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林社长:
您好!
很冒昧的打扰到您,也先感谢您能抽时间看完这封信,更希望您能百忙中帮我们解一下燃眉之急,于危机之中高抬贵手。
我们是一家广告会展制作公司,自己的工厂,自己的工人队伍,我的合作伙伴就是木工工头,拉的弟兄们也是农村老家的亲朋好友,在北京做会展工程承包也有将近二十年了。
首先,先请您看一下我上月9月1日随笔写的一篇愤懑之言,请原谅我当时的心情,对您也有不敬之处。
联合电动是您旗下企业,我们在其起步之前就已经是您报社的会展工程承包商,从2013年就帮法晚报社做过北青集团整合营销中心车展,2014北京车展国门1号分会场全场,以及北汽新能源汽车的商场及社区巡展,2015年从联合电动成立之初的卓展,龙湖,机场等各个展场及活动都是我们承建制作。可以说我们有幸成为您旗下汽车部门落地活动和联合电动成长的见证与参与者,因为赵强赵总知道我们是最直接的生产力成本,而且我们确实是任劳任怨的工程承包商,联合电动从最初的主创人员赵强,刘辉,文聪,冉涛,魏铮铮等等对我们都很熟悉。可是对这样一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服务商,越来越壮大的联合电动却一直拖欠我们的帐款,从最早卓展的展厅和开幕仪式2015年6月的项目款项,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结清。
以下是我们与联合电动的一个债务说明:
关于北京贸展广告制作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贸展)与互动新能量(北京)电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联合电动)债务说明
一,双方于2015年6月10日签署《联合电动城市展厅工程制作合同》,约定该工程项目-联合电动车展活动-时间为:2015年06月15日--8月15日,总金额为161435.00,联合电动在支付两笔款项(第一笔96861.00,第二笔48430.00)后,以需要延期继续使用制作物为由(合同约定使用到到2015年8月15日),没有支付尾款16144.00。当时负责该项目的是北京贸展总经理姚卫军,联合电动方是市场总监刘辉,以及联合电动副总裁赵强。
以上合同有条款约定“如有后加后改等后续费用,不再单做合同,签工程合同单,与尾款同时支付”,但是在后续使用我方展台的过程中,我方多次询问活动结束时间,总是没有明确答复,我方多次递送后续使用我方展台的报价(基本是展台中租赁部分的延期租赁费用),对方总是以活动结束了再说作为答复,期间我方的递送两份后续报价金额分别为195239.00(使用期限2015年8月16日-2016年2月15日及后加制作的一些内容),120840.00(使用期限2016年2月16日-2016年7月15日),刘辉均口头答应说没问题,报价已交公司审批走流程,后又说自己已调任其他部门让我方找赵总,赵强答应接手办理,明确报价在审批签署过程中。至2016年7月底,赵强说展台还需要继续使用,也不知道用到什么时候,以后的费用就不按照租赁算了,直接给一个买断价格,我方于是就递送了第三份报价108968.00(2016年7月后买断费用),至此总计联合电动未付款合计:441281.00。
以上报价及欠款汇总也多次以邮件,微信发送及当面交方式给刘辉及赵强。赵强总是以忙,公司暂时没钱在想办法尽快办,没找到报价了......等等各种说辞搪塞拖延,直到2017年7月约谈答应马上可以支付了,并商定说把拆除的展台还给我们就不计买断费用了,也就是确定可以支付30余万元,到8月份又说没办法要我们一次性降价封顶到20万才能支付,迫于工厂不少工人(都是一些农村的木工,铁工,油漆师傅)的孩子9月开学,需要结算大笔工钱,我们无奈答应,只是希望那些好不容易考上大学的,要离开农村家去县城里读书的孩子们手上不拮据能抬起头来,家里老人,女人能有钱用,可是就是这样,联合电动仍是拖着不予支付。
联合电动为了不结账,在2017年2月15日退出场地方的时候没有通知我们自行拆的场。赵强在说明不给我们付买断价的前提下答应返还给我们地台板,金属桁架以及车展灯柱,舞台灯具等租赁物品,可是时至今日,我们也不知道东西在哪里。而当初我们进场施工的3000.00元施工押金因为没有拆场验收单,卓展也不予退还。
