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公职人员曾经以不同的方式和语境感慨地说,就算冲着单位的这一餐午饭,也不能搞腐败。他们的意思,是对生活的状况表示满意和珍惜。的确,不少国家机关食堂的午餐非常丰盛,品种繁多。不少单位还管早餐,就算是晚上想加班儿,和食堂做个登记,晚饭也是有着落的。
而不少民营企业,做到一定规模,也会有这样的人文关怀。一个人能活下去,还不是一日三餐吗?大家在一起工作,又不是每天晚上都要聚会,毕竟要回家。这样看来,这顿午餐何其重要,既可以交流工作,还可以交流感情。交流感情是人的基本需要,就算你不需要,漫长的一两个小时到哪里去呢,总要把这个时间打发掉,大家一起吃饭,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但律师没有这样的午餐条件,一个是因为律师往往工作在写字楼里,写字楼里一般不具备做饭的条件,不适合开设食堂。另外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食堂做了饭给谁吃呢?律师毕竟不是车间里的工人,律师工作的地点,除了律师事务所,也还可能是在当事人的那里,或者法院或者其他的部门,或者在其他的地方现场办公。就是说律师的中午,不一定在哪里。
律师的午餐有可能是在车上解决,大饼鸡蛋或者鸡腿汉堡,这都没有关系。也可能是在豪华饭店陪客户,也可能是在客户的食堂里吃工作餐。律师也可能在法院的食堂里就餐,那时候律师的身份一般不是在履职开庭,大约是被法院作为嘉宾邀请来谈有关法院的建设问题。当然也肯定有不少个中午,律师是待在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里的,那就定了外卖吃,或者四处找一些小饭馆儿解决,这样的吃法看起来好像也比较有乐趣,可以品尝各种味道和世态炎凉。
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吃午餐的方式好像决定了思维方式。律师事务所的老板,在奖励辛苦加班的律师的时候,到高档酒楼吃大餐,加班的人不一定满意,法院的领导鼓励加班的同志们,只需要在食堂里吃一顿工作餐,也可能会有一个较好的效果。人,能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一起吃饭,这就是归属感。所以不少律师事务所现在都在努力营造家文化,虽然因为这个职业的特点而不能每天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一起吃饭,但只要愿意,每周有一次还是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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