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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宋】司马光著《资治通鉴》笔记(三)

读【宋】司马光著《资治通鉴》笔记(三)

作者: 康乃尔 | 来源:发表于2018-04-06 06:52 被阅读0次

资治通鉴卷第十一/汉纪三

    上居晋阳,闻冒顿居代谷,欲击之。使人觇匈奴,冒顿匿其壮士、肥牛马,但见老弱及赢畜。使者十辈来,皆言匈奴可击。上复使刘敬往使匈奴,未还;汉悉兵三十二万北逐之,逾句注。刘敬还,报曰:“两国相击,此宜夸矜,见所长;今臣往,徒见赢瘠、老弱,此必欲见短,伏奇兵以争利。愚以为匈奴不可击也。”是时,汉兵已业行,上怒,骂刘敬曰:“齐虏以口舌得官,今乃妄言沮吾军!”械系敬广武。

    帝先至平城,兵未尽到;冒顿纵精兵四十万,围帝于白登七日,汉兵中外不得相救饷。帝用陈平秘计,使使间厚遗阏氏。阏氏谓冒顿曰:“两主不相困。今得汉地,而单于终非能居之也。且汉主亦有神灵,单于察之!”冒顿与王黄、赵利期,而黄、利兵不来,疑其与汉有谋,乃解围之一角。会天大雾,汉使人往来,匈奴不觉。陈平请令强弩傅两矢,外乡,从解角直出。帝出围,欲驱;太仆滕公固徐行。至平城,汉大军亦到,胡骑遂解去。汉亦罢兵归,令樊哙止定代地。

    上至广武,赦刘敬。乃封敬二千户为关内侯,号为建信侯。

    匈奴冒顿数苦北边,上患之,问刘敬,敬建言御夷以婚。欲遣长公主。吕后日夜泣曰:“妾唯太子,一女,奈何弃之匈奴!”上竟不能遣。

    冬,上取家人子名为长公主,以妻单于;使刘敬往结和亲約。

资治通鉴卷第十八/汉纪十

    孝武帝元光二年。

    雁门马邑豪聶壹,因大行王恢言:“匈奴初和亲,亲信边,可诱以利致之,伏兵袭击,必破之道也。”上召问公卿。王恢曰:“今以陛下之威,海内为一;然匈奴浸盗不已者,无他,以不恐之故耳。臣窃以为击之便。”韩安国曰:“臣闻高皇帝尝围于平城,七日不食,及解围反位而无忿怒之心。夫圣人以天下为度者也,不以己怒伤天下之公,故遣刘敬结和亲,至今为五世利。臣以为勿击便。”王恢曰:“不然。臣今言击之者,固非发而深入也,将顺因单于之欲,诱而致之边,吾选梟骑、壮士,阴伏而处以为之备,审遮险阻以为其戒。吾势已定,或营其左,或营其右,或当其前,或绝其后,单于可禽,百全必取。”上从恢议。

    夏,六月,御使大夫韩安国,卫尉李广等率部三十余万匿马邑旁谷中,约单于马邑纵兵。阴使聶壹为间,亡于匈奴,为单于曰:“吾能斩马邑令、丞,以城降,财物可尽得。”单于爱信,以为然而许之。聶壹乃诈斩死罪囚,悬其头马邑城下,示单于使者为信,曰:“马邑长吏已死,可急来!”于是单于穿塞,将十万骑入武州塞。未至马邑百余里,见畜布野而无人牧者,怪之。乃攻亭,得雁门尉史,欲杀之,尉史乃告单于汉兵所居。单于大惊曰:“吾固疑之。”乃引兵还,出曰:“吾得尉史,天也!”以尉史为天王。塞下传言单于已去,汉兵追至塞,度弗及,乃皆罢兵。王恢主别从代出击胡辎重,闻单于还,兵多,亦不敢出。

