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质的思维会让人觉得如虎添翼。逆向思维会带来自由的感觉。
真奇怪,我打开简书,翻看草稿箱,一篇诗在我眼前,我读了好几遍,也不知道那篇是不是我写的。
我就是这么喜欢把自己陌生化,看起来很猥琐。无论我表达还是理解,都喜欢刻意的与自己拉开距离,让自己隔着很多东西远远地看自己。就好像那一篇诗,我宁愿相信它是我写的,但又故意让自己觉得它很陌生。
我是真的不知道它是不是我写的了。那篇诗说“我只想要一只兔子,就一只兔子,兔子的兔,兔子的子,但却得不到。”简直荒谬,但我能想的出,自己想表达什么。但也可能有另一个人,让我熟悉得像面对自己一样,以前我也有过这种感觉。荒谬而深邃的句子。痛的如同握着绝世珍宝的痛。诗歌里积蓄的张力,让我惊讶。我知道我要说什么,我只要一只简单的兔子,真正的兔子,不要更好的,更不要更差的。我知道那所谓的兔子指的是什么。
我知道明永远是那个我要追的人。
这些话我没有告诉白,因为我知道他不会懂。这样一句话,足以触动他嫉妒心的机关,对于他来说,这种深沉的精神追求一点也不浪漫。
我也不会告诉明,因为我并不需要得到他。那不是一种欲望的爱情,我所追的,是另一个自己。方向,旗帜,这些词似乎都太俗套了,但又很贴切。明如同一棵笋,永远在生长,而我追随他的生长,永远不得超越。这是一种崇拜吧。一个活的真实的人,像是一条出路摆在你面前,使你不至于因为世界的虚幻而只能去死。那些民谣歌手的女神,喵小姐、南方姑娘、董小姐,不过也都是旗帜,是另一个自己。但我不满意喵小姐人见人爱,非要幻想出她不为人知的一面,默默哭泣的一面。贾宝玉喜欢林黛玉不喜欢薛宝钗的原因,或许有这么一点,林黛玉比起薛宝钗,更不“人见人爱”,更孤独,更寥落,也就更自我,与自己更熟悉。那一个“顾影自怜”,实际上很诱人。
我想做一个理性的人,想精准地安排好文章故事的三庭五眼,想做到客观。但我仍然是一个超级感性的人。我在白面前大哭的时候,他觉得莫名其妙,我觉得抱歉。
我的生活很苍白,我没有什么内涵,心理年龄只有六岁左右。可是六岁的孩子有她思想的美,我也有我思想的美。如同音乐本身就是美的,不演奏都是美的,人也本身都是美的,从生下来就开始美了。我希望被人欣赏。
唱歌。这是我的生活。我期望它能更重口味一点,衬以香烟、啤酒、黑色衣服和黑色眼影,但没有。它纯白得像农村人家过年贴的壁画——一片田野加上一片蓝天。纯白得单调,像是炒菜不放烟和酱油。于是在它这里,我没什么可宣泄的。欢愉地打鼓,欢愉地唱歌,这些离我太远了。我只是一个“小职员”。
这是我生活除却真实的一切周边,吉他和诗歌,痛哭和幻想,没有其他人在的无可奈何的个人狂欢。与这些相比,白在我生活中所占的比重太小了,小到我想忘,马上就能忘得一干二净。并非故意,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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