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读《乡土中国》,这一章的题目是家族。
中国人是讲究家族的,在过去叫做氏族,而古代每个朝代都出过很多大的氏族,有的氏族在当朝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不仅影响当朝的官僚升迁等,甚至有的还影响了历史的进程,这一点后面再讲。
在这本书中,费孝通先生把家称作“社群”。所谓大家庭和小家庭不是在人口上,而是在结构上。一个有五六个孩子的家并不能称为“大家庭”,而一个有公婆儿媳的四口之家也绝不能称为“小家庭”,这是所谓结构上不同导致的。
这是因为中国家庭的扩大是单系的,也可以叫做是父系的,就是只包括了父系这一方面的,除了少数情况之外,家里人不能同时包括媳妇和女婿。在父系原则下,女婿和结了婚的女儿都是外家人,在父系方面却可以扩大得很远,五世同堂,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
费孝通先生的假设是,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才使这个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了。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的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
然而,凡是政治、经济、宗教等事物都是需要长期连绵的,家必须是连绵的,不因个人的成长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于是家的性质就变成了了族。这一点和西方社会不同,西方社会的孩子长大了,就脱离了这个家,孩子也不会和我们一样,长期和父母住着,因而孝顺礼仪等更无从谈起。
在乡土社会里,家的性质是个连绵不绝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向的,不是横向的。夫妇成了配轴,虽然其都不是临时性的,但是却因被这家族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
从这一点来说,费孝通先生讲,乡下的夫妇大多是“用不着讲话的”,“实在没什么话可说的”。平日大家各忙各的,男耕田女织布,不忙的时候女人在家看孩子,男人不也常呆在家里,男子汉如果经常守在家里,是“没出息的”。
在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上的事务,性别和年龄组之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费孝通先生认为,这是把生育之外的很多功能拉入这社群中去之后所引起的结果,从而他认为,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在两性间的感情上一直是矜持和保留的原因。
当然,以上所讲都是过去的乡土社会中存在的,那是一个很少或者基本不流动的社会,今天,我们的社会急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地方和人相互融合、交流、发展,假使我们还保留着过去的习俗,那社会就会停滞不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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