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有女儿,我想等她长大了,对她说,如果一个男人心疼你挤公交,埋怨你不按时吃饭,提醒你少喝酒,阴雨天嘱咐你下班回家要注意安全,生病时发搞笑短信哄你开心……那么请从他的全世界路过,然后跟那个可以为你下厨,开车接送你,在你生病时陪伴你,在你醉酒时照顾你的人在一起,因为经年波折,耳听为虚,人总会慢慢走过耳听爱情的年纪。
——混姐
其实,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胆怯的人,害怕给予承诺,因为觉得用嘴说出来的蜜语甜言,总是轻佻有余,坚持不足,绝大多数时候,时光总会顺水推舟地替你开口,而且字字珠玑。
一
年底回家,听闻那幢拴着几代人旧事的老宅要拆迁了,除了我的童年之外,外婆与外公的恋恋尘事也被顺带拆走,干干净净。
老宅,于我而言,是个一直以来都灌满神秘感的园子,灰砖墨瓦,泥融燕子,还有一院子的花木,错落得坦荡恣肆,岩墙边,软枣与枣树各执一方,葵花与石竹花列坐其次,只留下一条小径通往幽远,窗台的近旁,石榴年年红透,然后无人采撷,然后撼落成泥。
外婆八十几岁了,四世同堂已经有几年,鬓边出离了花白,耳朵也像零件老化一样开始不听使唤,每次跟她讲话都要大声地呼喊,驴唇不对马嘴是经常有的,不过这并不妨碍祖孙之间的沟通,我不过是通过这样的方式,问候她,温暖我。
老宅常年咽尘,翻箱倒柜的年光轻轻地擦拭着玻璃相框,云英初嫁的怅惘从多年以前漫溯到外婆眼中,兜兜转转。
照片上的可怜人儿面容清癯,180的身高,一身中山装笔挺地裹在他的身上,这是那个政治气息浓郁的时期男子的标准行头,他是她的青春,一个活在三十多年前的可怜人儿。
外婆是外曾祖母的大女儿,根据老一辈跟父母属相犯冲的说法,需要远嫁。
外公大外婆十二岁,父母双亡,十岁左右带着弟弟开始给自己的外婆家当长工,寄人篱下的日子时常受到虐待,但他不甘于这样的生活,为了脱离那样的家庭环境,活得跟个人一样体面些,需要远走。
一个远嫁,一个远走的人相识,相知,相恋了。
上个世纪60年代的冤假错案,外公含冤锒铛,职位被免,然后,批斗鞭挞,成了家常便饭,他时常惊恐得像一只兔子,浑身上下都被抽打得青红斑驳,头发因多次撕扯,渗血,头皮已然惨痛地暴露在人世,这样,疯,便被袖手旁观得顺理成章了。从外公的疯病到离世,足足十五年,好些时候是认不得外婆的,疯病驾到的时候,外公就会漫山遍野地疯跑,外婆只能远远地跟着,有时候家里事情多,就让舅舅跟着,开始外婆只是流泪,后来就越发平静地等待噩耗,而终于也等来了平静的死亡,惨淡的死亡。我时常想,这种死,倒不如在南下战役中壮烈来得体面些,血流之处,尽是荒芜。
十五年间,外公每逢清醒,外婆总是喜出望外,她时时地巴望着他能渐渐好起来,然而巴望最后也只是巴望。外公的身体每况愈下,他走的那天,母亲十一岁,无声无泪,全家就像在迎接一场必将到来的死亡盛宴一样,或者说,等待一场生活的巨大变乱。
好多年死去了,我回到这个地方,与外婆嘶语。
“外婆,你现在还想他么。”我试探地吼着她。
“哦,今天中午吃肉段烧茄子。”她慈祥地笑笑,依旧驴唇不对马嘴地回答,尘光里,满脸欢喜,我想这是最好的回答。
我有时候回家会拾级而上,坐在外公坟茔旁的石头上,近旁的杨树,舅舅手植,几年风霜凌乱,亭亭如盖,我倚着微风,就像在听一种飘忽于生死之间的悬响,我不知道黄土之下的可怜人儿是否识得我这个孙儿,山风呼啸撕扯,我恍惚仍看见他疯一样地跑,疯一样地在泥土中呐喊,我想那声呐喊是他的青春,是今日的呢喃。
二
我一直觉得,爱情于我,奢侈得过火,像是空中楼阁,二十多岁了,向来不懂,加之口眼笨拙,只能支支吾吾地写下来,世间情事,不是认真就能有回应,就像,有些故事,不能一直有人倾听。
老黑是我大学时代的好友,是个结实的西北汉子,体态壮硕,皮肤黢黑,性格豪爽,平时所爱唯有篮球,偶尔饮酒,后来慢慢地戒了。
偶然得知他粗壮的手指拨动过琴弦,这大抵与他的身形极不相称,方知他是个粗中带细的汉子。
老黑的女友,从高中时代就跟他在一起了,高考结束,两人去了不同的城市,偶尔缠绵,都是假借中国移动,这是中国学生时代爱情的一个缩影。
出双入对,那是基于没有距离,老黑根本没这机会。
这个年龄的女生,永远比男生早成熟,然而付出代价就是芳华的年纪流逝得永远比男生迅疾,所以,更需要时间的呵护与溺爱,更亟待灌溉。
一天夜里,老黑的她不开心,老黑买了全价的机票,连夜飞到她身边,出现在她的宿舍楼下,惊喜缠绵之余,第二天老黑又要坐凌晨四点的飞机回校,一来一往囊中又不免羞涩,几年下来机票已有厚厚的一叠,他觉得,值,我们也常常以为幸福也厚厚一叠,就像当年相信对方的一句话就能召唤幸福。
人儿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为人妻。
“你现在怎么想的?”我借着酒劲问老黑。
