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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二十五章

《老子》第二十五章

作者: 喜洋洋yx | 来源:发表于2022-08-14 21:57 被阅读0次

二十五章(论道)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1.  有物混成:有一个东西混沌而成。物,指道。

2.  先天地生:先于天地而存在。

3.  寂兮寥兮:寂静啊,空虚啊。寂,无声。寥,空虚。

4.  独立而不改:独自生存而永不改变。

5.  周行而不殆:循环运行而永不懈怠。周,匝,环绕。殆,通“怠”。

6.  天地母:天地的本原。

7.  大:极言道无边无际,无所不包。

8.  逝:往行,运行不息。

9.  远:遥远,延伸遥远。

10.  反:同“返”,返回,返回本原。

11.  域中:宇宙中。

12.  法:效法。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沌而成,先于天地而存在。寂静啊,空虚啊,独自生存而永不改变,循环运行而永不懈怠,可以成为天地的本原。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地称它为“道”,勉强地称它为“大”。大又称为“逝”,逝又称为“远”,远又称为“反”。

因此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中有“四大”,而人居于四大之一。

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

本章说明道的属性、状态、称谓和归依,重在论道。这章对于“道”的来源和运行状态的全面诠释,是老子思想核心的体现,并引出了“道法自然”的概念。老子把人与道、天、地并提,列为“四大”之一,而没有提到神,这是对神本主义的否定,对人本主义的肯定,表现出对人格尊严的认定和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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