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题为《纪念律师邓析》。
先不管李先生在这一章说了些啥,且讲一个你很可能耳熟能详的故事——《十五贯》。你一定知道,天底下最倒霉的哥俩无疑是《十五贯》里的熊友兰和熊友蕙。
哥哥在外经商,弟弟在家读书。书声琅琅,传到隔壁,美女侯三姑听了,不由连声赞叹。这一叹引起了她的公公冯玉吾的高度警惕,因为侯三姑是其子锦郎的童养媳。儿子面目丑陋,举止粗俗,儿媳“容颜娉婷”,花枝招展,一不留神便会与隔壁老王——不对,不是老王,是隔壁书生熊友蕙勾搭成奸。
三姑保管着公公交付的金环和十五贯巨款,好巧不巧,她与熊友蕙的卧室仅一墙之隔,某天夜里,鼠祸大起,金环和十五贯钱都被老鼠叼到了熊家。——既然是故事,老鼠便喜欢多事,明知道铜钱吃不得,偏要搬来搬去,且搬出天大的祸事来。
熊友蕙本来囊中羞涩,钱已经用不到月底,噫,这不是天上掉馅饼了吗!恰好,门外有人叫卖老鼠药,友蕙买来掺入面饼,并把毒饼放入鼠穴,然后持金环到冯家的店铺换取钱米,被冯玉吾见到,大惊,认定那金环是三姑私下所赠。冯锦郎满腔怒火,急匆匆回家兴师问罪,却不巧在门口发现了老鼠衔来的毒饼,他居然误食中毒身亡!冯家自然将友蕙和三姑联系起来,一并告到县衙,说他们不但通奸,而且谋杀亲夫,实在是十恶不赦之罪。县令过于执听信冯家的一面之词,又见三姑生得如花似玉,一看便是淫妇。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招不招?不招,好,拖下去——!如此这般,皮开肉绽。招了是死,不招也是死,招了还少遭罪,便招了。
话分两头,无锡屠户游葫芦借得十五贯,喝得二麻二麻,回家后和继女苏戍娟开玩笑,戏称是卖她所得。这玩笑无疑是国际级别,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苏戍娟不愿为奴,连夜出走投亲。
是夜,当地无赖娄阿鼠潜入游家,杀死游葫芦并盗走了十五贯钱。
苏戍娟路遇客商陶朱公的伙计熊友兰,两人同行。众街坊发现游葫芦遇害报官后,公差连忙追赶,抓住了苏戍娟和熊友兰。尽管苏戍娟说明自己是去高桥投奔姑母,熊友兰也说自己是过路人,但已经“跳进黄河”洗不清了。而且熊友兰身上正好带着十五贯钱,于是“人赃俱获”。正好,过于执升任常州府理刑,又将二人屈打成招,判处死罪。
看见没,哥哥和弟弟以及他们的“淫妇”都是屈打成招,依律当斩。案件的审理过程,唯独没有律师的身影。如果当时有职业律师,审案时一定会高呼“且慢”,一定会要求勘查现场,一定会提出这样那样的疑问,熊家兄弟和三姑及苏戍娟便不会被判刑。当然,在专制社会,这个“如果”是不能随便说的。至于后来清官况钟出马,不说也罢。
李敬泽先生认为,中国最早的职业律师应是邓析。这种说法应该是戏说,但是说得有一定道理。毕竟,邓析帮老百姓打过官司,而且是要收“费”的。然而从春秋到满清,中国有过真正的律师吗?没有。帮人打官司写状纸的角色,充其量叫讼师。
封建社会和专制社会可以没有律师,照样有法,而且是非常严峻的刑法,犯了法是要剜膝盖、割鼻子、凌迟、打屁股的。打屁股是最轻的,当然也可能会把人打死,因为在公堂上打死人用不着偿命。
邓析所在的郑国也是有刑法的。执法者是春秋时著名政治家,把新制定的刑律铸在鼎上公之于众的那位相国,名叫子产。子产很聪明,倘若一心做学问,说不定会跻身诸子之列,不叫子产而叫产子。
来看李先生怎么说的:
“此前郑国颁布法令,照例要写在牌子上,挂在城门口,这叫‘悬书’。假设国王有一天忽然认为走路先迈左脚是不对的,应该禁止,那么好,他只需要写一句:行路左足先者,笞五十!然后挂出去。第二天,全国的老百姓抬脚之前就会捂着屁股反复思量。”
走路先迈左脚就要打屁股,要打五十下。这“假设”当然还是戏说。李先生应该是用这个来举例,说明法律的随意性或者说不严谨。
果然,接下来邓析出场了,站在人群里,手指告示,摇头晃脑地评点:左足先者笞五十,那么只好右足先,可是右足落了地之后怎么办?不是还得左足先?照此说来,岂不是人人落地穿鞋就得被打屁股?
果然,本来一清二楚的事,让邓析一搅和,大家全糊涂了,郑国的百姓都不会走路了。
你看,律师这种生物,是不是很讨厌!
好吧,明里有漏洞,咱来暗的。子产的办法是取消“悬书”,以后法令不再公示,官府说什么就是什么,比如你在街上忽然被捉了去打了五十板子,那么你肯定触犯了某条法律,至于是哪一条,你不要问,你如果问了你就触犯了另外一条法律,又得再打五十板子。
然后,邓析开始帮人打官司了,根据案情制定收费标准:大案成衣一套,小案只收上衣或者裤子一件。邓析的生意好得不得了。
官府要打的屁股当然是坏人的屁股,邓析替坏人辩护当然不是好人,所以,邓析的下场便不仅仅是打屁股,而是失去了脑袋。
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郑国从此大治。
通过这个故事不难看出,没有监督的法治本质其实是人治。因此,古往今来的讼师均为官府所不喜。还有,大凡被官府捉去的人只能是坏人,是以古往今来,老百姓嘴里只有罪犯,没有犯罪嫌疑人。
在世界历史上,律师制度发展了几千年,最早的律师雏形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我国的律师制度,只有一百年出头的历史。1957年,全国好歹有了近2000名律师,可惜后来坏了,一个个全部被打成了右派,理由很明确:给坏人辩护的人肯定也是坏人。职业律师的再次出现,已经是改革开放之后了。
很少有人知道,在2000多年前,曾经出现过一个“职业律师”,他的名字叫邓析。
而且,替“坏人”打官司的邓律师不见得就是坏人。
2021年8月29日
*作者简介:
魏治祥,1953年出生于成都金堂,资深媒体人。曾在《四川文学》,《青年作家》,《山花》,《文学青年》等期刊发表过中、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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