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找到同类的人,彼此好理解,好相处。爱也是如此,是因为身体还是因为灵魂而相爱,没有好坏之分,关键是你爱的对象和你是不是同款。
如果我是一个重视追求身体快感的人,你各种心灵的沟通,都让我感到多余,你的各种付出则会成为我的负担,我需要的身体的激情你不能给我,我不会接受你的关心而是转身离去。
再比如,我是需要心灵相互吸引才能相爱的人,可你不曾为我费心做过任何事,不曾为我花一分钱买个物件,不想了解我喜欢什么,不花时间和我谋面,基本无影又无踪……但是,在你寂寞的时候你就想起我,找我聊天排遣你的空虚,竟然也能自然地说着热烈的思念,恨不得立马和我亲密无间。我会觉得,你言语中的爱,只是因你荷尔蒙分泌旺盛冲口而出,并不是我要的心灵共鸣之爱。
有些人只是在寻找约炮的对象,性欲可以在陌生的两个人之间实现,嫖娼,招妓,约炮,都可以让两个陌生人亲密无间合二为一的享受性福。那些相互间认识,但没有时间彼此加深了解,没有付出过什么,因为性欲勃发而在一起的,基本和陌生人没什么两样,图的就是性福。
很多人把性欲当成爱的真谛,性欲是身体的欲望是原始本能的爱,热烈但不深厚。真正深厚的爱,必定有心灵的共鸣,却未必需要身体的结合。
纯粹的为了欲望结合,云雨结束后往往空虚冷漠。而心灵相吸的爱人,往往会感到更加的充实和亲密。不同款的人,要求不同,更看重身体还是更看重心灵,并没有好坏高低之分。都是爱,激情之爱并不易得,灵肉交汇更是难得,而纯粹的友情几乎不可得,所谓人生难得一知己。
一个只有性欲的人,对一个要求心灵相吸的异性,不曾付出什么,就单纯热烈的表达:我很爱你!想见到你!想和你在一起!对方会在心里问:你为我做了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说你爱我? 但是,如果遇到一个同样只有性欲之爱的人,两人则可以一拍即和,共同享受。没有心灵相吸的要求,只求身体的快感,简简单单干干脆脆,如烈火般燃烧,彼此感到痛快满足。
单纯热烈之性爱,心灵相吸之恋爱,只要你遇到的是同款,你就会享受到你想要的身体快感或者心灵快乐。最怕不是一路人,却想往一起凑,往往费劲伤心还得不到想要的结果。
在两个相爱的人之间,有人只愿意做朋友,不想有身体的接触,要友爱。有人只想享受性爱的快感,不需要心灵的共鸣,要性爱。有人强烈的渴望身心完全的交融,有心灵的沟通也有身体水乳交融的最完美的爱。
问题还不仅仅是观念的冲突,还有两个人是否是自由身,是否已经有了家庭?社会道德舆论法律也会成为限制人选择爱情观念的因素,人不能脱离社会环境独立存在。当你有了家庭,再遇到相爱的人,你认为是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偷偷爱恋,还是离婚再婚?你遇到的人,是怎样的观念?你们婚内出轨,离婚再婚,还是成为朋友,或者因观念不和而再度成为陌路?
很多人因为社会因素,压抑自己的爱情冲动,理智能够关闭那些违背伦理道德的感情阀门。这样的人克制了自己,为家庭幸福牺牲自己的激情,社会因为这样的人存在,多一分安宁与和谐。然而感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收放自如,用理智控制好的,往往在感情面前失去理智,为情所困。因为感情很容易冲破理智的大门,所以才有那么多激情荡漾悲观离合的故事。
所有的安宁与动荡,都是对爱的选择结果。
男女相互交往,成为好朋友或者亲密恋人的困难往往在于不同的观念,参杂了社会环境因素后对爱产生克制或者不受影响而产生的不同观念:一个人希望成为很好的异性朋友,另外一个一心渴望发展成情人关系。
想做情人的是压抑自己的激情,遵从对方的意愿去做相互关心的朋友,还是做不成情人转身离去?或者是坚持追求,直到同化了对方,或者让对方逃避到朋友也不想再做呢?
想做朋友的是说服对方冷却激情?还是激发自己的激情?是坚持自己的观念,不能同化对方,宁愿连朋友也不做了?
对爱的观念不同时,最初都希望能够同化对方,让对方改变观点,或者成为情人或者成为朋友。但是如果都是一根筋儿呢?都无法改变的时候,会僵持很久吗?不会的,人的精力热情都是有限的,耗尽的速度比想像的快,最终会因为矛盾的观念无法融合而分开。
那些最终不会分开的,是真正的有缘之人,观念不和,改变自己,最后成为真正的恋人或朋友。更深的爱或者是更强的观念,成就最终的关系。
或者成为恋人,或者成为陌路,或者成为朋友。成为恋人或陌路是大多数人的结局,成为朋友的少之又少。
学会分辨对方是否与自己同款,不是就不要勉强,为难彼此不如说声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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