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而不得,是人生的常态。几乎每个人心里,都藏着个爱而不得的人。
和朋友聚会时,大家都格外热衷于玩真心话大冒险。兴许是因为那些藏在阴暗角落里,封存得发了霉的苦涩心事,终于能找个台阶,找几个听众,把它们自然而然地倒出来了。有个男同学谈到初恋。他用了四年的时间去追一个女生。我也清晰地记得,那时候和大家出去玩时,他总会心心念念地给那个姑娘带各种小礼物。但他一直努力了四年,她始终没有点头。时过境迁,已经6年了他依然无法释怀那种遗憾。他一说完,另一个朋友就感慨万千。她说之前为了一个男人,不听家人的劝阻,漂洋过海过去找他。纵然他一贫如洗她也毫不畏惧,做好了要和他一生荣辱与共的决定。但是那个人最后还是对她说对不起。她为此颓靡了很久,宿醉,失眠,抑郁……花了很长时间才走出来。
很多时候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一片海。你在岸边远远看着它,你努力奔跑,咆哮,哭泣……但你再用力挥舞胳膊,对于他来说还是太渺小了。你的眼泪滴进海里,也惊不起任何海浪波涛。
爱而不得就是如此。爱而不得,是成长必修课。于是我们,因为了这一点情爱,哭天抢地。你一定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你喜欢上了商店的橱窗里你一看标签,就知道是不属于你的商品。大多数人心心念念地走开了,虽然会无数次回头观望,但还是会逼自己朝前走直到遇到自己买得起的。但也有很多人偏不认理。他们会站在那个买不起的商品面前,扒着橱窗眼馋地看。可是,越得不到越是渴望,越渴望就越是痛苦,结果一次次被自己的执念所伤。就像我那个至今无法释怀初恋的男同学,以及那个曾因爱而不得而沉溺悲伤的女同学。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要占有,你可以努力去得到它。但如果不属于你,千万不要让自己哭得太丑。道理放在爱里是一样的。我们很努力地去争抢,去发泄,去占有,去用自己的喜欢绑架别人,到头来发现,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把自己搞得很狼狈反而不值当。
成人的世界,是要去习惯爱而不得的。比如看到很豪华的车,但是买不起;比如想住很大的房子,但是住不起;比如看上很华丽的珠宝,但是它很贵;比如喜欢一个人,但他不喜欢你。
爱而不得,会让你遇见更好的自己。
就像我出来工作后,遇到的舍友,她就活得很通透。或许是因为兜兜转转遇到不少人,所以对爱情也就有更多的释然。有一天我就和她聊到这个话题:“当碰到你喜欢的但他又不喜欢你的人,怎么办。”她轻轻地笑了:“有喜欢的就去努力靠近啊。”她的确是这样做的。前几年喜欢上一个人,为了能够离他近一些,过惯了安逸日子的她,壮士断腕般辞掉了“铁饭碗”工作,开始奋发图强报名去国外进修,回来后进军对方所在的职业领域,只为了能和他并肩站在一起,有共同语言。那几乎是她生命的转折点,用了五年时间,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姑娘,开了挂一般一路飞奔,收获肯定,成为业内精英。虽然后来还是没能走到一起,但是“喜欢一个人”真的可以变成一个人进步的动力。他因为不爱你而表现的高冷和骄傲,刺痛了你敏感的神经,让你萌生出强烈的自卑,但也逼着你去追求更好的自己。即便最后没能在一起,但你在努力去靠近时,慢慢收获一个更为丰盛的自己。然后,她停顿了几秒,补充道:“就算爱而不得,那也是一个成年人该承受的。”
人的勇敢其实有很多种。敢去爱是一种,能承认、承受别人不爱你,这也是一种勇敢。走得越远,看得越多,人越成熟,就越能勇敢接受生命里有些事就是勉强不得的现实。
爱自己,比爱别人更重要。
所以,如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千万要告诉自己,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不仅仅是他,你还会遇到下一个,下下一个,下下下一个不喜欢你的人。我们可以难过哭泣,但无需过度失落。
就像在《失恋33天》里,大老王开导那个失恋的黄小仙:现在的小男孩们,情义千斤,不敌胸脯四两!这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物种,你丫寻死觅活的,对得起自己么?回家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把自己好好整理整理,别搞得一适龄少女跟库存甩货似的。
握不住的沙,干脆扬了它。
如果你此刻心里有一个爱而不得的人,你很尽力了,但他还是无法喜欢你……那么,你现在紧急需要:充实的生活、温暖的阳光、翻滚的火锅、几首悠扬的曲子、几本挚爱的书、怀里打呼噜的猫……而不是,牵肠挂肚的单恋,和一个爱而不得的人。对于喜欢,尽力就好。
因为,无论何时何地,爱自己,比爱别人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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