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很喜欢猫,那时候生活在农村,几乎家家养猫养狗,而狗更受欢迎一些,因为会看家,而猫则是在家里粮袋子被老鼠咬破的情况下才可以登堂入室。
我家的第一只猫是妈妈从外婆家抱回来的,虎皮花纹,长得一脸娇嗔,声音细细的,对人叫一声仿佛都很委屈似的,搞得我们都不好意思指望她捉老鼠——那范儿分明是说,人家可是个公主,别把那粗重的活儿给我干。
农村动物不金贵,就是多喂一口饭的事,地方也大,随便它们去,猫的话,一般连名字都懒得取一个,都是用一个字唤,“咪”,我家的那只也不例外,它好像天生知道那是它的名字,但也要看心情决定理不理你。
咪在我家开始了它小霸王的生活,吃鱼要吃煮熟的,别给肉,不吃;如果是海鱼更好,别给骨头,不吃;最大的爱好不是捉老鼠,而是逮麻雀,院子里一旦下来三两只的麻雀觅食,它就疯了,跟爆竹一样上蹿下跳;有次我半夜醒来鼻尖碰到一个冰凉的东西,吓得半死,开灯才发现原来是咪趴在我枕头上睡觉呢,它的鼻尖刚好对着我的脸,缩得毛绒绒一团,看上去温暖极了。
咪在的两年,家里的老鼠一个也没有,但有一段时间,妈妈每天早上起来都会在大门口发现地上躺着死老鼠,偶尔是死麻雀,都是咪干的,想是从邻居家弄回来的吧。妈妈起初还奖励了咪,哪知道越奖励它精神头越足,后来每天大早一起床迎面就是一只死老鼠,有次死老鼠还被直接放在了堂屋正门口,跟祭神一样,妈妈用扫帚把咪揍了一顿,之后再也没有了。
我也是在很多年之后才在书上看到,原来猫把老鼠麻雀叼回来给主人看并不是为了邀功,而是因为那是它认为最好的东西,它觉得它要养家,以及,要跟你分享它认为最美味的食物。
不知道咪当年被揍的时候,心里是不是怀着莫大的委屈,只是,我们也再也没机会跟它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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