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
岂是拈花难解脱,可怜飞絮太飘零。
香巢乍结鸳鸯社,新句犹书翡翠屏。
不为别离已肠断,泪痕也满旧衫青。
————魏子安《花月痕》
从古至今,多少痴男怨女为情所伤,为情所困。如林徽因一般活得睿智又理性的女子,又有多少人呢?只叹寥寥无几啊!
在抖音上看了个文案:你已为人妻,我已为人夫,纵然我有一万种想见你的理由,却没有一个能见你的身份。从此以后,祝你岁月无波澜,敬我余生不悲欢。天涯海角,唯望君安!
好深情的段子…
我却只能苦笑!在婚姻中的心灵出轨,都可以被说的这么唯美浪漫了?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在哪里?不爱完全可以不结婚。何苦去祸害一个本跟你没啥关系的人呢?为何对自己都这般不负责任呢?
张爱玲在她的著作《红玫瑰和白玫瑰》里说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所有的深情,都敌不过时间的侵袭。心理学上说,爱情是有期限的,相恋一年左右结婚是最好的。爱情的期限最多三年,就会自动升级为亲情。那时的我们已不是爱情,而是习惯。不得不感慨:即使是久处不厌的习惯也敌不过乍见之欢的肾上腺激素啊!
为何男子的深情会被当做丰功伟绩一般歌功颂德?只因为男子自古多薄幸,所以一看到专一且深情的男子便像看到大熊猫一样珍贵。而女子呢?女子自古专一且忠贞,所以一看到多情的女子便如过街老鼠一般不可饶恕。
最近占据头条的“罗志祥”事件,简直震碎三观。但是,舆论对他的讨伐却不如当时的“李小璐”事件凶猛,更不如“姚笛”事件来得残暴。时至今日,两位女士也没能从当时的恶性事件中得到解脱。反观“罗志祥”,评论区多是对他的羡慕和崇拜。这种区别对待是不是显得太不公平?还是说,男人还在活在可以三妻四妾的封建制度幻想中?
朋友们,那种挥霍着你的青春,一再拖着不愿和你走进婚姻殿堂的渣男渣女,不如就一脚踹了,还留着过年呢?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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