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就是提到相对论,对于相对论的使用,我们都是有一定的范围,而作用在使用这个定义的时候,只是改变视角,从人类视角,再到大自然视角,最后把我们破坏的环境导致的问题,变成了自然的问题。
相对论本身说的是,对于同一个事物,我们因为用不同的对比物,最后得到的感受不一样。而文中是改变看待的角度和范围,去把由于人类的破坏造成的问题变成大自然造成的问题。这属于一个由小范围推大范围的错误。
其次,文中说海啸,台风等属于大自然本身的一般现象,而没有考虑到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这些问题都是由于人类过度破坏环境造成的。比如有一些是温室效益,有一些是洋流变化等造成的,我们不能一概而论。
把人类比喻成和动植物一样的存在,但是人类既属于大自然,也属于有能力改变自然生态的那一类。反推我们可以发现,如果人类不过多干涉自然环境,并且不破坏,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和谐。
所以说如果我们部分改变气候,不属于大自然本身的一部分,大自然的调节能力是有限的,如果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对人类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最后结论的条件是人类的问题是自然的问题,而自然的问题自然会解决。这点在前面论证中并没有提到,所以论证合理性不强。尤其是运用相对论去解释这个问题,站不住脚。我们应该从以下途径去论证,自然的问题是由人类造成的,而超过了自己的清理能力,所以最终还是需要用人类的方法去保护环境,保护自然,来解决这个问题。
综上所述,即为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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