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东口的刘家共三口人,父子两代,全系男性。以村言说就是,筷子夹骨头——仨光棍儿。 准确说,老子不能算光棍,而是鳏夫,否则俩儿子哪来?而一对难兄难弟呢就是彻底的光棍儿了,二人年龄只差一两岁,都奔四十的人了,还是未婚状态。是否童男子之身,那不知道。反正没有过婚史,领一个适龄异性来家里看看的经历怕是都没有过。
家庭这东东天生就得有男有女,光有女没有男那不成,否则大雨之夜院子里的雨水都溢过门槛到屋里来了也无人疏浚一下,只一家人缩在炕头傻捱,怕雷声呀;后半夜轮着你家浇地了,只好母女几个一起上阵,还是怕,渠道要经过一片坟地呐,这可是实际发生过的事儿。只有男没有女呢也不成,螺杆螺母间不是还需要个皮质垫圈嘛,而女人的柔性和母性就恰似那个带着充分弹性的垫圈儿。
再说刘家。刘大刘二的母亲三十多年早就死了,说来还是一笔糊涂账,娘家人坚持认为二刘的母亲——当时也就三十岁的样子——是被其丈夫长期虐待致死的,二刘之父呢则一再辩解是生第三个孩子时难产死的。那法庭上解决不就是了?没那习惯,“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呢。后来呢,娘家一方跟刘家老子就彻底断绝了关系,舅甥间的戚亲之情也就跟上渐渐疏了,成了二家旁人。 除了经常打老婆,刘家老子还有个致命毛病:偷盗,这是打生产队那时养成的习惯。当时是集体财产制,不少人都有此毛病,一大二共嘛,不偷白不偷。联产承包制以后,从地里到打麦场再到家里,一丝一缕都归了个人,再偷就不好意思了,指向明确嘛。但刘家老子除外,一偷再偷,由本村而村外,最后一次居然被人趁夜乱棍打死,地点就在刘大刘二的舅家那村。为啥是这个村呢?简单,当女婿时来得多,了解深,不用专程踩点儿。虽是个小偷,但人命关天,当地的公检法机关就没过问么?的确没有。听上去有点奇怪,但千真万确,此人之死真与自然死亡没什么两样,民不告官不究,跟打死一条咬人的狗似的。
老子一死,且死得那么丢人,刘大刘二的脸上当然也不光彩,打一辈子光棍儿的命运似乎给注定了。 后来有媒人传过来一个消息,距本村四十里开外的某村有个侏儒女,二十多岁。兄弟俩都知道了此信息且都有心动,彼此心照不宣。可咱一个正常人呀,又有点不甘心,但你说放弃吧,有有点不舍。男人嘛,一辈子没个后甭说自己遗憾,也丢人呐。后来还是刘老大捷足先登,娶回了侏儒女。这侏儒女上半身正常,下半身连腿带脚就两个肉杵杵,没上过学,几乎不能独立行走。不论怎么着好歹有了老婆,留后也有了指望。一年后,侏儒女怀孕,继而诞下个女儿。老天保佑,女儿还算正常,侏儒女除了被医生警告再不敢生育以外,生产过程虽惊险而终归还算顺利。问题是,这一家三口一直就是村子里最穷迫的人家了。再几年,女儿到了上学年龄,但也就念了不到一年吧,辍学了。原因不难猜:别说学习好不好了,但同学的小孩子们的口无遮拦,这小女孩就没法读书下去。再后来,女儿十五六岁时,忽然离家出走了。当然被人拐走或与网友私奔的可能也有,到底何种因素,没人说得清。总之是再也没回来过,掐指算来也该三十多了罢,至今泥牛入海无消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可怜刘老大两口老早就盘算给女儿招赘个女性继承香火呢。
再说刘老二。被兄弟抢先了自然心生怨恨,但也只能在冷衾里自叹。好在后来也结了婚,女人身体倒是正常,就是缺点心眼,带些傻气。后来生了个男孩,先前看不出什么,四五岁时原形毕露,跟他妈一样,傻子一个,倒也不是傻傻什么也分不清,但读书识字铁定是不行。这孩子眼下也近三十了,好几次想跟人出去打工,只死活没人愿意带,便在村子里日日游荡,是不是弄出点冒傻气的事儿。村人说:看样子光棍儿底子又扎下了。刘老二的家庭甭问也不成样,只好歹比刘老大强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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