“我想坚持,七年,八年,或是十年,只要她给个希望,我就等。”他目光里露出坚定,此刻我竟无言,敬畏他的执著。
朋友群里总觉得异地是极其不靠谱的,甚至颇有激进的言论,我不置可否,因为我还没吃过这种螃蟹。其实,大家都怕,痴情变成痴妄,然后得不到,忘不掉,然后失去了奋不顾身的勇气,然后相信的约定变得下落不明。
我见过表哥八年的爱情长跑,最终因异地走向终结,同样,另一个表哥十年爱情长跑,现已两子绕膝,十年之后,有的不再问候,有的依然坚守。时间,会给情感加上许多注脚,比如缠绵悱恻的想念,比如再次相遇的微笑,比如一直以来戒不掉的共同癖好,又比如割断了寥寥之后爱恨纠葛。
谁都不会是谁的插曲,谁也不能给一个确切的答案抑或标准,以前,我一直以为,等待,是最长情的告白,可后来,觉得,一场回忆总归退潮,等待亦不是为了告白的结果,也许,十倍的苦心,只换来擦肩一个。
三
有人说,上品的爱情,是两人心中怀揣着爱,并心甘情愿地为对方作出改变;中品的爱情,是两人心中尚持有爱,并愿意去迁就对方;下品的爱情,是两人心中已荡然无爱,只是碍于世俗仍然一起搭食过活。
“真被你爸气死了,一点品味都没有。”老妈经常跟我这样吐槽老爸,老妈如此也并非无来由。
老爸,生物学科出身,文笔颇有深度,书法也说得过去,却偏偏对画作完全没有艺术细菌,这对于拿画笔的老妈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他可以把老妈的工笔画扉面拿来打草稿,把获过奖的国画牡丹糊墙,亦能拿老妈的狼毫去学校的墙上写横幅,可他们俩硬是磕磕碰碰二十多年,走过了许多的起承转合,流转过几多的油盐柴米。
我上高中开始住校生活,一个月回一次家,有一次刚进家门,就看到老两口在四手联弹,第一次见到此番场景,入神的样子仿佛我只是个第三者,我于是在一旁伫立,静静地听曲子里所表达的情愫,听他们平凡而悠长的爱情。
诚然,我在父母的二人世界中扮演着极其不光彩的角色。
有了孩子,好多精力都花在家庭身上,二人世界会随着我那一声啼哭而化为泡沫,生活,时间,带来的艰辛与幸福麻缠,但我始终希望有那么一瞬,眼神的交互去诉说默契,嗔怪的碎念去编织留恋,耳听过的爱情将美丽还原。
四
世上的爱情,千种琳琅,有多少蜜语甜言也便有多少嬉笑怒骂。
以我幼年的眼光看来,站在巷口那个身体麻木但口条灵活的老太太应该可以叫死老太婆了。
那个死老太婆下半身已经瘫痪好多年了,唯有嘴巴是伶俐的,频频地向周遭肇事,洗刷着她那在别人看来不太存在的存在感。
“老曹,饭做好了没有,我饿了。老曹,去把衣服洗了。老曹,把屋子打扫一下。老曹,老曹……”死老太婆总喜欢这样地颐指气使地使唤自己的老伴。
打我记事起,老曹就像一条疲惫又忠诚的老犬,守着自己不能行动的老伴,准确的说,是半个老伴。幼年的我是极不喜欢那个爱管闲事的老太婆的,除却给我压岁钱的时候,后来才明白,她大概把我当做自己的孙子来看了,所以,嗔怪于我,向来挣不脱。
我一直很喜欢老曹,老曹陪我下棋,老曹写的一手好字,老曹在院子里种了好多花,老曹养狗,养猫,养鹦鹉,养鱼,还养老太婆。
老太婆嘴巴厉害,可遇到大事没有主见,便只是哭,这种时候,老曹总会弄一些猫猫狗狗来逗她开心,老曹是她的腿,她的眼,她的老骡子,心尖子,肺叶子。
我长大一些的时候,才知道老曹的风湿病,老胃病,可在老太婆面前却壮得像一头蛮牛。
阳光好的时候,老曹经常会把老太婆推出来晒晒,像晒一块陈皮,一块揉皱的陈皮,阳光烈的时候,老曹就把老太婆推到婆娑的树荫之下,然后开始扇扇子,几十年如一日。
前几年,学校合并,老曹带着老太婆搬家,她是他的不动产,只剩下家属院前的老杨树在原地守候,老太婆估计时日无多,庭前有树,妻嫁之年所手植,业已参天。
现在回想起来,老太婆的颐指气使,倒是有深意的,就像在对老曹说,我一直在,而老曹也用行动回应了那么多年。我见过世上最好的爱情,我说,你听。
五
世上好的感情,没有一个截断式的判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揭谛,有些人选择旁听,有些人选择放过,有些人没得选择,有些人柏拉图,有些人磨耳鬓。
喜欢,是有条件的,而爱,从来没来由,一贯无条件。喜欢要变成爱,要三观共振,需要透过共鸣找到整个世界,那么,这在我看来是好的,是有意义的。
但其实,如果恋恸喧哗,可以耳听,就要抓紧时间好好听清,因为稍后你便很难再有机会莅临它的余音。
一个人说喜欢你,请等到他对你百般照顾时再坚信;一个人答应带你去的地方,等他安排好行程再愉悦;一个人为你唱情歌,等他沙哑再撤销怀疑;一个人说要娶你,等他买好戒指跪在你面前再拥吻,感情绝不是说说而已,我们已错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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