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看到一篇文章内容是:作者写给她太太的《爱你的一百个理由》,看完以后感触颇深,作者简直是精确到了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所以我也突发奇想的,想写一篇我们的故事,秀一秀我们之间的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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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你,我就对你一见钟情,那年你17岁是一个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郎,棱角分明的脸、像黑水晶一样闪烁着的深邃双眸、高挺的鼻、再配上绝美的唇形、简直堪称完美,总之就是很帅,很帅。你在人群中,一只条腿随意而慵懒搭在椅子上,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你的脸上荡漾起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
17岁单身的你啊,简直把坏男孩的形象诠释到了极致,成天放荡不羁,我行我素的,没事就调戏、调戏我们店的几个小姑娘,那时我虽很喜欢你,但很看不惯你这样的行为。
那天很不巧,你居然撩到老娘头上来了,我反手给了你一个把掌,然后我们的故事就开始了……
说起来,你其实也挺贱的,多年后,你告诉我说:你就喜欢我泼辣的样子,你觉得很特别,也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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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你感动是在你对我示好期间,那天我手被烫伤了,正当我准备打开冰箱把冰块拿出来冰敷时,你突然出现,看了看我的手指后,问明了情况,先是皱了皱眉头,然后不由分说的拉着我的手,很细心的帮我冰敷,涂药,看着你霸道又细心的样子,我好像更加喜欢你呢?
第二次被你感动是:在我们恋爱一个月时,那天我跟朋友在大叔家吃饭,朋友是一个能喝酒又很爽气的女孩,她跟大叔是老乡,两个人又吹又喝的好不乐乎,我不能喝酒,所以大婶一个劲劝我吃饭,正尴尬时,你扛着一箱酒,满头大汗的突然出现,我整个人都懵逼了。
你不是不喜欢大叔的吗?为什么会突然给他送酒来?事后才知道是为了多看看我,所以特意从几里外的超市(大叔家住得比较偏)买了一整箱酒,抱过来。
第三次被你感动,是三年前的一天,我突发奇想说:我想从上海骑车去西藏,朋友们都觉得我脑子有病。而你则是默默的买好了:帐篷、睡袋、手电筒、自行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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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我外表比较乖巧的原因吧,反而衬得你比较坏坏的。
所以有好多人都说:你配不上我。
默默的为你默哀三分钟吧,因为一直以来都是你付出得比较多一点,你的爱是深沉的,是具体的,是渗透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
去年,甚至是前年的时候,那时我喜欢到处疯玩,所以我们的工作并非很稳定,经济状况,也不是很好,寒风刺骨的冬天里也没一个洗衣机,你就自己在冷水中洗我们的衣服,自己每次被冻得瑟瑟发抖,也没一句怨言。
而我因为从小来看多了,爱情和婚姻中的不幸,所以我对你的爱甚至是有所保留的,是防备的,所以从来没有主动的给你洗衣服,做饭。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你很少跟我说情话而质疑你对我的感情,你只是语气低沉的说了一句:“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是啊,时间早就证明了一切,曾经那个在家里养尊处优,从小连碗都没洗过的大男生,为了我这三年多以来:什么洗衣服,做饭,晒被子,打扫房间等等,全都做了,这一做就是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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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还问过我:“以你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更帅,更有钱的,为什么不呢?”
其实,我要想问:为什么不呢?
我想是因为我爱你,我爱你做家务时的样子,很帅,我爱你洗碗时的样子,很酷,我爱你,耍赖时的样子,很萌,我爱你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因为你就是你。
微风拂面不及你的温柔,我爱阳光洒在身上的舒适感,更爱你在身旁的安全感,没有钱,没有车,没有房都没关系,钱我可以自己赚,你在就好。
这些年来,你彻底改变了自己的暴脾气,我也开始变得温柔了一点,虽然只有一点点,但好在我们都因对方变得更好啦。
亲爱的,我想跟你秀一辈子恩爱,可以吗?
嗯,可以,我替你答了!
哈哈,你们都被骗了,因为这是假,我做了一个很美的梦,然后梦醒了,我正好闲来无事就把它写了下来。
嗯,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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