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当年木良川

作者: 君晓寒 | 来源:发表于2019-03-04 09:24 被阅读48次
    不见当年木良川

    周鑫鑫喜欢王晨。

    王晨喜欢周鑫鑫。

    我轻轻地抚摸着旧课桌上斑驳的刻印,一根剥落的木刺扎进了我的指肚,漩涡中瞬间涌出落下一滴殷红的血珠。缓缓地,浅浅地没过那个“欢”字。

    身后的人“啧”了一声,走上前来拿起我的手仔细察看伤势。

    “没事。”我低垂着眼睑。

    他没有说话,仍是专心致志地看着我的手。

    “我要喜欢他一辈子……我可能永远忘不了这个人。”

    2019年2月31

    那天阳光正好,和风清煦,病号连的我在树荫下眯着眼看着练军体拳的16连。一个动作夸张,嬉皮笑脸的男生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近视,看不大清他的面庞,只感觉他的五官是很舒服地扩展,肆意的笑声,艳丽的迷彩,鲜衣怒马。

    “你在插秧吗?出来做20个俯卧撑!”女教官向他严厉地呵斥。他吐了吐舌头,当即做起来。日头虽不算毒却也灼人得紧,汗水沿着他两颊汩汩流下,滴落在水泥地上。我鬼使神差地跑上前去,将纸巾递上。他刚好做完起身,轻哂,接过我的纸巾胡乱擦了一下汗,小跑回队伍。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他回首粲然道:“谢谢啦,同学。”

    这时顺着阳光我发现他的左眼眼角下有一颗小小的泪痣。像一粒雨花石搅乱了我的心塘,漾起圈圈涟漪,那一刻我突然好想认识他,想和他一起去饭堂,一起去上课,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做些糟糕的事情……“不是不舒服吗?怎么这会儿又跑来晒太阳?”女教官望着我一脸阴鸷。我低下头默默退回。

    接下来的一天我都在明摆着观察他,想让他发现我在看他,然后他能回我一个俏生生的鬼脸。可是没有,他没有察觉,哪怕是休息期间我紧紧盯着他,他都没有丝毫异样的感觉。不是有人说眼神聚焦起来会产生力的作用吗?看来也是一门玄学。

    直到队伍解散,我都没有和他再说上话,这令我颇为失望。走回宿舍的路上,我抬头看着仲恺的天空,蔚蓝澄澈,没有一丝云絮,心情忽然好起来。突然有人拍了我的肩膀,我转过头,恰好和他对上眼神。

    我发现,我在那双眼睛里看到了刚刚收入眼底的整个天空。

    “你刚刚为什么一直盯着我呀?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他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我看见他被汗洇湿的刘海黏在一起,忍不住用手帮他理了理。他怔住了,接着很不自然地将我的手拿下来。

    “嗯……因为你好看啊,”我歪着头说,“要不然我干嘛看你。”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大概是为了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他却哈哈大笑起来:“这说的倒是实话。”

    “我是农生171的周鑫鑫。”我在自己的名字上特别咬了重音。

    “诶,我也是农生171的,开学的时候怎么没看到你?”他一脸诧异。

    “我去申请病号连了,所以第一天没见成班里人。”

    他恍然大悟,又感慨万分:“真是羡慕……你看我这才一天就晒成泥鳅了。”

    “晨哥,吃饭去啦!你瞎墨迹什么?告白呢?”他后面的同伴不耐烦地催促着。“顶你个肺!”他对着后方笑骂。

    “那就先这样啦,哦,对了,我叫王晨。”他作个拜拜的手势,向同伴跑去。我望着他远离的背影,遗憾他为什么没叫上我一起去吃饭。

    仲恺的空气真的很干净,因为在山区,即便是炎夏到了晚上也是凉凉的。我躺在床上回想着他的长相,笔挺的鼻梁纤秀灵巧,薄薄的嘴唇通透性感,狭长漆黑的单眼皮眼睛,左眼下的一颗泪痣如同一粒黑色血钻镶嵌在上面,令人浮想联翩。有人说泪痣是你上辈子死在情人怀里的时候,情人落下滴在你眼畔的一滴泪珠,方便下辈子能够一眼就认出你来。我是个感性的文科生,对这样浪漫的传说喜爱不已。

