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自己创业,从现在的公司离职,之前和领导打过招呼,领导先是让我考虑考虑,几天后领导看我态度非常坚决,表示理解。
因为还在试用期,听说流程会比较快,所以我也没有去催人事。
最近HR找我交流,同样的想法和HR说了,对方表示惋惜和理解,也问我对现在部门的意见,本着好聚好散的心里,我只说了一些好的方面,因为日后可能会江湖再见,也没有必要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HR也问了我的去向,我明确说了自己创业,他的意见是对我这类的专家岗,需要启动竞业协议,听到这我有点着急:启动敬业协议会比较麻烦,尤其是对于我担任公司法人一职,况且我也没有去竞争对手公司,对公司的业务不会形成竞争关系,为什么要启动竞业协议呢?
HR表示,他们也是执行层面,政策都是集团人事制定的,他们也无能为力。
我于是把我们公司的业务范围发给HR,让HR帮助确认。
前两天HR反馈如果根据我们的业务范围,我们是会形成业务竞争关系的,建议我要慎重。
我也和认识的律师朋友做了交流,对方表示,公司竞争协议明显是不合理的,过多约束了员工的以后的工作范围,而补偿却是不对等的。
但是如果我一旦担任公司的法人,企业会很容易获取我从事竞业协议所限定的证据,对于他们来讲成本非常低,又是他们的日常工作,还会存在进行竞业协议诉讼的风险。
最终朋友建议我慎重担任公司法人一职,或者把竞业协议的风险转嫁给公司,我知道朋友是好心,转移至新公司是不可能的,不担任法人倒是可以的。
工作十几年,第一次被冻承担竞业协议,心里还是有点不爽。
后来自己也慢慢想开了,启动竞业协议也有好处,公司多少每个月要给我些经济补偿,这样我的基本生活又多了一些保障,权当公司支持我创业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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