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很大,有专门的教室、实验室、解剖室、图书馆、操场和食堂。绿化也非常好,蔷薇花从花圃里倒垂下花枝,在石壁上游走,走在花下,心就融化了。
我们进了学校,分了教室,开了班级第一次会,然后就是军训。穿迷彩服、扎皮带、走正步、立军姿。在操场上,一个班一个教练。九月的太阳依然威武,汗水打湿了衣服,晒红了脸膛,可我们谁都不敢撤退。我们的第一课,教我们的是坚持。
有升学压力的学习和没有压力的学习是不一样的。就像一个吹涨到顶点的气球,被放了气瞬间就瘪了下来。松弛下来后的心,总想干点别的事来填补。
也知道了农村孩子和城市孩子之间除开物资,还存在的差距。我以前只需要做好一件事就是学习,其它一片白纸。而我的同学,有的书读得特别多;有的书法好;有的会跳舞;有的擅长演讲;还有的会拉小提琴……都有自己的爱好和特长。
那是心里面比较敏感的花季,在初中里培养起来的优越感,一下子土崩瓦解。而忧郁几乎是每个少女与生俱来的气质。因为这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级。
我喜欢班里来自自贡的一个男生。他有我羡慕的城里男孩该有的所有优点。干净、阳光、能说会唱。他主持了随后几年里班上和学校里的一切大型文艺汇演。他普通话发音标准、吐词清晰、身姿挺拔、气度不凡。只要往台上一站,自成一道风景。
我眼冒星星,就像探测器一样,追逐着他的一举一动。从来不知道暗恋一个人是那样的美好,又是那么的苦涩。心里淤堵到肿胀。而每一个爱而不得的少年,都有成为一个诗人的潜质。
于是我在宿舍的蚊帐里,偷偷写下了我人生的第一首诗。还记得诗的前头几句:都说贾宝玉是混世魔王,让所有的人都为他心伤,其实林黛玉也很坚强,只是在那样的夜晚,总有一轮并不美丽的蓝月亮。
我把《红楼梦》藏在被窝里看了无数遍,在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里,流连忘返。那种隐忍的爱,那种最后生生撕裂的结局,让我对爱情的美好渴望,浇上一盆冷水。
我也是从那里开始坐图书馆的。要解开心中关于爱情的疑惑,只有去书中去寻找答案。于是我总是一个人,呆在图书馆里,悄悄的张开触角,去感知陌生的,却又是亲切的世界。
因为心中有很多的爱意要表达,我的诗如泉涌,它是我文字书写的第一春。能够写出来,心里就通透了,那些无法言说的爱恋也就找到了最好的归处。
因为在校文艺汇演上,我已经看到了和他比肩而立的那个女孩,当她拉着小提琴,一首《化蝶》如泣如诉,我看到了他看她的眼里有星星。爱情是所有少年少女最永恒的主题。
初恋是朦胧的美。那种向往、倾慕,那种矜持、掩饰,虽只有自己一个观众,却非常隆重的碾过的是自己最真最纯的青春。
而唯美的东西,是最难得,也是最易破碎的。因为最初始的相遇,面对被面太多的分叉和选择,很难一鼓作气走到底。
而生活不只是一场梦,大多数都得醒着。比如,学医的人,首先面对的就是生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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