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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扣扣杀人案一审判决的思考

关于张扣扣杀人案一审判决的思考

作者: 流浪的云2JS | 来源:发表于2019-01-11 20:14 被阅读19次

    道德是社会约束个人的规则,法律是守护道德的最后底线。

    凡是有因必有果。

    我一般不记仇,因为有仇我当时就报了!这句话说的是于欢案和昆山反杀事件,因为他们有能力当场报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说的是张扣扣报仇杀人案。

    在亲眼目睹母亲被人棒杀,亲耳听到加害人嚣张跋扈地说:“往死里打,打死了我去摆平”当抱在怀里的母亲头破血流,闭上了不甘的双眼,当目睹母亲在大天白日解剖,这样的血仇谁会不报?张扣扣那撕心裂肺地我要报仇,既有悲凉也是血誓,一个13岁的少年,在当时只能发出这样的呐喊。

    我想张扣扣是不会后悔的!因为他终于为母亲报仇了!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其报仇的行为值得同情和肯定,至少于我来说。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王家三人是被张扣扣杀了,但是凡是皆有因果,所谓天道循环报应不爽是也。谁能做到相逢一笑泯恩仇?

    何况还是 杀害自己至亲的人,而且加害人没有哪怕一点点后悔和歉意。杀父之仇不共戴天,除非受害人的子女亲人都是傻瓜 ,或者是佛祖基督先知类的圣人,恐怕没有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人在面对加害者会无动于衷古井无波的!

    古语言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报仇自然而然是天经地义的事。国家如是,个人如是。国家如果没有报仇的意识就没有战争,个人没有报仇意识就不会那么多恩怨情仇。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句话适合于国家同样也适合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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