    我想,如果他脸上的那颗泪珠是我落下的该有多好呀。

    晚安,王晨。

    2017年9月12日

    我摘抄本上有不少矫情做作的词句,大都是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象,本子闲置了许久,然而上面有一句话我始终记得: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地久天长不过是权衡利弊,白头到老不过是习惯使然。这是一个女性朋友和我讲的,显然出自网络,我对这句话印象一直很深刻。不是因为深以为然,而是因为不明觉厉。

    此时此刻的我恰似明白了这一点,对于他的喜欢,我确是见色起意。原来,人都是好色的。

    军训过得很快,原本以为应当是很慢的,却因为过度沉迷于他练军体拳的一招一式,哪怕打得并不是很好,我也觉得迷人得不得了。后来我向闺蜜抱怨为什么自己总是喜欢上直男,最后总是让自己苦不堪言。闺蜜解释道,因为像你们这样的小受大概都喜欢阳光活力型的吧。我痴迷地望着他,他打拳很用力,却也不僵硬,很有自己的风格,哪怕教官一再纠正,他也不为所动。于是烈日下总是有他做俯卧撑的斜影,也有我递纸巾的一幕幕情状。不知道他脸上的红晕是因为运动还是害羞,说谢谢也支支吾吾的,令我一阵窃喜。

    到了军训最后一天,结束完操演后,班里开第二次班会。班干部轮流上讲台讲话,我诧异地发现他竟然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他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圆领T,白色的短袖与黝黑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张嘴是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大大咧咧地在上面边讲段子边讲体育课事宜。我有些跟不上他的思维,不过想来只要是他讲的都会很有趣吧?也随声附笑。

    他把微信写在黑板上,我悄悄地记下,并没有马上添加,我想晚点再加他,避过班里人加他的高峰,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和他聊起来了。

    晚上回到宿舍,迫不及待地输入微信号添加,然后是每隔几秒看一下,盼星星盼月亮他终于加我了。

    还记得我吗?

    哈哈,周鑫鑫,谢谢你的纸巾呀!

    ……叫我鑫鑫吧,我不喜欢人家连名带姓叫我,下次这样叫我我不理你喔。

    噗,好……

    那我叫你什么啊?我犹豫再三,发了过去。

    啊哈?你喜欢咯。

    那我叫你啊晨吧。

    ……好娘啊。随你吧,其实你可以连名带姓叫我的。

    就这样吧,晚安。我有点沮丧。随我是几个意思,他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吧?

    他难道不知道名前加一个啊是表示亲昵的意思吗?

    晚安。他发了个表情过来。

    晚安,好梦。我又回了他,他没再回我。

    我骗了他,我不是不喜欢别人连名带姓地叫我,而是不喜欢我在乎的人这么唤我。

    看来他应该是理科生吧。不想了,睡觉!

    2017年9月17日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对他说我喜欢他,他露出了无比嫌恶的表情,我不是基佬,他一字一顿。我听得如堕冰窖。明明不是很熟,明明连彼此都不了解,哪怕被恶语拒绝也不应该如此难受吧?

    我被冻醒了,同舍友都走了(他们和我不同专业),空调开到了16度,我打了个喷嚏,冷得直发抖。

    已经早上10点多了,我骑着单车驶向饭堂,感觉整个人昏昏沉沉的。突然前面的拐角驶来一辆自行车,我来不及刹车和他撞了个满怀,两个人都扑了个大街。我狼狈地爬起来:“对不起,是我没有看到,对不起……”,不经意间看到新买的裤子膝盖处破了个大口子。

