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直接抵免)-人类的理解

作者: 曲三酒馆 | 来源:发表于2017-10-08 23:39 被阅读63次

    例  某境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境外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元。计算2016年度该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那么此部分境外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万可以全额抵免,汇总纳税时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60+50)×25%-10=42.5(万元)

    人类的理解:来自于境外的这50万所得(税前),在国内要缴税50*0.25=12.5,但是这50万所得在国外已经交过税了,交了10万,为了防止重复对同一所得征税,要把这10万减去。但是,这里要说,如果这50万所得在国外交了13万的税(大于12.5万),那不好意思,我才重复征了你12.5万的税,你却要免去13万的税,我政府没征的税,你让我政府给你免,没门,我只能给你免去12.5万的税。也就是说我政府的底线是对重复征你的12.5万税减免,别的就不要想了.剩下的0.5万以后五年再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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