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矣。
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但如果民不聊生,求生不得,就不怕死了,法律对他们都没有效果了,反正都是一死。要使老百姓有小康日子,法律的威胁恐吓才有用处,这时再有人作奸犯科,就可以把他们抓起来,处以死刑,就没人敢犯法了。老子认为人是自然万物中的一种,自然生、自然死,天生人、天杀人,尽量不要去判死刑。杀是天之道,不是人之道,用人来杀人,让人担心的是可能会有人借故杀人。天道自然,到时候就会杀,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具有永恒杀人权的永远是道。凡代替天道来杀的,很少没有自己伤害自己的,这就叫报应,这就是天网(即:自然因果),因为我们都有良心在。
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有朝一日没人犯法而不用法律,我们的社会也不需要死刑,而大家都很和谐,就是最了不起的事。司杀的路不在杀,而在广开生路,只有广开生路,才可以减少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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