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屯
军屯就是为卫所提供军粮的。
明代军队的士兵,大多数其实根本不是真正的士兵,至少不是大家想象的那种从戎之徒,而是务农之人。
世袭军户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明军拥有持续而稳定的兵源,军队的后勤补给体制则致力于确保军队能够自给自足。
朱元璋希望他的军队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封闭系统,既不需要投入新的人力,又不需要提供额外的供给。
为了实现军队的自给自足,明初朝廷恢复了屯田制度。在各个卫所部分士兵负责屯田,为执行军务的同袍提供粮米。这些屯兵没有生活在卫所里,而是和其他农民一起散居在乡间。
无论被分配到卫所还是军屯,世袭军户的核心原则始终如一,每户人家必须按定额派出一名男丁到军屯耕地。
耕种军屯和戍守卫所之间存在重要差别,卫所正军通常是军户中唯一一名当兵的人,而军屯正军则是实际上并不是独自承担屯田的全部农活,他们和直系亲属共同劳作。
正如勾军官吏只关心缺额是否有人顶补,而不管顶补之人来自何方。管屯官吏最关心的是余粮是否按时上缴,至于正军人在哪里或屯地由谁耕作,都无关宏旨。
军屯的问题也十分严重,有些屯军被征调去作战,他留下的名额却一直无人顶补;有些则当了逃兵;还有些要被迫为军官或其他官员做苦役,屯田不是荒废就是被他人非法侵占。
此后的事态持续恶化,官吏为了完成指标不择手段。面对亏空,官吏的对策是重新分摊税负,不考虑屯军拥有多少军屯分地。
地方官开始乃至强迫军余耕种屯田(军余:正军在军屯的眷属,他们是逃兵现成顶替者)顶种。
军屯的余粮日渐减少,官府通过“开中法”解决军粮短缺问题。该政策规定:商人若想取得盐引(相当于食盐的许可证),必须向边境地区输送粮米。但是依然不能完全解决军饷问题。官员的应对之策还是依赖抽取民户赋税。
沿海地区的卫所军屯都分布在内陆山区,屯军都不愿意亲至。
军屯体制的历史就是一个持续衰落,最终失败的故事。从长期来看,军屯制度缺失未能实现令卫所自给自足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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