另外以下两项我们考虑双方合作关系,一直没有跟联合电动诉求过,但是如果严格按照合同行事,因为联合电动的言而无信,办事拖拉不严谨,确是应该付出代价的。
二,双方于2015年6月23日有签署《联合电动卓展开幕仪式工程制作合同》,活动日期为2015年6月26日,合同金额141318.00,约定活动结束7日内(2015年7月2日)全款结清,却只在7月9日付了首笔款84791.00,后续40%款项56527.00一直不付,在我方多次催促下,直到2015年12月竟然说找不到56527.00的发票了,需要我们重新开具(当时84791.00和56527.00的发票都是2015年7月1日同时开具交付给刘辉的,不应该两张遗失一张),迫不得已,我方重新开具56527.00的发票给他们,联合电动拖到2016年1月13日才与支付,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则每顺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的3%作为违约金”,合计联合电动延期付款166天,需向我方支付违约金281504.46,以及第二次开具发票所缴纳税额3199.64,合计总金额284704.10。
三,双方于2015年8月26日签署《联合电动项目工程制作合同》,为2015年06-08月的龙湖天街,卓展购物中心及法晚室外广场的零散项目,总计金额126526.00,约定签订当日即支付100%全款,可是直至2015年12月10日才与支付,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则每顺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的3%作为违约金”,合计联合电动延期付款106天,需向我方支付违约金402352.68。
联合电动真不应该拒付我们帐,也不应该再砍我们钱。你们做的是热门,在行业里也是响当当的名头,目标也很远大,每天资金周转都是几百万的巨额,说你们差钱怎么也差不了我们这几十万,何况我们的报价真的已经很低了,也已经被砍了,地台只核2.50元每平米,才是我们常规租赁价格50.00元每平米的二十分之一,如果这些租赁物料用在其他客户那边是能取得更大的效益的。这个价格赵总可以去和任何一家会展公司比价。
我们本来就是劳务型企业,会展工程基本都是急活,时间短工作量大,夜场施工,我们加班熬夜挣的就是辛苦费。现如今北京实行产业升级,行业转移,我们属于要驱离的低端,我们需要异地重新投资建厂,人员设备都需要重新安置,我们不能放弃不做,五六十人还得靠这家小公司解决生活家用,可是事到临头全是问题,钱是最大的问题。
联合电动是国家知名媒体下属企业,在法制晚报社办公,赵总他们都是传媒行业多年,深知媒体关注民生的宗旨,我们拼力创业,不求你们扶助,该给我们的给我们,及时给我们,危急时给我们,年底催,年中催,农忙催,孩子上学催,何苦一拖好几年,为难一帮辛苦卖力的农民工,苦了家里老人孩子呢。
我们相信,以上联合电动的不当所为,王社长您应该也不是很清楚,今日作为你下属的对方特向您说明一下。作为贸展公司的带头人,我算是公司唯一的一个大学毕业误闯误撞进了这行,深知家乡人的不易,真是没辙了合伙人背着我要去和赵总闹我拦都拦不住,我也不想让他们灰头土脸上门要债闹事惹麻烦,毕竟公司还得开,活还得干,至于打官司告状,赵总说过您那是律师团,专门干这个的,欢迎我们来,我们是耗不起也惹不起。怎么办呢?不是要您怜悯,请您站在公正的立场,从企业荣誉出发,从媒体的角度看待这种相对比较普遍但又是特殊主体(农名工的孩子和法治媒体的孩子)的社会博弈现象,合情合理的解决一下这个矛盾,算是对法律,对民众的一个指导吧。
多多叨扰,才疏学浅,得罪之处,还请见谅。
致
礼!
北京贸展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姚卫军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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