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能够读懂《情人》,或者说,看着《情人》这部充满戏剧化但背景又写实、赤裸的作品,取决于我们彼时彼刻的心境。
如今的我,在时间可以挥霍无度的自由自在的日子里,不匆忙寻找工作,不刻意寻觅归宿,半死不活的枯槁灵魂下,一位远方的书友给我发来私信,“你跟杜拉斯的文字,有几分像”。
谁是杜拉斯?
在此之前我从未听说过这位凭借《情人》获得大名鼎鼎的龚古尔文学奖的法国作家,甚至从未拜读过任何法国作家的小说,可能我在很早以前就觉得爱情这个题材,已经被写透了。在泰坦尼克号效应之后,再也没有一部可以称得上有同等水平的作品,可以走进并震撼我的心灵,扭转我的爱情观。
直至杜拉斯的《情人》出现在我的生命里,那些莫名熟悉又隐约锥心的情节,一大篇幅看似累赘繁琐又次序颠倒的文字,混乱中透着一丝脉络,试图掩盖真情的遮羞布。在作者笔下,我仿佛感受到她当时的明知不可爱而爱,明知自己痛而故作洒脱的放浪形骸,把自己极尽所能地贬低、践踏,就是为了不要让自己有丝毫的悔恨。因为一旦有回头,就破坏了整个人生,爱情写到这里,经已是灿烂烟火绽放的一瞬,那些遗留下的硫磺味,就不忍再留给世人掩鼻遐想了。
爱神的一生
杜拉斯曾经说过,如果我不是作家,我会是一个妓女。
乍听这句话简直有点刺耳,为什么要用这么不堪的词来形容自己呢。回望杜拉斯本人情感颠沛流离的一生,就彻底明白,喔,她就是“为爱而生”的女人,如果形容张爱玲是“被爱情耽误事业”的作家,而杜拉斯则是“因爱孕育灵感”的才女。在她漫长的82年人生里总共拥有过五个情人,而在最后晚年之际陪伴她终老的那位,居然是一个27岁的大学生,不得不佩服和震慑于她的魅力,几乎可尊称她为“爱神的化身”。
情人的眼泪
《情人》里的故事,就是在讲述杜拉斯的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并且是年上恋,异国恋。
他们连相遇都是那么偶然。在越南的湄公河上,两个异国他乡的人在同一条狭小的货船上相遇,她是一个来自贫穷人家的法国少女,说着流利又甜美的英文,戴着那顶表现率性不羁的宽边礼帽,涂着娇艳如玫瑰花开般的口红,眼神眺望远方,仿佛在渴求什么。她讨厌她的原生家庭,她那个自私又冷血、重男轻女的古板母亲,极度残暴和极度怯懦的两个兄弟,在全都是极端人格的家庭里,她已经是努力保持着常态和安静的那个唯一的人了。
一辆象征着上流社会的黑色房车缓缓向前驶来,穿着一整身白色西装,风度翩翩的一位亚裔男子向着女主试探性地靠近,意欲追求但又羞涩难挡,因为他们年纪的差距,身份的差距,阶级甚至种族肤色,表面上如此地天渊之别。他们的日常人生里,除了非正常接触,注定不会有任何交集。
不知道是不是紧张过了头,他居然给一个年仅十五六岁的女孩递过烟盒,手指还微微颤抖,问她要不要一起抽。女孩自然拒绝了,但她自从看到了这个亚裔男人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此生就属于他。
简单的交流下,已然对彼此有了浅层的认识,她是只身一人,勇敢独立的法国少女,而他,则是一位中国传统家庭出身,风流倜傥,不愁吃喝流连于各种声色的富家少爷。灰姑娘的故事?还是富家公子对洛丽塔的养成游戏?在故事的开头我忍不住作各种揣测。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们都像魔怔一样的双双坠入爱河。
他们每天都会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进行着世界上公认为表现情感状态顶峰的“灵与欲的交流”。他们的性,一开始可能真的是纯粹对于青春肉体的迷恋,成熟男人的技巧和激情,可不同的是,他们并没有“三分钟热度”,在第三次鱼水之欢后便冷淡退却,而是穿过肉体使他们的心灵走得更近。正如杜拉斯本人所说,“十五岁那年,我已经老了,老得太快了,以至于我现在都一直是那个时候的样子”。虽然当下是少女的模样,可是她清楚,她太清楚不过自己的心意了,她深深地爱着这个对她百般宠爱,温柔如水的中国男人。可是她又是那么的理性,她知道这只是一场童话般的幻梦,终归有梦醒的那一刻。
而他也被这个看似大胆放肆,灵魂野性放荡的“洛丽塔”给深深吸引,她和所有过往认识的女子大相径庭。她让他像平日对待其他女人般待她,脱下衣服,发泄性欲,别无他求,她在这个高大的男人面前是那么的自尊自傲,没有撒过一次娇,流过一次泪,她通过“贪钱”,向男主拿钱的方式来掩盖自己真实的想法,她希望这样就可以定义这段感情只是一段交易,她冷酷地把自己的感情埋藏至深,甚至被男主误解,呼她巴掌,她还是张着刚硬的嘴对男主恶狠狠地回应:“我爱的只是你的钱,我只是为了你的钱才和你在一起”“我不喜欢中国人”。