    上怒恢。于是下恢廷尉,廷尉当“恢逗桡,当斩。”恢行千金丞相蚡,蚡不敢言上,而言于太后曰:“王恢首为马邑事,今不成而诛恢,是为匈奴报仇也。”上朝太后,太后以蚡言告上。上曰:“首为马邑事者恢,故发天下兵数十万,从其言为此。且纵单于不可得,恢所部击其辎重,犹颇可得慰士大夫之心。今不诛恢,无以谢天下。”于是恢闻,乃自杀。自是以后,匈奴绝和亲,攻当路塞,往往入盗于汉边,不可胜数;然尚贪乐关市,嗜汉财物,汉亦关市不绝以中其意。

资治通鉴卷第十八/汉纪十

    主父偃谏伐匈奴事,曰:

    司马法曰:“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平,亡战必危。”夫怒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争者末节也。夫务战胜、穷武事者,未有不悔者也。

    昔秦皇并吞战国,务胜不休,欲攻匈奴。李斯谏曰:“不可。夫匈奴,无城郭之居,委积之守,迁徙鸟举,难得而制也。轻兵深入,粮食必绝;踵粮以行,重不及事。其得地,不足以为利也;得其民,不可调而守也;胜必杀之,非民父母也;靡敝中国,快心匈奴,非长策也。”秦皇帝不听,遂使蒙恬将兵攻胡,辟地千里,以河为境。地固沮泽咸卤,不生五谷。然后发天下丁男以守北河,暴兵露师十有余年,死者不可胜数,终不能逾河而北,是岂人众不足,兵革不备哉?其势不可也。又使天下蜚刍、挽粟,起于东腄、浪邪负海之郡,转输北河,率三十钟而致一石。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饷,女子纺织,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道路死者相望,盖天下始畔秦也。

    及至高皇帝,定天下,略地为边,闻匈奴聚于代谷而欲击之。御史成进谏曰:“不可。夫匈奴之性,兽聚而鸟散,从之如搏影。今陛下盛德攻匈奴,臣窃危之。”高帝不听,遂北至于代谷,果有平城之围。高皇帝盖悔之甚,乃使刘敬往结和亲之約。

    夫匈奴,难得而制非一世也;行盗侵驱,所以为业也,天性固然。上及虞、夏、殷、周,固弗程督,禽兽畜之,不属为人。夫上不观虞、夏、殷、周之统,而下循近世之失,此臣之所以大忧,百姓之所疾苦也。

资治通鉴卷十八/汉纪十

    主父偃说上曰:“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地之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上从之。春,正月,诏曰:“诸侯王或欲推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

资治通鉴卷十八/汉纪十

    班固曰:

    荀悦论曰,世有三游,德之贼也:一曰游侠,二曰游说,三曰游行。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饰辩辞,设诈谋,驰逐于天下以要时势者,谓之游说;色取仁以合时好,连党类,立虚誉以为权利者,谓之游行。此三者,乱之所由生也,伤道害德,败法惑世,先王之所慎也。国有四民,各修其业;不由四民之业者,谓之奸民。奸民不生,王道乃成。

    凡此三游之作,生于季世,周秦之末尤甚焉。上不明,下不正,制度不立,纲纪驰废;以毁誉为荣辱,不核其真;以爱憎为利害,不论其实;以喜怒为赏罚,不察其理。上下相冒,万事乖错,是以言论者计薄厚而吐辞,选举者度亲疏而举笔,善恶谬于众声,功罪乱于王法,奔走驰聘,越职僭度,饰华废实,竞趣时利。简父兄之尊而崇宾客之礼,薄骨肉之恩而笃朋友之爱,忘修身之道而求众人之誉。割衣食之业以供飨宴之好,苞苴盈于门庭,聘问交于道路,书记繁于公文,私务重于官事,于是流俗成而正道坏矣。

资治通鉴卷第二十/汉纪十二

    浑邪王既降汉,汉兵击逐匈奴于幕北,自盐泽以东空无匈奴,西域道可通。于是张骞建言:“乌孙王昆莫本为匈奴臣,后兵稍强,不肯复朝事匈奴,匈奴攻不胜而远之。今单于新困于汉,而故混邪地空无人,蛮夷俗恋故地,又贪汉财物,今诚以此时厚币赂乌孙,招以益东,居故混邪王之地,与汉结昆弟,其势宜听,听则断匈奴右臂也。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天子以为然,拜骞为中郎将,将三百人,马各二匹,牛羊以万数,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多持节副使,道可便,遣之他旁国。