    “不不不,是我骑太快了,你流血了,要不要去校医室啊?”这个男生一脸愧疚。

    “不用不用,你快去上课吧,要迟到了。”我忍着痛,笑着催促他快去上课。他离去前一直在道歉,我也忙不迭地回着,简直是身心俱疲。

    看着他愈来愈远的背景,我忽生感慨,这多像言情小说的开头啊,可惜我一瞬间已经忘了他的声音和面貌。

    我拖着残腿推着单车迈向饭堂,手机又从兜里颠出来了,此刻心情是崩溃的,拿起手机细细查看着裂缝屏幕里的微信电话:

    王晨。

    心里顿时咯噔一下,难道是传说中的漏了半拍?我接通了电话。

    “你在哪里啊?老师点名了,你怎么连班长的微信都没加,他们都联系不到你。”他的语气听上去很无语。

    什么?今天早上有课?!我佛了自己,入学的第一节课就迟到了,“我骑单车上学路上摔了一跤,现在在校医室呢,”我摸了摸鼻子,好像没有变长,“麻烦你帮我跟班长和老师解释一下,我很快就过去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你太不小心了吧,技术不行就不要秀啊,那行,就这样吧,你不用急。”他缓缓地说。

    我忽然发现他的声音像是雨打溪石一般的灵毓,能缓缓渗透进听者的心田。

    “你怎么还不挂啊?”

    “我不习惯挂人电话。”我悠然道。

    “……你真是个事儿精,拜拜。”他很无奈,“你以后骑单车小心点。”

    通话已结束。

    “我轻轻地尝一口,你说的爱我……”脑海里奏起了周总的歌。

    这真是个无比美妙的早晨。咝,好疼。

    我打开课程表看看今天要上的课,欣喜地发现下午有一节体育课。尽管我从小到大最讨厌上的就是体育课,短跑跑不过女生,引体向上一个都做不了,体育老师嫌我麻烦,我也是真不喜欢运动流汗,可是耐不住我想看到他啊。

    他本是无意穿堂风,却偏偏引山洪。我因他而倾泻十几年累积的山石,心甘情愿。

    下午,天气一副将雨不雨,又闷又热的暧昧模样。我坐在我们班队伍一旁的石凳上,看着他打蔡李佛拳。他站在最前面,穿着一套修身的黑色李宁,一板一眼地跟着老师的动作。他背对着我,透过树叶间隙的阳光不规则地映在他的耳朵上,细细的绒毛就像首饰盒里保护钻石的植揉。我发现他的脖子亮晶晶的,薄薄地沁了一层汗。我一瘸一拐地走上前去,递上纸巾。

    他愣住了,应该说是全部人都停住了动作,霎时我听到了哄笑,听到了讽刺,听到了各种窃窃私语。但这些我都不怕,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我对他不同。人言可畏,不存在的。(事实证明这句话大错特错。)

    他没有接过我的纸巾,低下头继续打拳。我的手停在半空,我没有看到他那双潺潺若溪涧的瞳眸。

    他没有给我看的勇气,梁静茹也没有。我跟老师报告说胃绞痛想去校医室,他看我都疼出眼泪了,就让他陪我一起去。

    原来难过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呀?我每一天无数遍暗示自己什么事情都有好坏两面,遇到不好的事情要往好处想,遇到好的事情也往好处想,乐天派一些,像派大星一样,总会有海绵宝宝来接我去菠萝屋的。可是到最后只会发现谁都没来,我在比基尼海滩只等到一辆空荡荡的巴士,上面有一个螺旋纹的小蜗的壳。

    泪水并不廉价,但会贬值,我听到自己小声啜泣起来,万籁俱寂,忽而风起了,窸窸窣窣。王晨不知何时接过我的纸巾,扶起我的脸,替我细细擦拭起来,他的脸离我好近好近,我看到了他颤动的睫毛,葳蕤的青胡渣,鼻头细腻的汗珠,还闻到了他身上桉树味奥妙的味道。

    I wanna a sweet kiss,and then just let it go with the wind.

    我轻轻地亲上去,他薄薄的嘴唇凉丝丝的,有股牙膏的清神味道,宛若记忆里青柠味的夏天。“我应该喜欢上你咯。”我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一点都不深邃,浅浅的,清澈见底。

    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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