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乡土重建》
作者:费孝通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2011
一、两个问题
1.当代人有“乡土性”?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说,“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小,而且人们所去给的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样一个变动很少的社会中,能够保存许多最原始的、最根本的东西。因此了解乡村人,其实在某个侧面能够窥探到中国人内心深处最传统、最保守、最“中国特色”的东西。
当下,我们走在现代化这条道路上,举目四望,高楼耸立、汽笛声声,在生活在这些高楼中、汽车中的人,这些最传统、最保守、最“中国特色”的东西,国人性格中又存有多少呢?这些东西又如何与舶来的现代化相调试呢?走在信息高速发达、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又该如何对待这些最传统、最保守、最“中国特色”的东西呢?这确实引人深思。
2.“新农村”有“旧问题”?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重建》是在写在1948年解放战争时期,他所针对的是那时候的乡村状况。读这本书的时候,必须回顾到当时的历史状况,才能够真正了解费先生所写书所指的“乡土重建”的基础。当下的乡村与当时的乡村已经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庭联产承包制已经替代了土地私有制,村民自治已经替代了保甲制度,村民普遍过上了小康生活。那当下的乡村是否已经解决了当时乡村中存在的问题呢?当下的乡村又面临着哪些新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些新问题?这些新问题的背后与当时乡下面临的问题又有什么异同?特别是现在中国政府正在进行农村政治经济改革,那这些改革是否能解决当下乡村面临的问题呢?
这些问题,对于我这个还未入社会学大门的人来说,根本无法掌控。但是既然找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应该放心大胆的说上几句。无论言谈如何荒诞,如何浅薄,对个人来说,总归有所得。但是另一个问题又跃然脑海——如何说?若仅是闲谈,大胆的说几句没头没脑的,倒也无所谓。但若想真正能够表达自己些许观点,必须能够服人,这不得不说理了。但说理的功夫,我并没怎么修炼过,我唯一能做的是,仿照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将我所见到的、我所听到的、我所想到的东西,综合一下,按照费先生的所谈到的几点,谈谈自己的几点想法。
二、当代人的“乡土性”
中国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2011年发布的《2012年社会蓝皮书》指出,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数千年来首次超过农业人口,达到50%以上。在我们为中国城市化程度欢欣鼓舞时,不得不让人思考,城镇人口虽然高于农业人口,但是生活在城镇的人是否具有现代人应该有的特点呢?现在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往上推三代,大多生活在乡村。那他们是否已经在城市中“洗尽铅华”,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人呢?经济可以高速发展、日新月异,但是深藏在民族底部的这种气息是难以在短时间内消散的,它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洗涤与沉淀。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传统的中国并未消逝”。正如赵旭东在翻译《中国士绅》的后记中所说“传统并非单单是浮现在表面上的东西,因而就不单单是衣着饮食之类,而是潜在于日常生活中的社会结构,这种结构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养成,因而要瓦解它,也并非像画画写字那样一蹴而就的。”因此,当下在精神层面还没有完全现代化的中国人,到底哪些地方存在着中国特色的“乡土气息”呢?哪些地方的乡土性已经消散了呢?我想根据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所提到的乡村中的一些特性,仿照着说一说。
1. 团体格局中的私德
