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经·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不武,
王弼:士,卒之帅也。武,尚先陵人也。
原成:先陵人,“不敢为天下先”之反也。
善战者不怒,
王弼:后而不先,应而不唱,故不在怒。
原成:不在怒,以“检”约束自身。
善胜敌者不与,
王弼:与,争也。
原成:争,以“兹”变,不拘一形为已身之形,何争之有。弗与,不正面相及。
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
王弼:用人而不为之下,则力不为用也。
原成:不武、不怒、不与、为之下,此四者为不争之德。
“不争”很多人都是从字面上来理解的,这样会曲解老子的“不争”。理解老子的“不争”要从字面上的含义,与字面下的含义着手。
“不武”之德,不武者非不能武也,是能而不能也,惧武也。
“不恕”之德,不恕者非不能恕也,是能而不能也,惧恕也。
“不与”之德,不触者非不能触也,是能而不能也,惧触也。
“不武”者,以“之下”为德,则兼权。
“不恕”者,以“之下”为德,则兼荣。
“不与”者,以“之下”为德,则兼财。
能兼权、兼荣、兼财,谓之“善用人者为之下”。
“为之下”,此谓之“不争”。
“不争”,此谓之“德”。
凭借“能而不能”,兼权、兼荣、兼财,圣者之谓也。
是谓配天古之极。
原成:借助“用人”之力,拥有权力。
借助“配天”之力,彰显荣耀。
借助“用人”之力,故不争,不争,故拥有权力。
借助“配天”之力,故不争,不争,故彰显荣耀。
以“借”为能事者,不争之本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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