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二)总目标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逐步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简称”三会”)。学生能:
(1)获得适应未来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2)体会数学知识之间、数学与其他学科之间、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在探索真实情境所蕴含的关系中,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运用数学和其他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3)对数学具有好奇心和求知欲,了解数学的价值,欣赏数学美,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建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质疑问难、自我反思和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三)学段目标
为体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的整体性与发展性,根据学生数学学习的心理特征和认知规律,将九年的学习时间划分为四个学段。其中,“六三”学制1∽2年级第一学段,3∽4年级为第二学段,5∽6年级为第三学段,7∽9年级第四
学段。
感悟:
总目标强调学生获得数学四基、四能,以及对数学具有好奇心和求知欲,建立信心,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等。
学段目标分别从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个领域阐述要求,制定目标。
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体验成功的乐趣,感受数学的价值,体验并欣赏数学美,初步养成认真勤奋、独立思考、合作交流、反思质疑的习惯。
今天在复习以下知识点:
一个数(零除外)乘于一个大于1的数,积比原数大;一个数(零除外)乘于一个小于1的数,积比原数小。
一个数(零除外)除以一个大于1的数,商比原数小。一个数(零除外)除以一个小于1的数,商比原数大。
结合实例,反复尝试后,好几个平日里程度并不怎样的孩子,都能主动举手回答问题。并且都能正确回答出来,初次体验到成功的乐趣,同时又增强了他们学习数学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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