的机动性及自主性。火枪兵既可在两翼提供火力支援,也可根据战场情况,自主集结于后方,形成单独的火枪兵阵;该阵型中长枪兵已不再占据绝对优势,反而更多的将攻击动作赋予火枪兵进行。
从《窃明》的热血看长枪阵的兴亡古斯塔夫二世
而作为莫里斯崇拜者的古斯塔夫·阿道夫二世,在加冕为瑞典国王后,即组建属于他的军队,最终集炮兵、火枪兵、长枪兵,胸甲骑兵大成于一体的“古斯塔夫方阵”现于欧洲大陆,从此北欧凛冬已至。古二爷大胆的增加了原有的莫里斯方阵中火枪兵数量,进而基本与长枪兵数量持平,加上火器技术的大幅进步,火绳枪及火炮更为轻便且威力大增,在增加火力密度的同时,大大的增强了整个方阵的机动性,使得原来难以及时根据战场情况变阵的长枪方阵不再成为拖累,但此时的长枪阵也仅仅只承担防御任务,作为整个战阵的一部分统筹使用,无法再如当年的马其顿方阵般独当一面。长枪阵在此时已达到它生命的巅峰,一排排高耸的枪林尖端闪烁着的是千百年来的辉煌与荣耀。
从《窃明》的热血看长枪阵的兴亡长枪兵数量在战阵中的逐步递减
从此,热兵器开始主导战场环境,火绳枪升级为燧发枪,排队枪毙战斗模式出现,长枪阵已无可奈何花落去。
《窃明》中长枪阵之所以有那样的战绩,其中夹杂诸多原因:1.书中的长枪阵并非作为一个单独兵种作战,除重甲长枪兵外,还配属有大口径火枪兵、轻炮兵(可跟上长枪阵运动),少量铁甲骑兵(用于战胜后追击及防止敌方骑兵袭扰侧翼),如此,将多兵种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相互配合作战。开战时,由火枪及火炮远程投送火力,进而先发杀伤敌方,在对方弓箭手及火枪兵伤亡惨重后再使用重甲长枪兵近战,整齐的队列及右刺击保障了当面的敌人一人至少面对两至三根枪头,而重甲提供了最大限度的防护,保障了长枪兵得以稳定输出战力;期间炮兵及火枪兵在两翼继续投射火力,持续杀伤敌人的同时,还能隔断敌方后援兵力,始终保持我方现战斗人员多于敌方正在交战人员;而两翼则交由火枪兵及骑兵来防护。2.辽南地区山地较少,原本就平坦的白山黑水地区在这里无疑最为有利于长生军。虽然骑兵在这里也可纵横无阻,但后金军多为骑马重甲步兵,他们习惯且擅长的战法是先下马射箭,最大杀伤对方前方精兵,然后逐步前行射箭,至近处后再冲锋肉搏,此时,面对的大多数敌人均已溃散,然后再上马追击。因此平坦的地形带给他们的优势远小于长生军。而长生军中的长枪阵却可以很好的保持队形完整,维护住己方的优势。3.长生军中军官识字率较高,文化水准及基层军官对战场把握能力较强,可以根据战场情况随时快速变阵及重新部署。4.对士兵的训练更为严格,队形紧密,不得随意溃散,避免了阵列作战时后方长枪兵无法看到前方战况时所带来的心理恐慌,避免了战阵崩溃。5.敌方火器及重箭不够强悍,无法在远处对长生军造成太大杀伤。6.后金军为进攻方,在对明朝的大战略方向上,他们为拓展生存环境必须采取主动,因此长生军作为相对而言的防守方,不至于因为需要强行军拖垮重甲步兵体力,也能随时保证大阵的完整性。在书中,长生军只作野战对战,而从来不主动攻击设防严密的城池可见一斑。
以上诸点,才能构成长生军常胜不败的非常规现象,其中缺一不可。因此即使是作为如此有机高效的阵列,在最终仍然被淘汰也情有可原。它的建设成本过高(光是步兵重甲、火枪、火炮费用便是一个中小国家无法承担的);对基层小军官战斗素质要求也过高(无论中外,这种基层中等素质战斗人员数量都无法满足军队需求);对战场环境要求过高(无法全地形作战);在保证战斗力的同时,很多时候只能作为防守方…因此这种军队只能作为精兵存在,无法拓展至全国。在《窃明》中这种脱胎于古斯塔夫二世的战阵最终击败后金,虽然在敌我双方的伤亡数字上有些艺术夸张,但是仍有可行性。巅峰时刻的长枪阵结合早期火器,再加上科学的战斗配合及战略是足以纵横17世纪的。
从《窃明》的热血看长枪阵的兴亡虽然长枪阵作为冷兵器时代最为有效且实惠的战阵已被热兵器所取代,但我们仍可透过历史的重重雾霭,依稀看到那充斥着激情燃烧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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