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又闹起了一波关于侵犯著作权的事情,事情的由来是黄子韬为了宣传自己的新节目,使用的微博配图是摄影师的版权作品,为黄子韬未经授权使用,很显然,它构成了侵权。
在受到指责后,黄子韬表示这组图片是朋友发他的,发的时候没有水印,他也没有多加考虑就用了,因为实在是非常喜欢这组图,然后跟摄影师道歉。可是没过多久,黄子韬又删除了道歉微博,重新发了新微博,依然是宣传节目,依然是九宫格,不过把照片全部换掉了……
随后这位摄影师发了一篇长微博,怒斥黄子韬这种不尊重版权的行为。
关于这件事情,我并没有多大的惊讶,因为黄子韬确确实实是侵权了,这是没跑的,而且事后删除了道歉的微博,但我更诧异的摄影师最开始的维权手段,不是通过法律手段,而是首先通过网络,从而引发了网络暴力和人身攻击,造成了一波撕逼大战。
「首先告訴大家一個盜圖後的「真行規」——道歉不刪原則。
簡單說,就是你犯了錯誤,你道歉了,就算是對方原諒你了,這個道歉聲明也絕對不能刪。」
我虽然是一个学业不精的法学生,但是对这种自媒体瞎扯出来的条款,真的觉得好笑。道歉要保留多久是要等到起诉后看法院怎么判决的,凭什么在法院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就不能删除自己的道歉?
当然如果这是行业内认定的行业规则,那也没问题,毕竟行有行规嘛!你在收藏圈买了赝品,就是不能退。
叶女士要通过法律手段起诉黄子韬侵权,那我是举双手支持。因为,最近越来越多的侵犯著作权的事情发生在网络和生活中,前有唐七涉嫌抄袭,后有“梁信诉中央芭蕾舞团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这种侵权行为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但是被侵权者的权益要得到维护确实相当的困难。
在叶女士微博底下,我看到了很多不理性的言论,有人觉得叶女士是为了蹭热点,想接着黄子韬捞一把。有人把叶女士正常的维权行为解读成为了钱、为了利、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对这种言论,也是见怪不怪。
有网友觉得叶女士发布自己的图片,没有打水印,是自己的问题。那大夏天穿的少一点,被强奸,也是自己的问题喽?
事已至此,无论赔偿与否或赔偿多少,叶女士都已实现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然这也无可指责,毕竟是其正当的权利。对于黄子韬及所有公众人物来说,这则是一个鲜活的教训——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你,做人做事,都要再谨小慎微一些。
每一次观看这种事情下的评论,都是对自己的一次洗礼,感慨原来大家为了自己的爱豆是可以不管不顾的,是可以互相送爹送妈的。
摄影师的簇拥者们一边说自己是原创在维权,一边满嘴生殖器,骂完道歉方再大名骂父母,挂女粉丝照片嘲笑他人的长相,完全一种只想趁着热度狂欢的局面,这样的行为,会让多少只是在“正当维权”的人被打上“居心不良”的标签,滥用“维权”的旗帜,实际上败坏了多少路人对“原创人”的好感!
明明本来可以成为一次维权典范的事情,一方无意侵权,一方善意提醒,侵权的马上道歉,版权方获偿谅解,然后一起用自己的影响力告诉大家版权的重要性。明明是一次提升全民版权意识到好机会,很多人微言轻的小原创人也会被保护的局面。
我是真心希望双方对峙公堂,光明正大的打一场官司,这样这个案子说不定会成为当年“彭宇案”一样的现象级案件,真的推动我国版权维护问题的进步。而不是扯了“维护版权”“支持原创”的大旗,把自己上升到道德制高点。这和那些嚷嚷爱国,就把日系车主打成重伤,说一句为了子女好,就把子女送去杨叫兽治疗室电击的家长有什么区别。
反观林志颖面对侵权的表现,诸路侵权的明星们真应该该好好学学。
当我们在谈论法律的时候,千万不要扯到人品的好坏和道德的高低上去。
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空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反之,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既然道歉没什么用,就让法律来公正的解决吧。
另外记得,吃完瓜记得把瓜皮扔进垃圾桶,别丢在路上。免得别人滑一跤,摔倒了,没人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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