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法国著名的文学家、哲学家、社会活动家。一生著作浩瀚恢弘,国际影响最深远当首推戏剧创作。其戏剧可读性强,能抓住世人所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禁闭》是萨特及存在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创作于二战时期的一部五场独幕剧,为法国现在剧的保留剧目。
境遇剧是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在戏剧体裁上的具化,在境遇剧中,萨特会有目的地为戏剧中的人物设置出一种进退维谷、生死两难的困境,只给人物留下两条出路,或生或死,或冲岀牢笼或永远受罪等,这样人物在选择出路的同时也就作出了自我选择。这种“极限境遇”对人物具有极大的压迫感和威胁感,在这种情形下作出的自我选择不仅对人物的终身命运具有决定性作用,也暴露了人物的本质。
《禁闭》的故事颇为荒诞不经,在无日无夜的地狱中,关押着三个生前犯有罪恶的灵魂,加尔森是唯一的男人,他生前私生活极其混乱,后来被征召参加反法西斯战争,因临阵逃脱被捕并执行了枪决;伊奈丝是名同性恋,她勾引表嫂,导致表哥的惨死,心理崩溃的表嫂打开煤气结束了自己和伊奈丝的生命;艾斯黛尔是一名贵族太太,她对丈夫不忠,把私生女从窗口扔了下去,导致了情夫的自杀,她后来因肺炎去世。
《禁闭》的主人公来打地狱后,加尔森宣称为大英雄,艾斯黛尔表明忠于丈夫,伊奈丝称自己是为革命事业而献身的,他们都在美化自己的人生,将在人间未能实现的事情说成自己做到了,或者避而不谈罪名,只是编造一个与之无关的、自己被冤枉的理由来幵脱罪名;从而让他人相信,“我”就是天堂中的人物,事实上却是“自我虚假天堂”中的人物。
这三个生前各有罪恶的灵魂“偶然”地在地狱相遇,构成了人际关系的怪圈:加尔森追逐着伊奈丝的认同,对艾斯黛尔不屑一顾;艾斯黛尔钟情于加尔森,对伊奈丝无动于衷;伊奈丝希望得到艾斯黛尔,对加尔森嗤之以鼻。他们三个人无论哪一个都对别人有所诉求,然而又永远达不成自己的目的。
他们在地狱里相见,互相用言语和思想折磨着他人,他们像生前一样不肯安分守己,无休止地角逐和斗争,每当其中两人稍稍靠拢亲热的时候,总是躲不开第三者的目光、离间、挑唆、中伤和揭底,三人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这里没有刑具,没有刽子手,没有皮肉之苦,他们的地狱就是日夜通明的灯光,他们不眨眼皮,毫无睡意,无法逃脱彼此的目光,他们恨不得死,却不能再死,因为他们已在地狱!纵然有再多的排斥和敌视,他们注定要在一起,注定永远呆在一个空间里彼此煎熬。剧的结尾,三个人为他们“永远在一起,我的上帝,这多么滑稽!永远在一起!”而发出了刺耳的笑声,道出了人的存在的走投无路的悲剧性。
萨特的人际关系异化思想萌发于他早年的作品,带有个人主义色彩。二战时,萨特加入法国共产党地下抵抗组织,被关进了德国集中营。在集中营中,萨特深切感到了集体对人的影响和作用。这段生活对他的思想产生了很大影响,他对马克思主义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这时才开始由纯粹的个人主义思想逐渐转向对人的生存现实的关注。早年的萨特是深受胡塞尔的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的影响,而成为一名存在主义者的。
《禁闭》剧中人物所犯下的罪恶,其实根源都是不愿意正视自己在他人眼中的真实形象。加尔森不愿意被他人视为“胆小鬼”,从而折磨自己的妻子;伊奈丝不愿意自己同性恋的倾向被他人知晓;艾斯黛尔则害怕自己的奸情败露影响自己的名誉。因此他们不约而同地犯下了十恶不赦的罪恶,并被下到地狱!
更加可怕的是,虽然他们都已经变为了地狱的鬼魂,却仍然不愿直视自己,而是努力地隐藏真相,以此保持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完美形象!也正是因为这种荒诞的行为,使得他们在地狱中备受煎熬!
“他人即是地狱。”这是萨特在《禁闭》中通过戏剧语言所反复表达的一个观点。萨特本人曾认为,外界对这句话的误解往往是因为断章取义所导致。他想表达的绝不是人和人之间总是地狱般的关系,而是,世界上之所以会有很多人生活在地狱里,是因为他们总依赖他人的目光、他人的判断而活。
这三个人一到密室,就互相追逐、互相戒备、互相倾轧,因为密室电铃时好时坏,无法向外界求援,电灯不分昼夜地开着,从不会断电,分不清时间,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清清楚楚暴露在别人的眼里,没有隐私,而且鬼魂们没有眼皮,他们不需要睡觉,不能休息,任何行动无从隐蔽。受卑鄙欲望的驱使,他们像生前一样不肯安分守己,明枪暗箭,互相角逐,斗争地不可开交。每当其中两个人想勾结到一处,表示亲热的时候,第三个人就会用目光监视他们,跳出来挑拨离间。
伊奈丝在狗咬狗的恶斗中点破:“咱们每个人都是其他两个人的刽子手。”三个鬼魂都无法忽视他人的存在,每一个鬼魂都因其他人的在场而感到自己被注视,被限制,这是人间恶化的人际关系的真实写照。什么是地狱?人际关系间,无法摆脱的双向否定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所导致的相互对峙、禁锢和折磨就是地狱。
萨特其实意在为人们认识异化、避免异化指出一条自由之路。“他人即地狱”的理论背景来自于萨特1943年出版的哲学著作《存在与虚无》,其中,萨特用了大篇幅论述了自我与他人的关系,他的存在主义以研究自我为出发,而自我,即自在和自为的个体,是以自由为本质的,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由人发生关系时,必定产生冲突:“冲突是为他人之存在的原始意义我企图从他人的控制中解脱出来,他人也企图从我的控制中解脱出去;我力图奴役他人,同时他人也力图奴役我。”
一旦我存在着,事实上我就给他人的自由设置了一个界限。我是他人注视和评判的对象,他人也是我注视和评判的对象,然而我不知道他人如何审视我,他人也不知道我如何审视他,故而他人的存在于我是一种永久的危险,反之亦然。因而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审视,互相逃避,互相排斥的关系,但同时也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没有他人,我便失去依托和参照。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深思熟虑的哲学思考在《禁闭》中得以形象地阐释。
人和人之间绝不仅仅只有一种关系,它更多的应该是平等的,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任何时候,人都应该确信自己是自由的。他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无论是英雄还是懦夫。所以他在采访中曾说,“悲剧在于人一定会尽心竭力去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任何时候我们都应当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在自由之路上,骄傲也罢,焦虑也罢,自由之心永不磨灭。”
悲剧之为悲剧,在于剧中的人物,直到地狱之门打开都不肯悔改,不去选择自由之路。加尔森喋喋不休的为自己的选择进行无谓的开脱,他为当逃兵而狡辩、为虐待妻子而狡辩、为不敢进入地狱之门而狡辩。三人在地狱中纠纠缠缠,“像回旋木马一样”彼此追逐。他们互相攻击、揭短、用无耻的求爱来互相折磨,永堕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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