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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注道德经述成·德经·第六十八章

王弼注道德经述成·德经·第六十八章

作者: 随便阁主 | 来源:发表于2022-05-10 23:12 被阅读0次

    德经·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不武,

    王弼:士,卒之帅也。武,尚先陵人也。

    原成:先陵人,“不敢为天下先”之反也。

    善战者不怒,

    王弼:后而不先,应而不唱,故不在怒。

    原成:不在怒,以“检”约束自身。

    善胜敌者不与,

    王弼:与,争也。

    原成:争,以“兹”变,不拘一形为已身之形,何争之有。弗与,不正面相及。

    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

    王弼:用人而不为之下,则力不为用也。

    原成:不武、不怒、不与、为之下,此四者为不争之德。

    “不争”很多人都是从字面上来理解的,这样会曲解老子的“不争”。理解老子的“不争”要从字面上的含义,与字面下的含义着手。

    “不武”之德,不武者非不能武也,是能而不能也,惧武也。

    “不恕”之德,不恕者非不能恕也,是能而不能也,惧恕也。

    “不与”之德,不触者非不能触也,是能而不能也,惧触也。

    “不武”者,以“之下”为德,则兼权。

    “不恕”者,以“之下”为德,则兼荣。

    “不与”者,以“之下”为德,则兼财。

    能兼权、兼荣、兼财,谓之“善用人者为之下”。

    “为之下”,此谓之“不争”。

    “不争”,此谓之“德”。

    凭借“能而不能”,兼权、兼荣、兼财,圣者之谓也。

    是谓配天古之极。

    原成:借助“用人”之力,拥有权力。

    借助“配天”之力,彰显荣耀。

    借助“用人”之力,故不争,不争,故拥有权力。

    借助“配天”之力,故不争,不争,故彰显荣耀。

    以“借”为能事者,不争之本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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