乡土社会是“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达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P38)而在西方的“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就是‘相同’的。”(P39-39)现代化是从西方的这种团体格局中发展以来的,也就是说它所基于的是团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兼善”,一种除开私人关系的平等与公平的关系。而在中国现代化社会,一个与团体格局完全相反的社会关系格局,一块没有生长出平等与公平的土壤,想要发展现代化,无异于在地球上想要栽活一棵来自于外星球的植被。如果土壤没有适时进行调整,那这植被的成长自然变得很不像样。换言之,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如果国人的思想没有从原先的“乡土社会”中转变过来,那这现代化也便很可能变成四不像了。
在现代商业社会,应当注重公平竞争,应当注重争取个人的权利。但在现代社会的中国,商家之间进行合作,不是直接进行契约协商,而是先讲人情。比如说A公司的职员想要争取B公司这一客户,并不是直接去与B公司的职员讲明选择自己公司的好处以及合作带来的种种益处,而是通过各种手段与B公司的相关部门的职员搞好关系,在“哄”好客户,将客户变成“熟人”后,然后在拿出契约,商量合作。如果合作成功,A公司的职员可能会说“我们都是朋友了,以后要常合作啊!”,如果合作失败,A公司的职员可能会说“买卖不成情意在”。朋友、情意,我们关注的首先是熟人关系。也就是说,我们首先是熟人,然后才会进行下一步的合作与交易。中国人,特别是生意人,我们更多的注重交朋友,和更多的人成为熟人。俗语有云:朋友多了好办事。不仅在商业中,政府中的工作也是如此。政府的工作应当是服务于全体人民,对待全体人都是平等和公平的。但是在现代政府基层的工作者,对待自己熟人,办事效率特别快,而对待陌生人,则会百般推脱。不仅如此,在法律层面,人们的认知也完全不同。在某件诉讼中,人们会根据与当事人的关系亲密程度而形成不同的态度。而面对法律,应当人人平等。若是这种人情观念没有去除,那法律也可能就变成一纸空文了。事实上,法律的存在,是有严格群己界限的人为维护自身的权利而形成的契约,来限制所有人的。道德和法律的真正对所有人发挥效力的条件是:人们之间有严格的群己界限,形成人与人兼爱的团体格局,团体中的个人能够始终维护自身的权利。但是在中国现代社会,与原先的乡土社会相比,商业发展,经济发达,法律完善,但是人还是原来的人,面对新的事物仍旧是按照原先的思路去处理,最终导致畸形的发展。但是,当下的国人将所有的从西方移植过来的东西,在用的过程中仍旧按我们原先的观念,用原先的行为方式,并将其称之为“中国特色”。在其中,明显看出的是一种自豪感,而不是一种批判的态度,思辨的精神。
这又不得不让人反思,这种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对中国的现代化带来什么样的问题?我们又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或者说这个问题是进行现代化所必经的阶段?
2. 阿波罗式的回归
“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P49)前者是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因而需要男女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在乡土社会男女旨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并不需要心理上的融洽。后者则是需要的男女双方克服感情上的阻碍,需要不断的创造,不断的探索。现代的男女感情是浮士德式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需要不断克服感情上的阻碍,在不断的探索中不断的创造。
从民国开始,女性解放和恋爱自由。男女之间逐渐接近浮士德式的爱情与婚姻。但是当下,乡土社会阿波罗式的两性关系似乎有回归的趋势。人们开始区别对待爱情和婚姻。在对待爱情的时候,男女双方是像浮士德式的关系,双方不断克服感情上的阻碍,在不断地探索中创造。而对待婚姻的时候,我们由回归到阿波罗式的关系,注重的是双方是否门当户对,是否能够有利于自身的发展,感情似乎退居后位。特别是现在,女方在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需要有房有车有家产。男女之间就像一场交易一样,女方看中男方的条件,看其以后是否能够为自己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而男方看中女方是否漂亮,是否能够拿得出手,也就是能够为自己争面子,或者是为自己的事业提供帮助。这种关系更像是一种交易,一种合作,虽然其中可能参杂感情,但是感情已经退居后位,并不是占首要和主导地位了。这种关系与乡土社会中的关系相比,同样是注重双方的合作,同样是不太注重双方的感情探索与创造。因此可以说现代人的男女关系,更多是的阿波罗式的。那为什么现代中国人会出现这种对传统的回归呢?
