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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华夏文明修-炼历史简述20

第四章华夏文明修-炼历史简述20

作者: mamimima | 来源:发表于2022-10-17 08:15 被阅读0次

     

    结论:理学认为:天人合一,天以命令形式与人的心共享天理。天理在人心中构建的产物外显为性,有使人大吉的性,有使人大凶之性,但人存在于世,独爱大吉的天理,此为情。人天然追求大吉的实践结果,此为性本善。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不因独爱大吉,就无视大凶结果的天理,甚至为了追求所谓大吉的结果,逆转违背歪曲天理运行结果。此即为存天理灭人欲。

    因此,理学的核心就在于如何构建,或者叫认识清楚心中的天理!

     

    这个构建的方式,一些理学大家提出气质一说。这个气质,上溯为一阴一阳为之道所反应的《易》理,以及以此展开的儒道等学派的核心理念和观点。因此我们可以说,就是老子的“华夏辩证法”,就是孔孟的向善之道,总而为一,就是华夏文明的核心理念——这在当时的话语就是为往圣继绝学。

    为往圣继绝学,以及往圣绝学所在的载体——就是华夏文明的核心理念!这个就是构建或真心认识心中天理的理学的“修-炼法门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为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其命于人则谓之性—程颢”

    这就是笔者在《特立独行的华夏文明》一书中所做出的理学将华夏文明核心理念本身作为了华夏族信仰的核心的逻辑分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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