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各种不合的原因离婚,小孩7岁,抚养权归女方,我按月出抚养费。离婚后结识现老婆,现在的老婆是头婚,我们为这个小孩吵得很凶。
原因是现在老婆觉得既然离婚抚养权是他妈,她希望我不要再花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小孩身上。我的想法是每周末带一次小孩,但老婆不同意。
我觉得虽然抚养权归女方,但是小孩是无辜的,不能伤害到小孩,我希望能让小孩感受到父爱,在他周末的时候尽量陪陪他带带他。
现在老婆觉得抚养权归女方,就应该少管,最好是按月或者较长时间带下可以接受,如果抚养权在男方,她愿意尽职尽责像妈一样带小孩。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现在老婆知道我有小孩,我也说了小孩抚养权在他妈那里。可能处下来后才发现,原来抚养权归女方的小孩,男方还可以这样关心,她吃不消,而我的态度是抚养权归谁,我都是他的父亲,我做不到不关心这个孩子,我想让孩子的童年里父爱不缺少,因为离婚本来就伤害到孩子了。
小孩妈妈是外省的,也是因为小孩在这个城市读书才留下,已经答应等小学毕业后就转学校转户口到她老家那边,正因为这样,我才更惶恐,在还可以多接触到小孩的这些日子里,我希望让小孩知道和懂得他的爸爸对他很好,很爱他。
我对现在老婆是非常好的,无论时间精力还是物质我都奋不顾身地付出,但就是谈到如何对待这个孩子的问题上,分歧非常大,她也不是说不让见,但是我不能这么去爱一个和她没关系的孩子。我该怎么办?
以上是网友自述。古风建议:父母离婚,孩子受伤。你现在遇到的问题应该在再婚时和对方做详细交谈,这是再婚的大问题,如果女方不能接受你的孩子,你又觉得离婚对孩子有愧疚,要弥补孩子,你们再婚时不达成一致就不要匆忙结婚。孩子成长过程中需要爸爸,爸爸的陪伴对孩子心理健全,开朗的性格非常重要。
不管孩子判给谁也改变不了你是孩子的父亲这一事实,因此你必须要尽责,如果住在同一城市,每周见一次面不应该算过分。好好和你现任老婆说一说,请她能谅解。如果完全无法谅解,那这婚姻就存在危机了。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孩子无过错,本来离婚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人生短短几十年,别留下遗憾,孩子需要父母陪伴的时间本来就只有短短数十年。
孩子是无辜的,生养了就负有了教育的责任,成长路上特别是年幼的时候,父爱是不能缺位的。你现在的老婆看出待人接物的不宽容、不友善,凡事更多想的是自己、自我,不懂得换位思考。
你以后要带孩子和带她商量好,让她安心别偷偷摸摸的,也最好不要去前妻家里,她怕你旧情复燃!活着过去的愧疚感里就不会过好现在的新生活!
你可以花点心思关心新老婆,不要吝啬说出自己的爱,让你老婆觉得她是你最关心的人。毕竟周末也是需要分一点时间和她一起分享一下的。如果你做好这些,你现在的老婆还是无法接受你的孩子,你该考虑分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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