现在竞争压力的加大,为了赢得工作,为了获得丰厚的物质回报,为了升职,人们陷入了繁忙的工作当中。男女双方因工作而聚少离多,可能使得双方的感情不断疏远,甚至会导致婚姻的破裂。大人被工作所捆绑,而小孩则被教育所围困。教育就像一场军备竞赛,孩子的时间被学校和校外辅导机构侵占得少的可怜,很少有自己的时间,跟父母呆在一起进行的活动也很少。家庭若缺乏足够的时间进行家庭活动,感情可能难以亲密。在这样的家庭中,夫妻双方没有较为亲密的感情,也并不是为了不断地克服感情的阻碍而存在。他们之间是更多的是在行为上的按照一定原则的分工合作和进行生育的事业。这与乡土社会的男女有别,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我们不能说,这是现代人的“乡土性”,因为它与男女有别在本质的区别: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有别是基于社会的稳定,而在现代社会则是基于巨大的社会竞争压力。现代社会所造成男女之间的分隔是由社会发展中所要面对的外在因素造成的,并不是现代人没有退却的“乡土性”所致。这又出现一个新的问题,我们这一代普遍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这种情况全世界都一样,那全球的人是否都存在阿波罗式的回归吗?该是独独是中国的特色?如果是中国的特色,那又有哪些中国因素推到这种回归呢?
【思维发散/ 题外话:现代人或许感受到了这种婚姻的问题,并不像以前一样过早的进入婚姻,而是一直徘徊在单身或者恋爱阶段。一方面,现代人期望获得像浮士德一样的爱情,双方能够通过不断的阻碍的克服,不断的增强双方之间的感情。在这个层面上,他们希望获得一个能够与自己品行相投的另一半。另一方面迫于生活的压力,不得不考虑进入婚姻的经济基础。在这个层面,他们又希望能够对方能够有较好的经济基础。这两者很难重合,现实生活中的男女也很难找到符合这两条的对象,因此他们一直单身,或者迟迟不敢组建家庭。当下出现了不少新名词,“剩男剩女”、“丁克族”、“不婚主义者”等等。“剩男剩女”常指到达法定年龄却仍旧处于单身状态的男女。“丁克族”指婚后不希望后有孩子的新新人类。“不婚主义者”常指不打算结婚的人。这些新名词的出现并不只有中国才有,在国外早就存在,只是近年来中国出现了这些新兴的主张,新兴的人类。它之所以能够吸引人们的眼球,引发人们的广泛关注,就是它与中国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传统观念相背离。我们这一代出现这些转变,又是什么原因呢?是“压力山大”的生活还是女权主义的兴起?亦或是现代性所带来的“后果”?我没有读过多少现代性的书,所以无法进行解释,只是直觉告诉我,这些跟现代性有或多或少的关系。但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如何作用的?这又是一个不错的话题:现代性对男女婚恋观的影响。这又让人联想到费先生的《生育制度》中的相关内容。应该可以思考思考现代性对乡土社会中的生育制度的解构,或者还可以想想现代社会生育制度的新功能。】
3. 治与法治
根据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维持秩序的力量分为人治和法治。望文生义来说,人治好像指有权利的人任凭一己之好恶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的意思。实际上,所谓的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P52)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依靠的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礼。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P53)因此,乡土社会也是一个礼治社会。维持礼的规范是传统,而传统靠教化,靠代代相传,需要的是人内心的主动服从并付诸行动。而法治是指靠国家权力来维持社会秩序。它所需要的是特定权力加之个人,是从外限制于人。
当下我们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需要的是是靠国家权力来维持社会秩序,需要的是特定权力加之个人。以前我们所依靠的礼治所运行的是一个相对静止的乡土社会,对当下的变迁迅速的现代社会来说,它已经行不通了。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系统,我们需要培养的是具有法律意识的现代人。当下虽然我们建立起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其他法治国家相比,还很薄弱。现代的中国人法律意识与其他法治国家相比也很淡薄。在国家层面,国家更多的是注重道德教育,比如“八荣八耻”、树立各种道德榜样,而不是将重点放在完善法律体系上。