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说写作教程》一说中,提到过一个观点,我的理解是这样的:随着时代在发展,整个社会在娱乐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人们对故事需求量也随之猛增,人需要各种各样的故事,无论是小说,电影,戏剧,还是国内传统的戏曲、小品、相声,亦或者是电视剧,网络短片,MV,各种微博段子,朋友圈各种分享……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大量的故事在产生、被转载、被消费。
人们为什么喜欢故事? 原因很难说不全:因为无聊而需要打发时间,需要想象的载体来使自己暂时忘却现实生活当中的烦恼,收获某些知识,获得某种情感上的体验,或者是感官上的满足感等等
说故事,是很常见的一种传递信息的方式,它并不像讲大道理那样直接而枯燥乏味,一方面可以娱乐听众,一方面可以间接地传递信息。但有时候吧,十分厌恶这些或真或假的故事。比如在朋友圈被个链接的标题吸引,点进去一看就是“我有个朋友……”心里就泛起一股嫌弃之情,直接跳到最后一段甚至是什么也不看直接关闭页面。
我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呢?这可能跟故事的泛滥有关。在我们听到的故事当中当然不乏真人真事,这是个日新月异的世界,每天都在发生各种各样或喜或悲的故事,这些故事因为各种原因得以流传;但更多地时候,故事往往是经过修饰的,或者完全是为了叙事者写文的目的而强行杜撰出来的。故事就如同小说一样,本身就带有虚构性质,这无可厚非,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小故事都真实存在过。在这个方面,真正的问题并非出在故事,而是出在故事的讲述者们:提出观点——讲述故事——升华主题,这个三段式的网文差不多就是大部分初高中生作文的模式,相比开篇就直接开始“讲道理”,先来一个引人发笑或惹人怜惜的小故事烘托一下氛围要来得更有人情味,最后再用个一两段百余字道出某个显而易见的生活小哲理,对多数人来说容易接受的多。
可有时候,故事也许真得不错,可你仍然会说,我就是不想听这种故事。厌恶的感觉最终还是发生在读者的大脑皮层,而非故事讲述者的键盘上。我们不能把不想吃榴莲的原因全部归结为榴莲的异味,毕竟,有很多人还是愿意吃榴莲并且觉得十分可口。对故事感到反感,无理由排斥“讲故事”模式的人,往往曾经是深爱过故事的,在多年以前,我们也曾喜爱各种暖人心窝的小故事,并备受鼓舞,而今伴随着我们的成长,经历的积累,我们已然觉得自己多少有点历经世事风霜的意思,对于故事主人公仍处于缓慢的发育期感到耐性的缺失,对于在点开链接的那个瞬间,我们其实多少是认同它所传递的基本观点的,而我们只想急于得知文章可能提供“方法论”,对故事主人公的命运到不怎么关心。
还有什么其他什么原因,欢迎指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