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平庸到什么地步,才能让所有人喜欢你?
在Pfeffer看来,谦逊其实没什么了不起。谦逊其实是人的一种本能,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冲动:我们天生不愿意做那些会让身边的人不喜欢的事。
成年人往住特别注重他人的观感,很多时候做事情都是为了让别人更喜欢,而喜欢其实是一种肤浅的情感。“让人喜欢”,其实是个被高估了的素质。
敢于把自己突出出来,做一个脱颖而出的人要敢于提要求,甚至要不惜打破规则。
大人物在成长过程中的确有这些让人不喜欢的毛病,但另一方面却是他们有主人翁精神的体现——他们不是来适应世界的,而是来让世界围着自己转的。他们并不是故意打破规则来树立形象,做给别人看,或者蔑视规则——他们只不过是认为跟自己要做的大事相比,这些小规则不值得遵守。
这里让我想到了一个词——“无情”。如果摒弃情感,“无情”地按照一些规则去行事,这样既有磊落感,也容易发展能力,甚至更容易创办出好的事业来。
这个过程中,人自然会伤害到别人,也会被报复和攻击,但肯把这一切视为正常人性而坦然接受,不纠结。
成功与让人喜欢之间,那些成功的精英人士更在乎对方的能力,普通人更在乎对方给他的感受。
出类拔萃意味着:
①拥有人格上的独立自主,藐视世俗的观念和眼光。搞特例,违反一般规定。有别人没有的能力,做别人做不到的事。
②自我有底限有原则,不屈从外界看法压力改变,因地制宜创造新的规则。
③ 杀不死你的必使你强大,坚定你心。
别人不喜欢你,也许就是在你获得势能过程中必须要付出的代价。用对精力,别因旁人的期许和责难而被误导。
不是因为你不合群才变得牛逼,而是因为你变牛逼的过程中自然会不合群。从这个角度看合群是个贬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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