在个人层面,并不像其他法治国家的人们一样,注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也不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定夺事情。比如说,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某案件,所谓的个人权力一次次侵入法律系统,民意也开始绑架法律,法律的地位变得一文不值。当一个国家的人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按照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按照法律来做评判,即便国家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真正的实行,法治也最终成为一句空话。
【思维发散 / 题外话:那当下我们希望建设的法治国家,将如何对待乡土社会遗传给我们的“礼”呢?或者说,在现代性席卷大地时,人们心中的这种礼“礼”是在负隅对抗呢,还是自然隐退?是夕阳西下呢,还是如日中天?人们在其中有哪些困境,又从何处寻找出路呢?】
4. 血缘与地缘
“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我们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姿势‘血缘上的空间投影’。”(P74)“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大转变。”(P78)
但是在当下中国,仍旧实行这特别严格的户籍制度,这与当下社会要建立一个地缘社会是极为相左的。户籍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张纸,它限制着人们享受的社会福利,它限制者孩子的升学问题,它限制着人口流动等问题。当下经济的发展推动人口的流动,人口的自由流动需要与之想配套的社会基础设施和社会相关的政策的支持。但是当下,很多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却由于户籍限制不能在工作城市安家,也不能享受他所服务的城市给他带来的社会福利,只能作为一个外乡人在社会边缘生活着。因这这种户籍的限制,孩子很难在父母工作所在地高考,因此孩子与父母分隔两地在人口输出大省是较为普遍的事。这种严格的户籍制度就产生了一个多米诺现象,不断的影响,不断的产生新问题。
虽然我们知道户籍制度对现代社会有诸多不利的影响,但若放宽这种户籍制度有会导致怎样的问题呢?就像在西方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发将原来由罗马人垄断的公民权在全国境内向所有自由民普遍发放,所导致的税收制度、道德制度、阶层流动制度等制度的奔溃。若我国对全国境内实现户籍的自由流动,将户籍这个锁链打开后所引发的逻辑链条根本无法控制,而且是不可逆的。在实现户籍的自由流动后,所导致的税收制度、教育制度、阶层流动制度等等制度的奔溃,它并不是一张纸的变更,而是一场大变动,各种问题的层出不穷。所以对待中国的这种严格的户籍制度,我们又该怎样进行改革?确实是一个极难的问题。当下所提倡的异地高考政策或许是一个开端,一个迈向改革的开端。
同时在中国还有一件较为普遍的事,就是“找老乡”。老乡是指跟自己属于同一祖籍,或者同一户口所在地的人。跟老乡在一起,我们会倍感亲切,相互之间会形成一种较为亲密的关系。同时我们还发现在同一个城市中,干某一行的很多都是来自同一个省市,甚至是同一个县镇。其原因,一般而言,一个外乡人在一个城市立稳脚跟,会带自己老家的人从事同一行业,然后一带二,二带四,老家的人慢慢的在这个城市立足,在这个行业立足。这种老乡之间的亲切感,这种老乡之间的带动作用可以说中国乡土社会中注重血缘的一种继承和延续。但这实际上是一种排外,而当下我们需要建构的的是一个自由的、平等的、不排外的地缘社会,这种排外无意是其阻碍之一。
5. 被欲望控制的需要
“在乡土社会中欲望经历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印合于生存的条件。”现代社会是一个理性的时代,“理想是指人依了自己知道的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去计划他自己的行为,所以可以说是科学化的。”(P88)当下人的理性确实是基于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去计划自己的行为,但是这种计划的动力则是来源于人的内心的欲望。特别是商品经济对消费的刺激,人们在对物质的追求的牵引下,这种计划性已经变成被物质所控制,被欲望所主宰。现代的人会理性分析利弊,但是这种分析是以自身满足的最大化作为追求目标的,这种对欲望的追求是理性吗?为什么独独在中国极为追求这种物欲的满足呢?究竟是中国人性格中和中国的制度环境中有哪些为物欲的追求与满足提供里特有的种子与肥沃的土壤?
从上面六个方面说明当代人仍旧具有乡土中的一些特性。但是这些特性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有帮助还是有害的呢?我们又该如何调试呢?
