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谱〉品评》一百讲 王根权著 第六十讲 书碟论 第三十章 《笔势论》
第六十讲
书碟论 第三十章
《笔势论》
一、原文
代傳羲之與子敬《筆勢論》①十章,文鄙理疏②,意乖言拙。詳其旨趣③,殊非右軍。且右軍位重才高,調清詞雅,聲塵④未泯,翰櫝⑤仍存。觀夫致一書,陳一事,造次之際,稽古⑥斯在;豈有貽謀令嗣⑦,道叶義方⑧,章則⑨頓虧,一至於此!又云,與張伯英同學,斯乃更彰虛誕⑩。若指漢末伯英,時代全不相接。必有晉人同號⑾,史傳何其寂寥⑿!非訓⒀非經⒁,宜從棄擇⒂。
二、注释
①《笔势论》:一篇论述笔势的文章。传说这是王羲之所著,而且说这是王羲之专门为自己的儿子王献之学书而写的。孙过庭见到的《笔势论》只有十章。陈思《书苑菁华》中载有《王右军笔势论》十二章,各章名称为:创临、启心、视形、说点、处戈、健壮、教悟、观彩、开要、节制、察论、譬成。
②文鄙理疏:文辞浅陋,论理粗疏。
③旨趣:写作主导思想和作品的趣味性。
④声尘:声望影响。
⑤翰椟:书作、书信、文章。“椟”,笔误,当作“牍”。
⑥稽古:考证典籍。
⑦贻谋令嗣:传授思想智慧于儿子。“贻”,传授。“谋”,思想智慧。“贻谋”,传授思想智慧。“令嗣”,犹言令郎,对别人儿子的美称。
⑧道叶义方:讲述学习书法的道理。“道”,讲述道理,这里也有引导的意思。“叶”,音“xié”,和谐。“义方”,合乎规范,这里指合乎书法的规矩法度。
⑨章则:指写文章的章法规则。
⑩更彰虚诞:更显得虚无荒诞。“彰”,表现,显示。虚诞,虚无荒诞,不真实的、离奇古怪的。
⑪同号:同名。
⑫寂寥:没有声息,本文指史传没有记载。
⑬训:规范,准则。
⑭经:常规。
⑮宜从弃择:应该有摒弃有选择地加以取舍。
三、译文
世间所流传的《笔势论》,据说是王羲之特意写给王献之的一篇书论文章,我看到的这篇《笔势论》共有十章。从文章看,写作水平很差,所叙说的道理也不正确,立意也不符合书法的道理,文笔也不老练,语言也组织不到一起。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王羲之所著。王羲之人称“书圣”,才华横溢,他的文章格调清高,文辞典雅,书艺声望至今未减,书作犹存。看他每写一封信,每谈一件事,引经据典,有凭有据,无不严谨认真。岂有讲述书法规范道理,传授书法运笔之技于令郎这样的文章,一下子差到了这种地步?序文中又说,与张伯英同学,这就更加虚妄荒诞了。这个张伯英,如果指的是东汉末年的张伯英,二人相差一百多年,怎么可能会是同学呢?如果东晋时期还有一个张伯英与王羲之同学的话,为什么历史传记上却没有这个人的有关记载呢?看来这个张伯英是不存在的,是假托的。这就足以说明这篇《笔势论》非王羲之所作,署名王羲之之名是假托。纵观《笔势论》一文的内容,既非书法规范准则之类,也不是书法常识之类。尽管如此,其中也还是有一些可读的部分,建议读者阅读时,应该有鉴别地予以取舍。
四、品评
“代传羲之与子敬《笔势论》十章”句。“代传”,即“世传”,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这句话的意思是:世间所流传的《笔势论》,据说是王羲之特意写给王献之的一篇书论文章,我看到的这篇《笔势论》共有十章。
“文鄙理疏,意乖言拙。详其旨趣,殊非右军”句。“文”,文章。“文鄙”,文章的写作水平很差。“理”,一是指文理,即文章的内在规律;二是指事理,即文章所叙说的道理。“理疏”,说理不清楚。“意乖”,文章的立意不正确。“言拙”,文笔不老练,语言也组织不到一起。“旨”,文章的中心意思。“趣”,文章的可读性。“殊”,绝对。这句话的意思是:从文章看,写作水平很差,所叙说的道理也不正确,立意也不符合书法的道理,文笔也不老练,语言也组织不到一起。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王羲之所著。
