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与亲属的关系
本地化的改革,令卫所军户与原籍军户之间的联系日益生疏。使正军扎根卫所,进一步削弱了他们与原籍的联系。
改革不仅影响着正军及其在卫所的家庭也波及原籍的亲属。原籍军户可以利用改革保护自己,豁免赋税,当然原籍军户要给正军津贴。
朝廷官员一边鼓励士兵在卫所安家,一边仍乐意让原籍军户承担养兵的部分费用。
在卫所与原籍的远程联系中,正军一方的动机是:获取军装盘缠。可想而知,原籍军户积极性肯定不高。但是原籍军户同样情愿与卫所远亲生气相同,这样做的动机之少有两条。
其一:保护以及免受勾军官吏的骚扰;
其二:维护自己在税务方面的特权。
所以军户的两支都希望与彼此搞好关系。
当然这些只是底层的策略,而现实是,补伍的最终责任始终属于原籍军户(其他族人随时都有被强行勾军的风险。)
明朝中后期指控军户因正军逃逸而缺伍是谋取不义之财的惯用手段,而且相当有效。(这些勒索不仅是外人对原籍军户的,还有正军后代对原籍的)
能够证明本户没有缺伍,能够证明自家是合格的军户,会产生很多正面效益。
许多人都以消极的方式看待军籍,认为军户地位不高。但是也有很多出身军户的人涌入政治上层。说明军籍身份并不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不会阻止军户百姓在社会上获得成功。
在明朝,军户不是唯一一类必须世代服役之人,明代所有户籍都是世袭。
灶户必须世代负责生产食盐;
匠户世代为官家手工作坊干活;
民户世代服徭役并以实物或金钱缴税。
(军户和民户一样,都要为田产缴税,但是军户享有豁免徭役的待遇。)
明代通过里甲制度协调徭役。
根据第一次户口清查结果,全国人口本分为无数个由110户组成被称为“里”的单位,每个“里”有进一步被分为10个由10户组成被称为“甲”的单位。
每个“里”最大和最富裕的十户人家(事实上是纳税最多的十家),被任命为“里长”,负责协调各“甲”十户人家十年一轮的徭役。
明代朝廷先是将徭役,后来又将田赋合并征收银两,即所谓的一条鞭法。
徭役历经了两次转换,先是从力役转换成现银,后来又被摊入田亩。从独立的税项转换成田赋的附加税。因此,军户享有的特权最终成为对附加税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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