三、“新农村”的“旧问题”
1.不是崩溃而是瘫痪
在《乡土重建》中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瘫痪是天灾和逃荒所导致的生产停顿,是天灾人祸所导致的人们为求生存而逃离自己的土地。这种逃离并没有导致乡村生产发展的奔溃,所造成的是荒芜土地的扩大以及人们逃离乡村。当下我们不用太过担心天灾,更不用逃荒,乡村中的人基本达到了小康水平。人们能够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居乐业,享受自己的生活。特别是农业税的取消,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乡村中的人们不用像以前那样向国家纳粮,而且能够收到一定的农业补贴。这样说来,农村经济应该发展不错,农村中的人应该过着不错的生活。但是当下的农村,面临的是青壮年的逃离,留守的一般是老人和孩子。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社会的安定,使得人们能够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心的从事生产。但是安定的年代,人口不断繁荣,一定的土地上并便有了富余的人口。同时,科技的发展为农业提供了农业所需的化肥、机械、种子技术等等。这种科技农业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也为农村提供了富余的劳动力。这批农村劳动力又该如何转移呢?此时城市发展迅速,产生了对劳动力的需要。同时城市与乡村相比,有更多的机遇,有更好的待遇。因此,不少农村的人开始主动离开乡村,去城市中寻求机遇。发展到当下,出现的是大批的农民外出打工,外出求学,留守在乡村中一般只剩下老人和孩子。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外出打工只是为了寻求更多机遇,希望能够赚更多的钱给乡村中的老人和孩子。但是,他们在城市中呆得越久,与城市人的区别也越来越小,特别是现在的那些80后、90后农民工,他们根本跟城市人没有区别。他们在城市工作的同时,也感受城市的便利、多彩、机遇等等,他们更多希望自己能够在城市中定居,能过在城市中扎根,而不是再回到乡村。
农村人观念的这种改变,导致的是农村人对自己乡村的逃离。这种逃离跟费先生所说的逃离有本质的区别。费先生的逃离是被迫的,是处于外在的原因,即便乡村人逃离了,他们还是有极强的意愿回到自己的故乡继续生活,这种逃离可以说是暂时的逃离。而当下农村人逃离乡村去城市中生活,是一种主动的逃离,希望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并不想像上一辈那样还回到乡村中,是一种彻底的逃离。与这些青壮年相比,乡村中的老人,他们经历过解放战争、文革、三年困难时期、改革开放,他们的大半辈子扎根在土地,与土地打交道,他们更愿意在乡村中颐养天年,而不是去城市去闯荡。孩子留在乡村中,而不是跟随父母去城市上学,很大部分原因是升学的户籍限制,也有可能是在城市上学的成本太高,父母根本无法负担。老人和孩子留在乡村中,一辈子都在土地中劳作的老人,并不会让土地荒废,继续从事生产,孩子也偶尔帮扶着老人。因此,乡村的生产并没有完全的荒废,而是继续的进行。老人继续按照自己的经验经营这自己的土地,他很少会去买农业机器,去买更加高产的种子。事实上,他也没有必要去关心这些,因为他所进行的生产刚刚能够养活自己的就行了,无需多种多产,更别说用较为先进的农业机械。与城市的高速发展相比,乡村的生产并没有因劳动力的逃离而奔溃,而是使其发展的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处于瘫痪状态。科技发展的所生产的先进的机械并没有下放到农村,较为新近的企业组织形式也并不被农村人所知。乡村就像是跟整个社会发展脱节了一样,社会的大轮高速的前进,而乡村却永远在原地踏步。即便是农村的有了一定的发展,人们的住房有了一定的改善,道路也更加畅通。但是农村的这种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国家的扶住的政策,并不是靠农村自我的发展,自我的完善。