“且右军位重才高,调清词雅,声尘未泯,翰椟仍存”句。“位重才高”,指的是王羲之的书法有着很高的声誉影响,学识也很渊博。“调清词雅”,是说王羲之的文章,意境深刻,文词优美。“声尘未泯”,书法的声望影响依然存在。“翰椟仍存”,书作、书信以及文章人们仍然能够看到。“椟”,笔误,应为“牍”。这句话是意思是:王羲之人称“书圣”,才华横溢,他的文章格调清高,文辞典雅,书艺声望至今未减,书作犹存。
“观夫致一书,陈一事,造次之际,稽古斯在”句。“观夫”,看一看。“致一书”,每给别人写一封书信。“一”,每一。“书”,尺牍,信。“陈一事”,每叙说一件事情。“稽古”,引经据典,考证查据。“造次”,那样,写信、作文章叙说事情时的思考与行为。说的是王羲之的文章都是经过认真思考,用词用意非常讲究,都有出处和来头,也能经得起推敲验证。这句话的意思是:看他每写一封信,每谈一件事,引经据典,有凭有据,无不严谨认真。
“岂有贻谋令嗣,道叶义方,章则顿亏,一至于此”句。“岂有”,怎么能有。“贻”,传授。“谋”,思想智慧。“贻谋”,传授思想智慧。“令嗣”,犹言令郎,对别人儿子的美称。“道”,讲述道理,这里也有引导的意思。“叶”,和谐。“义方”,合乎规范,这里指合乎书法的规范法度。“一”,一下子。这句话的意思是:岂有讲授书法规范道理,传授书法运笔之技与令郎这样的文章,一下子差到了这种地步?
“又云,与张伯英同学,斯乃更彰虚诞”句。“又云”,又说。《笔势论》序文中有这样的句子:“初成之时,同学张伯英欲求见之,吾诈云失矣,盖自秘之甚,不苟传也。”“张伯英”,即张芝。“斯”,指与张伯英同学这件事。“彰”,显得。“虚诞”,虚无荒诞。这句话的意思是:序文中又说,与张伯英同学,这就更加虚妄荒诞了。
“若指汉末伯英,时代全不相接,必有晋人同号,史传何其寂寥”句。“若”,假设。“汉末伯英”,即张芝。“时代全不相接”,“汉末伯英”与王羲之相差一百多年,怎么会与王羲之同学呢?“不相接”,意思是两人不是同一时期人,不可能为同学。“晋人”,晋代人,与王羲之同时代的人。“同号”,同名。即晋代应该有个叫张伯英的人,这个张伯英才有可能与王羲之是同学。这又是一种假设。“史传”,历史传记。“寂寥”,无声无息。“史传何其寂寥”,历史传记上为什么没有记载呢?这句话进行了两种假设,一种假设是指“草圣”张伯英,那么两人不同一个时代,他们不可能是同学。另一种假设是东晋时期还有一个张伯英与王羲之同学,但历史传记上却没有这个人的有关记载。可以想象,这个与王羲之同时代的张伯英是不存在的。通过两种假设的不成立,得出了“更彰虚诞”的结论,再通过“虚诞”证明《笔势论》不是王羲之所作,是假托王羲之之名。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个张伯英如果指的是东汉末年的张伯英,二人相差一百多年,怎么可能会是同学呢?如果东晋时期还有一个张伯英与王羲之同学的话,为什么历史传记上却没有这个人的有关记载呢?看来这个张伯英是不存在的,是假托的。这就足以说明这篇《笔势论》非王羲之所作,署名王羲之之名是假托。
“非训非经,宜从弃择”句。“训”,规范,准则。“经”,经典。这里指书法的规范、准则之类的经典。“非训非经”,说的是《笔势论》这篇文章,不属于书法的规范、准则之类的经典。“宜”,适宜,应该。“弃择”,取舍。这句话的意思是:纵观《笔势论》一文的内容,既非书法规范准则之类,也不是书法常识之类。尽管如此,其中也还是有一些可取的部分,建议读者阅读时,应该有鉴别地予以取舍。
