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宛
偶然一次参加一个读书活动,得到一本书的赠品。事先不知道书名,当拆开包裹时得知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非常高兴,因为这本书正好是我当当网收藏的其中一本,所幸所得,欣喜若狂。这本书也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总共只用了两天。
余华的这本小说语言平直,朗朗上口。一边看书就像看电视剧一样令人身临其境,也像有人在耳边讲故事,讲一个最普通的最底层的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故事都是琐琐碎碎的家常,我就像追剧一样,一口气把书读完。
《许三观卖血记》叙事平淡而冷峻。整本书以许三观十一次卖血贯穿全书,而每一次卖血都以历史上数次大事件为因果,许三观在一次次历史的大浪潮中喝尽了苦水,但依旧乐观,展现了普通人在悲催的命运中不屈不挠,敢于用自认为挣钱最快的方式“卖血”去解决困难,而这种抗争的力量源于他对家中每个成员的热爱。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不是为自己,是为妻子,为儿子而卖,他用自己的血拯救了家人延续了生命。许三观是伟大的,是平凡人的伟大。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源于家乡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都是身体“败”了的男人,连媳妇都娶不到。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得到一笔钱,他舍不得给爷爷和对他最好的四叔,而是用这笔钱娶了妻子许玉兰,许玉兰接连为他生了三个儿子,许三观从此为了这个家,经历琐琐碎碎的辛酸故事。十年后,第二次卖血是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儿子脑袋,没有钱赔,卖血还了医药费。第三次卖血是得知妻子曾经“出轨”,一乐有可能不是自己儿子,他认为自己做了九年的“乌龟”心里不平衡,而后去看望摔断腿的曾经想娶的林芬芳,事后为了补偿林,卖血后买了骨头,菊花等东西送给林芬芳,这是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第四次卖血是自然灾害那些年,全家喝了五十几天的玉米粥,为了让孩子们吃上一碗面条,他又一次卖血。第五次第六次是为了二乐的前途。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让二乐早点调回城。这里显示的是贫穷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第七次至第十次,是为了治好一乐的病,这四次卖血中有一次差点要了他自己的命。
改革开放后,许三观家儿子们都已经娶妻生子,生活也不窘迫。有一次,他想起当年每次卖血后都要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于是,为了吃上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他又一次来到医院,血头已经不是当年的血头,现在小年轻的血头嫌弃他老了,不肯收他的血,许三观彻底崩溃,在大街上痛哭起来,在经历许多苦难都不曾哭过的许三观,感到自己没有价值了,以后不能为家庭付出了,以后家里再有灾害怎么办?书中有段描写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浑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上,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
这一段将许三观内心的伤疼写到极致。许三观,他是一个底层老百姓,被生活苦难饱受折磨后造成了精神上麻木。他家已经不需要他卖血维家,他反而如失精神支柱。最后,许玉兰为他点了三份炒猪肝和一瓶黄酒外加二两黄酒,这也是许三观最简单的生活需求。
读《许三观卖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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