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党内的个人主义的倾向有如下各种表现:
(一)报复主义。在党内受了士兵同志的批评,到党外找机会报复他,打骂就是报复的一种手段。在党内也寻报复;你在这次会议上说了我,我就在下次会议上找岔子报复你。这种报复主义,完全从个人观点出发,不知有阶级的利益和整个党的利益。它的目标不在敌对阶级,而在自己队伍里的别的个人。这是一种削弱组织、削弱战斗力的销蚀剂。
(二)小团体主义。只注意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不注意整体的利益,表面上不是为个人,实际上包含了极狭隘的个人主义,同样地具有很大的销蚀作用和离心作用。红军中历来小团体风气很盛,经过批评现在是好些了,但其残余依然存在,还须努力克服。
(三)雇佣思想。不认识党和红军都是执行革命任务的工具,而自己是其中的一员。不认识自己是革命的主体,以为自己仅仅对长官个人负责任,不是对革命负责任。这种消极的雇佣革命的思想,也是一种个人主义的表现。这种雇佣革命的思想,是无条件努力的积极活动分子所以不很多的原因。雇佣思想不肃清,积极活动分子便无由增加,革命的重担便始终放在少数人的肩上,于斗争极为不利。
(四)享乐主义。个人主义见于享乐方面的,在红军中也有不少的人。他们总是希望队伍开到大城市去。他们要到大城市不是为了去工作,而是为了去享乐。他们最不乐意的是在生活艰难的红色区域里工作。
(五)消极怠工。稍不遂意,就消极起来,不做工作。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教育,但也有是领导者处理问题、分配工作或执行纪律不适当。
(六)离队思想。在红军工作的人要求脱离队伍调地方工作的与日俱增。其原因,也不完全是个人的,尚有一,红军物质生活过差;二,长期斗争,感觉疲劳;三,领导者处理问题、分配工作或执行纪律不适当等项原因。
纠正的方法:主要是加强教育,从思想上纠正个人主义。再则处理问题、分配工作、执行纪律要得当。并要设法改善红军的物质生活,利用一切可能时机休息整理,以改善物质条件。个人主义的社会来源是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在党内的反映,当进行教育的时候必须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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