这种状态是致命的。一方面,这并不是一种奔溃状态,人们也不会去过多的关心农村的发展;另一方面,这种瘫痪的后果是慢性的,是持久的。现在在农村中的老人这一辈,他们还在这片土地耕种,但当这一辈逝去后,留下少数不愿意去外面闯荡的青年人继续耕作,然后一代一代这样传递下去,留在这片土地上的都是些并不想改变农村面貌的人,也不是一些想出人头地的人。这些人经营着她们的先辈最珍惜的土地。他们对于致力于农村的发展并没有多大的热情,也不会像他们的先辈这样热爱这片土地,他们可能只是过着得过且过的生活。这一点点的瘫痪,人们就如温水中的青蛙一样,并不会引起多大的注意,而等到完全瘫痪,那时候已经是癌症晚期,无药可救了。就像费先生所说“瘫痪是慢性的奔溃,可是并不使经济结构突然受阻,在没有可以生产的细胞中,还是可以维持这半身不遂的局面,这就是拖。拖并不会拖出希望来,每增加一个失去生产效能的细胞,也必加重一分生产细胞的担负和缩短一分生产细胞的寿命”。眼看着生产发展就这么停滞着,人们并没有当回事,一直在拖,等到农村的发展拖累整个国民经济的时候,等到农村的发展已经面目全非后,那时候:即使有机会改弦易辙,想走上发展乡村的道路,才发现生产发展的每一个零件都无法用了。“瘫痪腐蚀的是生产的能力,比生产停顿的经济崩溃严重得多。”
2.损蚀冲洗下的乡土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重建》中说,“中国落叶归根的传统为我们乡土社会保持这地方人才。这些人物即使鲤鱼跃龙门,也并不忘本;不但不损蚀本乡的元力,送往外洋,而且对于根源的保卫和培养是看成一种责任。因之,常有一地有了一个成名的人物,所谓开了风气,接着会有相当长的时期,人才辈出的。循环作育,蔚为大观。人才不脱离草根,是中国文化能深入地方,也使人才的来源充沛浩阔。”但是当下,“以前保留在地方上的人才被吸走了;原来应当回到地方上发生领导作用的人,背井离乡,回不来了。一期又一期的侵蚀冲洗,发生了那些渣滓,腐化了中国社会的基层乡土。”这种情况在当下的农村普遍存在。上一节所说的农民工进城所导致的农村劳动力的流失,而且还有一种农村人才的流失。
最先一批进入城市的农村人,与那些留在农村的人相比,更加勇敢,更加能干,更加有自己的想法。这些人是一些具有领导能力的人,他们能够凭借自己才干去闯出自己的一番天地,是一个地方建设必不可少的人才。而这些人去到城市中寻求机遇,为城市而服务。而对乡村来说,则是一笔很大的损失。如果这批人留在农村,或许他们那些不安定的因素可能会注重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的经济。但他们逃离了养育他们的农村,并没有落叶归根去反哺这片曾经他生存过的土地。这些人去城市中挣了钱,绝大部分是想要在城市中安家,将自己的家庭接到城市中去居住。这些钱他们基本上绝大部分在城市中消费,而不是去反哺自己的故乡,不是投放到农村,去搞农业生产,去搞农村经济。特别是现在这些80后、90后的农民工,他们从事农业生产较少,与农村打交道的时间也比较少,对于乡村,他们没有太多的情感。反倒是城市的日新月异让他们这群追求新奇的人迷恋不已,他们更不愿意回到农村,也更少会想过反哺农村。当下的中国,这种落叶归根的传统已经不再,农村中的这些养分逐渐流失,农村的土壤也日益贫瘠。