相比起女孩的口是心非,男生显得简单深情得多,见过了女孩的母亲,哥哥之后(虽然初次见面就弄得非常不愉快),但他心里面还是真心爱她,想对她负责任,或者说想一辈子跟她在一起。一贯胆小怕事且逃避型人格的他敲开了父亲房间的大门,跪求父亲大人能不能用一年的时间接受这位白人女子,他知道他这样做犯了天下之大不韪,那个年代违抗父母的命令就等于大不孝,会被扫地出门而且遗臭万年。当然,他父亲是绝不会答应的,而且立刻给他安排了一门二十年前订好的“政治婚姻”,就是纯属家庭的利益结合,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不得知,男主的心里又难受,又悲壮,更多的是无奈。
“因为他没有办法脱离他的父亲,脱离他的家族,而立之年的他无一技之长,一事无成,除了挥霍钱财,还有追求心爱的女人,他什么都不会。”
在得知爱情梦碎后他们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在那间潮湿的,布满着他们痴狂的爱欲、汗水淋漓的昏黄阴暗的房间里,那天晚上下着倾盆大雨,仿佛众生万物都为之唱一首悲凉的“告别曲”。他穿着黑色的丝绸睡衣,奄奄一息地侧卧着抽着大烟,脸色苍白,嘴唇如两块纸片般单薄,无力,气若游丝。“你来了”,女主穿着雨衣湿漉漉地坐在他面前,眼神充满了爱意和怜悯,她心疼,为了眼前这个软弱又饥渴,自私又深情的情人所心动,心痛。
“父亲还是没有同意,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只是为了钱和我在一起的。”
“我只是为了钱,和你在一起的。”
她说着这番话时,感觉自己是没有呼吸的,是窒息的,但她知道她这么说,他心里会好过些。她告诉他,过两天就要乘渡轮回法国了,而他,明天就要迎娶那位素未谋面的陌生妻子。他爱着她,她也深深地爱着他,但他们从未承认。
爱欲的极致
《情人》在电影的改编和光影交错的镜头下,唯美而让人感受到爱而不得的窒息,从演员的眼神和气息中浮现联想起杜拉斯当年和她初恋情人发生的缠绵畸恋,把我们带到她那个“爱情至上”的伊甸园。爱情在她的定义下势必轰烈而悲怆,曲折而寸断,细水长流十年如一的家长里短大事小情她都不屑花笔墨心思去表达。
原著中的文字更是字里行间都是渗着冷漠和傲慢,这也许就是杜拉斯魅力所在。她从来不曾露骨狂热地表达自己的爱意,反而隐忍克制至深,甚至以“反抗斗争厌恶唾弃”的方式来撑起一个洒脱的姿态。她反复地描写同一个场景,用着大量晦涩难懂的语言描写,甚至有时候都无法连接起前言后语,结构疏离稀碎,就像一个为情所困的人在絮絮叨叨地说着胡话。
杜拉斯的思想和文字都披上了一层“迷雾”的面纱,当有心之人尝试深入探究和领悟她的“神秘”时,就会被那种“爱情战胜一切”的魔力所深深吸引。爱情只是表面的刻画,爱情发生的过程所引发的所有有关人性美善丑恶,道德伦理乃至在爱情以外所有政治经济战争等外界环境阻碍下,都会让爱情变得不堪一击,反衬出人性情感的至高地位和自私的,孤独的,利己的本质欲壑难填。
对爱的信仰
很多人观影后评论说看不懂他们这种感情,也有人说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那么神圣的感情,或许男人从来是喜欢她的美貌,而女人也只是爱上他的金钱。也许是很多人没有经历过,或者稍微靠近过,接触过这种类似的感情吧,所以很难有代入感。不过想说的是,完全不了解这种情感的人,是十分幸运的。因为让你几年,甚至几十年都挥之不去的情人,有且只有那么一个,而且他却只能陪你完成了那么一场梦而已,梦醒了,而记忆,将有痕迹地伴随着你的一生。
如果爱情真的能够像金鱼的记忆那样,只有七秒,那么杜拉斯就不会在五十多年后依然勇敢地、坦诚地向世人吐露这段雾水桃花、离经叛道的情感往事,这是对世俗的一个莫大挑战,也是作为女性发出“爱情必须自己寻求”的主张和号召。正因为世俗上的爱情如此之难,才让人更加珍惜目前所拥有的关系,在杜拉斯看来,这种超脱道德约束的纯粹的欲望,我爱他,他爱我,仅此而已,才是爱最核心的本质。
细想起身边生活的人又有多少能遇见和保留这份纯粹的美好呢?还经常听到无数情感机构和婚恋专家在循循善诱:“结婚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谈恋爱可以自由,但结婚不可以”。直接就否定了爱情之于婚姻的神圣地位,默认了结婚多属利益交换的合作交易,也难怪越来越多的人宁愿选择经营事业,轻易就放弃一段感情。
人们仿佛渐渐被金钱名利等物欲填满了内心的空虚,而看起来最“没有实体价值”的情爱仿如游戏,是虚无,是幻想,是不切实际,人的本能都是尽量去抓住那些能够抓住的,然而高中上政治课时,课本上写过一句柏拉图语录:“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我希望这个世界,整个社会,每一个人,都能对爱情,对命运,对自己,多一些信心和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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