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目标可以为之奋斗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间初春的尾巴便已轻轻甩过。我和女神的关系已经没有那么拘束,虽然我还是没有在上课的时候坐在她旁边(因为怂…),不过已经可以偶尔默契的相视一笑。那天的军理课就看出了她心情不好,晚上收到了一条短信,女神喝多了,我猜到她在天桥就急忙过去找她。可是就在看见她的那一瞬间我竟然不敢向前,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卑微,这么完美的人我怎么配得上。我蜷缩在天桥阴暗的台阶上抬头看她,路灯把她的轮廓晃进我的眼睛,很美丽,很美好。那一刻她看不见黑暗中渺小的我,我也听不到高高在上的她在说些什么。可是桥下汽车呼啸而过的声音却把这一切铭刻在我不曾理会的记忆深处,多年以后仍可以像刚刚发生的一样重新回放,却恍如隔世。
最终我还是没敢上前,没有勇气站到她身边抱紧她。我跟着她走下天桥,走过早已融化了的冰场,走过一盏一盏灰暗的路灯,走过熄灯的教学楼,走过熙熙攘攘的地下通道,她进入寝室的那一刻我突然无比的痛恨自己的懦弱。夜晚我蹲在走廊的窗台上给她发短信,很长很长。内容早已湮没在时光的缝隙里,但却是我曾经青涩的证据。
后来我可能会因为一个人穿的衣服都是我喜欢的颜色而和她在一起,可能会因为一个人的温柔而和她在一起,可能是因为她对我很好,甚至可能仅仅是因为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像你。但是你要知道,她们都不及你的万一。
之后的日子和女神的聊天依然充满兴奋,聊天聊地聊老师聊同学,具体的话题早就已经记不清了,那份微小的悸动却一直伫立在年少的记忆里。
是的,那时候的我还算是年少。
值得一提的是女神送我的第一个礼物,是她在书店排了好久得到作者签名的一本书,书名叫《你要去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签名很丑,内容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好看。但我却小心翼翼的用书皮认真包上,放在书架最显眼的位置。至今没有勇气再将它拿出来。
送书的那一天她穿着一套碎花连衣裙,长长的裙摆垂至脚跟,一头青丝随风摆动,阳光透过树叶影影绰绰的映刻在她的脸上,美的不可方物。
亲爱的,你便是在那一刻真真正正钻进了我的心里吧?那个瞬间凝结成一组没有声音的影像,占据了我的心房如此之久,至今未曾褪色。
那时候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唤作奶糖,所以它成了我最好的道具。女神最喜欢给她洗澡,那个夏天八月成为了我们私会(咳…)的重要地点。奶糖不喜欢洗澡,每次都湿淋淋的往外跑,溅女神一身水的时候她们活像两只只受惊的兔子(本来就是!)。没有客人的时候我们会坐在咖啡店门口的长椅上聊天,逗奶糖,那一年的午后没有烦躁没有氐惆,那午后的空气总是舒爽的让人疯掉。我也会给她做一些新学的咖啡,偶尔弹吉他给她听,她不在的时候我会趴在吧台上发呆,一遍一遍的磨咖啡豆,磨到笑出声音。我为她做的第一杯咖啡叫盆栽奶茶,我为她弹得第一首曲子是《卡农》,我为她写的第一篇文章取名《亲爱的某》。我看她的每一个眼神都在告诉她,我喜欢你。
那一年的端午节我赶夜车回家,需要在火车碾轧铁轨的轰隆声响中熬过漫长的五个小时。是你一直在陪我说话,我透过窗子凝望混沌的夜色用力写下你的名字,可惜没有留下痕迹。亲爱的,我一直没有跟你说我有多感动,谢谢你让我在喧闹的车厢中感觉自己没有那么渺小。
我们在一起之后的一天,女神对我说最令她感动的是那年七夕的一通电话,其实我一直没有告诉她那是一个美丽的误会。那天我在外地准备坐车回家,本来想给哥们打个电话却一不小心打到了女神的手机上,于是便在颠簸的公路上陪她聊了一个多小时。那一天女神很兴奋,走到了家门口才意犹未尽的放下电话。后来你说我是唯一一个在七夕给你打电话的人,那也许是我们第一通纯粹闲聊的电话,偏赶上了这个美好的日子。我至今也没有告诉她真相,以后也不会再有机会了。不过也好,有些事情不必说,也不必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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