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冬天,下着鸡毛大雪,我没工作,没房子的时候,只有一条狗跟着我,我俩萍水相逢,一点也不认识它,它对我很欢喜,天灵盖有一撮白毛,这样的狗我以为不吉利,而我这人宅心仁厚,心地善良。文/雷垒
于是我把它拴在了电线杆子上就跑了。
要是带着狗找工作、租房子,狗乐意,我肯定不乐意。
等我找到工作和租到房子了,那是三天后的事,又有点怀念那只狗,我开始忏悔这事做得不厚道,至少跑之前给狗买个热狗。
三天后我拿着热狗再回去找它的时候,狗和电线杆子都不见了。
心里有些不安还有些小沉重,它会不会被心怀叵测的人牵走,被炖了狗肉,给人果腹了;它会不会被无良艺术家牵走,在杂技团表演智障的节目,供人娱乐······
事实上是我想多了。
那条狗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是和一个女孩儿一起,那女孩儿很阳光,脸上总是洋溢着蒙娜丽莎式的笑容。
唯一遗憾的是,那女孩儿无论走哪里都会拄着一根拐棍,戴着一副墨镜,还牵着一条狗。
那条狗,叫十三。
十三的由来源于一撮毛有十三根。
十三对我很不友善,老冲着我叫嚣,我肯定不能跟狗一般见识,即便咬了我,我也不会还嘴。
那女孩儿还跟我讲,不久前,十三不见了,特别着急,是她打电话给表哥一起找回来的,听她表哥当时描述,十三被拴在了一根电线杆上,当时缠得奄奄一息,她表哥力能扛鼎一气之下就把电线杆子废了,她心疼死了十三。
至始至终,我都没敢承认,那是我干的。
唯一救赎的就是,我每天早点下班回家,给她做饭,做太阳蒸蛋,她说这是她去世的奶奶最后给她做的一顿最好吃的菜了,现在已经吃不到了,她又说我特别像她奶奶。
哦,不,做菜的味道像她奶奶。
在她圣洁美丽的面庞下伴随着嘴角晶莹剔透的蛋花,我感觉她特别向往光明,因为每次脸的朝向之处是通透的窗外,那就是光进来的地方。
她跟我说,她有很多地方没有去过,要是有一天重见光明,一定要去环游世界,山是什么样的山,海是什么样的海,朴树是什么样的朴树。
她还跟我说,想知道我和十三是什么样的,说我一定是一个善良阳光帅气的男孩儿,跟十三一样。
她还跟我说······
反正她跟我说了很多,遗憾的是说得越多,就越多遗憾。从前医院会很热情地给她希望,说有很大几率找到捐赠眼角膜的人,现在医院给她的答复是用抱歉的态度等通知,这一等就是好几年,通知一直没来。
她说小时候还能看得见的时候总是怕黑,反倒长大了眼瞎了,就不惧怕任何黑暗了。她说完这句话,笑得特别甜,像软绵绵的棉花糖。
我知道我喜欢上了她。
我怎么会喜欢上一个盲人,我也感到奇怪,但我就是喜欢了,十三也不怎么排斥我了。
就这样,又到了一个冬天,也是下着鸡毛大雪,我又失业了,房子租金涨了,又没有房子住了,我说我要搬走了,要到新的城市去找工作,这是我给她做的最后一顿太阳蒸蛋了,那次她说什么也不吃,十三也绝食了。
她问我可不可以留下来。
当然,我肯定不会回,留下来,你养我吗?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去哪儿,她说我是一个好人,她递给我了一张银行卡,她说这里面的钱够我做个小本儿生意。
我觉得我是个废物,我自卑,这辈子都不可能做成生意,因为买个热狗都会被骗钱。
我问她哪里来的这么多钱,她说这是她原本做手术的钱,反正也等不到希望,不如给急用的人应急。
我说就不怕我跑了吗?
她说你忍心骗一个盲人吗?
那晚,我一宿没睡,并不是我失眠,而是十三叫了一晚上,邻居敲门,我在瑟瑟寒风中给邻居们道了一晚上歉。
那晚以后,她复明了,我瞎了,我知道她才是世界上那个最需要光明的那个人,所以我心甘情愿。
在我来时的那条街,我一路跌跌荡荡,戴着一个墨镜,拄着一根拐棍,看不见路的滋味,真TM难受,因为我把电线杆子撞到了,眼镜碎了,那是心碎的声音,路上没有一个人扶我,原来黑暗里的世界这么可怕和孤独一样。
我尝试着爬起来,我突然被抱住了,那是个女孩儿,不说话,一直哭个不停。
她叫余生。
她就是那个女孩儿。
她说,要不是十三,可能再也找不到我了。
她问我为什么要骗她?为什么骗了要走?问我可不可以不要走,留下来?
其实,那一晚真正促使我决定把眼角膜给余生的原因是终于等到医院的通知,他们没有眼角膜,短时间等不到眼角膜,她再也不会见到光明了。
我已经看遍了这个世界,也该是换个人来看另一眼。
所谓,余生有两种,一种是在黑暗世界里,我给你雪中送碳,你走好,我目送。另一种是在光明世界里,我助你锦上添花,你先走,我跟上。
不管哪一种,喜欢你太轻,我爱你太重,你在我在就好。
希望你所在的城市能有个好天气,你所在的角落能有个好心情。
#我愿做你的欢喜,套路的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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