农村人才的流失,也包括农村大学生的流失。农村中的父母送孩子出去学习,就是希望他们走出农村,去城市中发展。从出发点上来说,农村人从心底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才城市中立足,而不是再回到乡村中。农村学生进行的现代教育,并不是面对乡村中,而是面向都市社会中,这些知识有真正发挥作用更多的是在都市中。乡村中培养的这些人,最终凭借自己的学习走出大山,走出农村,去城市中发展,而不是学成回来发展农业生产,也不是发展农业经济,更不是为了改善农村文化。农村费尽心思培养出来的人才已不复为乡土所用,“一个乡间出来的学生学得了一些新知识,却找不到一条桥可以把这套知识应用到乡间去;如果这条桥不能造就,现代的教育,现代的教育,从乡土社会论,是悬空了的,不切实的。乡间把子弟送了出来受教育,结果连人都收不回。”“现在的这种教育不但没有做到把中国现代化的人物,反应发生了一种副作用,成了吸收乡间人才外出的机构,有一点像‘采矿’,侵蚀了乡土社会。”
但是当下,农村大学生在城市中真的能够立足吗?在现代,社会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一方面是社会培养出来的大学生不适合用人单位的要求,一方面是各领域难以为大学生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这样的情况下,大学生就业是当下面临的一个巨大的难题之一,对于农村大学生来说,就业同样困难,甚至说更加困难。这样普遍的就业困难,人们为了获得一个不错的工作岗位,甚至无所不用其极。在中国这个熟人社会,人情交易、职位内定等各种就业的不公平在这个就业困难时期特别容易激发。很多时候,为了获得一个岗位,大学生的父母会利用各种关系为子女谋得一个不错的职位。而此时,与城市的孩子相比,农村的孩子并没有像城市孩子的那种关系,来自亲友的关系也极少,他们要想获得一个不错的职位需要付出比城市孩子更多的努力,且成功的几率更小。在这样恶劣的就业环境下,农村的大学生大多也不会回到农村。一方面,他们所学的并不是为乡村而服务的,在乡村中并没有多大的发展。另一方面,这些农村大学生的父母送孩子读书的初衷,就是希望孩子走出农村。如果大学生回到乡村,可能会遭到父母的极力反对,也会被村里人说三道四。这种无形的压力也让大学生即便有想回到乡村的想法,也望而却步。
乡村中的这个悲剧,仍旧在演绎着。如果我们不及时的阻止,我很难当农村的土壤被完全冲刷掉是会发生什么。但是当下,我们有该如何留住乡村的养分呢?我们又如何实现乡土社会的有机循环呢?
四、小结与反思
当初写读书笔记的初衷,只是单纯的想仿照大家的平实的笔法,以白描的手法勾勒我心中的想法,结果弄巧成拙。后一想,我既无大师的渊源学识,也无大师的运筹帷幄,学起来自然费劲。但无论如何,这次尝试虽未学得半分,但沾点大师的文气总是不错的。在打着大师的招牌四处招摇时,发现自己的文章不少问题。
1.书到用时方恨少
遇着自己一个较为感兴趣的话题,想提笔细细解剖其生理构造,理理其来龙去脉,顺顺其因果关系,却发现刚开始的似有千言万语,此刻却变得哑口无言。特别是当真正想要以自己的眼睛作为显微镜,观察某一话题的事物之间的细微结构时,才发现自己远远高估了自身显微镜的放大度数。比如说,在前文中多次说到“现代社会”、“现代性”这些词。我第一眼看到这些词,似乎都能说上几句,似乎明白其意思,但是将其运用到分析中,才发现自己根本没读过几本有关现代性的书,根本一无所知。没读过多少书,不解其意,在文章用到这些词,难免带有主观的色彩;在文章分析的时候,由于对这些词语一无所知,难免写起来生搬硬套,艰涩难懂。这不由得让人感叹:书到用时方恨少!若多读点书,写起文章来,或许就能行云流水;分析问题来,或许就能头头是道。我只能喟然叹息:底子不够深,修炼去吧!
2.无凭无据难服人
想说明一个问题,光说道理不行,若没有点实际的东西,人们难免觉得在理论上行得通,也顶多是一种合理的揣测,在实际中未必行得通。这时候需要的是以精确的数据为依据,以权威的话语作脚注,才能使自己的文章支撑起来,才能让人稍微信服。但是反观我的文章,似乎难以找到精准的数据,对于我所想要说的问题也没有集大家之智慧,让人听起来难免如空中楼阁,无依无靠,极为飘渺。我只能仰天长叹:功夫不到家,洋相百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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