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5,周二,农历七月廿一,郑州,晴,21-33℃
春节过后,累计第177天早上跑步5公里,(正月3天,二月26天,闰二月25天,三月26天,四月28天,五月26天,六月24天,七月19天)(农历2022年累计跑步221天)
坐在地铁口乘凉,探讨起了关于婚姻的两种状况。
第一种状况。
一家三口,俩个老师,一个孩子,都算本份之人。
但在赡养老人的意见上,却有分歧。
老人有自己的住所,但平时只有儿子和孙子去看望老人;老人生病,也只是儿子出面伺候,儿媳妇几乎没有出现过。
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孙子也变得很叛逆。不好好上学,打架斗殴抽烟喝酒,甚至于高中阶段中途辍学,“回家放羊去了”。
到最后,老人去世。
再到最后,一家三口,分道扬镳,夫妻双方以离婚而告终。
第二种情形。
一家三口,也都是本份之人。
但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也似乎存有分歧。
一家三口住在老丈人家,这样顺理成章,夫妻两人不再赡养老人,而是把老人推给了几个姐姐家。
只有在春节的时候,年三十把老人接回住处,大概初三四的时候,重新把老人送给姐姐家。
并且,春节期间,儿子三口在家从不准备饭菜,亲戚朋友来串亲戚,全部都是“自备饭菜”。
目前,一家三口依然住在丈母娘家。
自家的老人,依然有几个姐姐轮流照看。
不知道,这样的婚姻对于当事人来讲,算一种什么样的婚姻。
第一种婚姻,算得上幸福的婚姻吗?
第二种婚姻,算得上幸福的婚姻吗?
恐怕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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