    骞既至乌孙,昆莫见骞,礼节甚倨。骞谕指曰:“乌孙能东居故地,则汉遣公主为夫人,结为兄弟,共拒匈奴,匈奴不足破也。”乌孙自以远汉,未知其大小;素服属匈奴日久,且又近之,其大臣皆畏匈奴,不欲移徙。骞留久之,不能得其要领,因分遣副使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身毒、于阗及旁诸国。乌孙发驿道送骞还,使数十人,马数十匹,随骞报谢,因令窥汉大小。是岁,骞还,到,拜为大行。后岁余,骞所遣使通大夏之属者皆颇与其人俱来,于是西域始通于汉矣。

    西域凡三十六国,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东西六千余里,南北千余里,东则接汉玉门、阳关,西则限以葱岭。河有两源,一出葱岭,一出于窴,合流东注盐泽。盐泽去玉门、阳关三百余里。

    乌孙王既不肯东还,汉乃于浑邪王故地置酒泉郡,稍发徙民以充实之。后又分置武威郡,以绝匈奴与羌通之道。

    天子得宛汗血马,爱之,名曰“天马”。使者相望于道以求之。

资治通鉴卷第十八/汉纪十

    是岁,中大夫张汤为廷尉。汤为人多诈,舞智以御人。时上方向文学,汤阳浮慕,事董仲舒、公孙弘等;以千乘儿宽为奏谳掾,以古法义决疑狱。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与监、史深祸者;即上意所欲释,与监、史清平者;上由是悦之。汤于故人子弟调护之尤厚;其造请诸公,不避寒暑。是以汤虽文深、意忌、不专平,然得此声誉。汲黯数质责汤于上前曰:“公为正卿,上不能褒先帝之功业,下不能抑天下之邪心,安国护民,使囹圄空虚,何空取高皇帝约束纷更之为!而公以此无种矣。”黯时与汤论议,汤辩常在文深小苛;黯伉厉守高,不能屈,忿发,骂曰:“天下谓刀笔吏不可以为公卿,果然!必汤也,令天下重足而立,侧目而视矣!”

资治通鉴卷第十九/汉纪十一

    以定襄太守义纵为右内史,河内太守王温舒为中尉。

    先是,宁成为关都尉,吏民出入关者号曰:“宁见乳虎,无值宁成之怒。”及义纵为南阳太守,至关,宁成侧行送迎。至郡,遂安宁氏,破碎其家,南阳吏民重足一迹。后徙定襄太守,初至,掩定襄狱中重罪、轻系二百余人,及宾客、昆弟私入视亦二百余人,一捕,鞫曰“为死罪解脫”,是日,皆报杀四百余人,其后郡中不寒而栗。是时,赵禹、张汤以深刻为九卿,然其治尚辅法而行,纵专以鹰击为治。

    王温舒始为广平都尉,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为爪牙,皆把其阴重罪,而纵使督盗贼。快其意所欲得,此人虽有百罪,弗法;即有避,因其事夷之,亦灭宗。以其故,齐、赵之郊盗贼不敢近广平,广平声为道不拾遗。迁河内太守,以九月至,令郡具马五十匹为驿。捕郡中豪猾,相连坐千余家。上书请,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尽没入偿臧。奏行不过二三日得可,事论报,至流血十余里,河内皆怪其奏,以为神速。至十二月郡中毋声,毋敢夜行,野无犬吠之盗。其颇不得,失之旁郡国,追求。会春,温舒顿足叹曰:“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

    天子闻之,皆以为能,故擢为中二千石。

资治通鉴卷第二十一/汉纪十三

    上以法制御下,好尊用酷吏,而郡、国二千石为治者大抵多酷暴,吏民益轻犯法。东方盗贼滋起,大群至数千人,攻城邑,取兵库,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道路不通。上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弗能禁,乃使光禄大夫范昆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郡或至万余级,及以法诛通行、饮食当连坐者,诸郡甚者数千人。数岁,乃颇得其渠率,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无可奈何。于是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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