这一章是对《笔势论》一篇所作的具体考证,不难看出,这是一篇非常精彩的小论文。考证紧紧围绕着《笔势论》是不是王羲之所作这一核心问题层层深入,运用了比较、顺证、补证、反证等多种方法。首先,从《笔势论》一文的“文理”、“言意”、“旨趣”等多个方面与王羲之其它文章作比较,得出了一个直观的结论:“殊非右军”。接着对比较中的事实进行了一一分析,进一步确定“殊非右军”的结论。这是顺证。顺证完后,孙过庭并没有就此而止笔。因为孙过庭明白,自然中还有偶然,普遍中还有特殊。王羲之的文章写得很好,会不会有偶然情况下没写好的呢?王羲之向来做事作文严谨认真,有没有不严谨不认真的时候呢?这种偶然因素必须考虑到,特殊情况必须排除。孙过庭用“贻谋令嗣”、“道叶义方”这一事实将“偶然”与“特殊”予以了排除。至此“殊非右军”结论的得出就完全充分了。这是补证。另外,孙过庭还抓住了《笔势论》序文中“与张伯英同学”这一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荒诞从反面予以了证明。这是反证。寥寥百余字,多种论证手法共用,多么精彩翔实的考辨。
通过孙过庭关于《笔势论》的考证,应该明确这么几个问题:
第一,《笔势论》一文不是王羲之所著,属假托之作。
《笔势论》一文不是王羲之所著这一点,应该说不是孙过庭一个人能够看出来,凡是读过《笔势论》的人都应该能够看出来。尤其是其序文说得很明白,短短一段序文,多处自相矛盾,最后又平白冒出来了一个“同学张伯英”。张伯英与王羲之对于书法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人物了,这一事实最为有力,最能说明问题。
第二,《笔势论》一文的作者有自己的苦衷。《笔势论》一篇不是王羲之所作,属假借王羲之之名这是肯定的。借用他人姓名是不对的,这一点作者是知道的,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借用?这正是作者的苦衷。可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不借用王羲之之名这篇文章能传下来吗?大家心里明白,肯定是传不下来的。无论是学书人也好,收藏鉴赏者也好,大都是直奔书名而往的。《笔势论》的作者写出这样一篇书论文章绝非易事,他希望自己的文章能对学书人起到帮助,希望自己的文章能流传下去。他放弃了自己的著作权,将著作权让给了王羲之,这样做无论是对王羲之还是对学书人,都没有什么伤害,相反会有一定的好处。这说明作者的用意并不坏,只是有自己的苦衷而已。事情的发展完全随了作者之意,这篇文章传了下来。
第三,《笔势论》的作者对读者是负责的。《笔势论》各篇章的内容都不是很多,有的篇章也就一两句话,但是序文却写得很长。序文中关于作者的问题多处作有提示表白。除了“同学张伯英”如此明显的提示外,序文中的暗示还有多处。如,书法人都知道王献之的书法是王羲之所教,序文中却说:“父不亲教,自古有之。”序文中一边说:“家宝家珍,学而秘之。”“贻尔藏之,勿播于外,缄之秘之,不可示知诸友”。一边又说:“存意学者,两月可见其功;无灵性者,百日亦知其本。”作者在序文中故意自相矛盾,以“此地无银三百两”寻常之荒诞告诉读者,这不是王羲之所著,是假借王羲之之名,这不能说不是作者的一种负责。
第四,《笔势论》是一篇可以取舍的书论文章。孙过庭对这篇文章的评价是“文鄙理疏,意乖言拙”,“章则顿亏”。孙过庭这是拿王羲之的文章做比较所得出的结论。孙过庭还说“宜从弃择”,即《笔势论》乃有可取之处。《笔势论》能流传至今,除了借王羲之之名外,有其可取之处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来源 痴泥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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