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健康成长是父母的最大心愿,尤其是对宝宝“口粮”(配方奶粉),爸爸妈妈们都会从品牌信誉、奶源、配方、评价等方面精挑细选。天津的刘女士向特搜记者投诉,今年4月17日她在天津武清万达孩子王专营店购买了6罐 a2至初1段奶粉。回家后前四罐都正常冲泡、饮用。可是7月8日,刘女士打开第五罐奶粉时,却发现里面赫然躺着一条干虫。
刘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奶粉还在保质期内,发现问题后她第一时间拍照留证,并联系了奶粉导购。奶粉导购解释自己只是进货、卖货,产品质量问题还是要联系厂家。刘女士对此表示理解并联系了a2至初奶粉厂家,上传了相应的照片。厂家受理投诉之后,很快给出了回应,同意给刘女士更换一罐新奶粉,但是对于这个处理结果刘女士感到并不满意。

刘女士联系特搜记者,希望能够得到帮助。特搜记者特地查询了a2至初奶粉的基本情况。a2至初奶粉属于a2牛奶公司旗下奶粉产品。a2牛奶公司成立于2000年,总部设在澳大利亚。2017年9月, a2至初中国版产品配方注册成功。2018年5月起,a2至初中国版产品正式在大陆地区进行发售。记者拨打了a2牛奶公司厂家的服务电话。对方表示确实接到过刘女士的投诉,也会积极处理此事,并尽快给予特搜记者答复。

截止发稿时,a2牛奶公司尚未回复记者。但是刘女士告诉特搜记者,a2牛奶公司厂家已经主动联系了她,给出了最新的处理方案,对内有干虫的那一罐奶粉进行退一赔三。刘女士表示接受处理方案,不再进行追究。
虽然事情已经得到解决,但如果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林冰律师对这个事件进行了专业的解读。

林冰律师认为,《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奶粉导购表示并不知情,自己只是进货卖货,但这不能成为不担责的借口。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根据这个规定,刘女士完全可以要求赔偿一罐奶粉钱以及一千元。
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好相关证据进行拍照录像等处理,然后再与厂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实在无法解决的,可以上诉至法院。
(注:本报道截稿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因审稿流程会适当迟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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