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事新篇

作者: 此符压怪 | 来源:发表于2019-10-11 17:48 被阅读0次

残梦

 她焦躁不安。

 她知道,这是要吐丝了。

她在主人搭建的蚕山上左右寻找,寻找一个理想的地方来完成她的梦。

 她很清楚地记得,她已经蜕过四次皮了。每一次,都是那么痛苦,甚至让她有生不如死的感觉。但她一一挺过来了。因为,她有一个梦。

 她从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她时常琢磨,她的父母会是什么样子。遗传在她基因中的记忆使她知道,蜕过四次皮后,她将会有一次神奇的变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

她从朋友那里得知,蝴蝶,原本是和她们一样的,甚至不如她们——蝴蝶原是毛茸茸,丑陋的虫子。而她们不一样,有着白净的外表,惹人喜爱。她对自己的白净很自信。主人的孩子经常用柔柔的手去爱抚她,还把她捏起来放在手上,脖子上,嘻嘻的笑着对父母说:“你们看,这条蚕多可爱呀,这么多蚕,就它最漂亮了。”她从此知道了自己的名字——蚕。

她想知道,自己变化之后,可否会像蝴蝶一样美丽,或者更甚于蝴蝶。她的父母,是否也像蝴蝶一样,有着七彩的翅膀,纤细的腰身。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们一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蝴蝶。而她呢,有着如此优良的血统,必将胜过父母,成为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最美丽的蝴蝶。她忍受着蜕皮的痛苦,大口大口吃着桑叶,就是梦想有朝一日能够像蝴蝶一样,扇动七彩的翅膀,扭动纤细的腰身,迎着朝阳,在花丛中飞舞。花是最美的,阳光是顶温暖的——这是她所能想到世上最美好的事物。

她愈发焦躁不安。寻找一个理想的吐丝地点相当不易。最终,她选好了一个地方,多多少少是满意的程度要大于失望。她静下来,稍微喘喘气,准备开始蜕变前的工作。

 她轻轻地张一下嘴,很快又合上。终于,鼓起勇气,吐出了第一口丝。丝原来是淡淡的液体,很快就变成白得晶莹的蚕丝。有一会儿,她停顿下来,因为被这美丽的蚕丝所打动,惊诧于这种神奇的美丽竟然是由她创造的。

她大幅度地摆动头部,让丝均匀地铺开。她现在只想织造一个完美的茧来包藏自己将要蜕变的身躯。美丽的身躯,同样需要美丽的闺房。她很勤奋,也很细心地编织自己圆梦的小屋,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包裹着她的丝线越来越多,慢慢的,外面的世界变得朦胧、模糊,最终不可见。

主人发现这个蚕茧后,立刻被它的洁白与晶莹所打动。

 “实在是太漂亮了!”主人被震惊到。作为一名聪慧勤劳的商人,他立刻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保留这条蚕的性命,让她生育后代,以此产出更多的蚕茧。

 所以,这个漂亮的茧,被小心地从蚕山上取下,当作蚕种留存下来。

可惜的是,这只蚕蛾,一直普普通通,肥硕的蚕蛾,没能从茧中爬出。或者说,她爬出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死了。死因,或许是因为心碎吧。

同归

 路的这边有棵树。

路的那边有棵树。

这边的是他。

那边的是她。

他们之间是十二米的距离。

十二米,就算是慢慢的踱过去,十分钟也是绰绰有余。但于他们而言,十年的光阴也未必够用。

因为,他在路的这边,她在路的那边。中间是十二米的距离。

相识,始于十年前。十年后,他们仍然只是相识。没有语言的交流,没有视觉的交叉,更没有肢体的接触,仅仅从缥缈的近乎从空气中消失的气息中,他们彼此读懂对方。

当亮丽的容颜、俊朗的外表、山盟海誓的承诺、煞费苦心制造的浪漫都无用武之地的时候,彼此间,只有心灵可以坦白。他们用自己的灵魂来交流。他知道,她爱他。她懂得,她是他只一生中最无可或缺的。

所以,他们忍耐着、坚持着、互相鼓励着向对方那边延伸。枝叶慢慢的靠拢,根须渐渐的接近。

十二米的距离,十年中不可闻、不可见,彼此相知相爱,可以承担风霜雪露却无法感触哪怕轻轻一下的对方的爱抚。生能共苦,这已经不会有遗憾了。

当这条道路改造的时候,他与她终于可以紧紧的靠在一起。双双地、静静地躺在凌乱的地上,如同生前希望的那样。十二米的距离,耗费十年的光阴,与两颗沉默的生命。死能同穴,至少看上去,这已经完美了。

陌路

田老实是只田鼠。

这天清晨,田老实和往常一样,探出洞口深吸了一口气。

空气中多一丝醇厚。这是大地释放的,关于成熟的信息。

秋天开始了。

田老实最忙碌的一段日子也将随之开始。

从现在开始,一直到下第一场雪为止,他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收集、储藏食物。没有足够的食物,他将熬不到来年春天。

孟半尘是只蚂蚱。

这天清晨,孟半尘和往常一样,被朝阳唤醒。

露水似乎比昨日更重,孟半尘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变得潮湿,以至于有些沉重。

不过,没关系,晒晒太阳就好了。

在孟半尘吃早饭,挠痒痒,做锻炼的这段时间里,他看到田老实匆匆忙忙进出鼠洞不下五次。这只疯狂的田鼠看上去想把所有的食物都搬到自己的窝里。

田老实病了,孟半尘肯定。

田老实其是孟半尘非常不错的邻居和好朋友,所以孟半尘很是担心。

“嘿,老田,来聊聊天。”孟半尘招呼田老实。

“嘿,田老头,今天天气真的很好,没前几天那么热。”孟半尘没话找话。

“嘿,田大个子,你累不累?我给你唱首歌吧。在山的这边,水的那边……”

田老实的确累了,好想休息一会。他对孟半尘说:“我看不到山,我是近视眼。山离我太远了。”

孟半尘欢快地蹦到了田老实头顶的一颗狗尾草上。他得意地说:“老田啊,别看你个头比我大,但是去的地方还真没我多。我跟你讲,我花了整整3天时间才到了山上。那个山上啊,啧啧,不得了,不得了。我还想去河那边——我有个兄弟很早之前就往那边去了。唉,可惜他现在还没回来。要不然,我可以和你说说河那边的事情。我的兄弟很多的,没他们不敢去的地方。”

田老实不满意的说道:“我的兄弟也很多的。”

蚂蚱笑得直搓腿,他从狗尾草上蹦下来,歪着脑袋问田老实:“你的兄弟和你有啥不一样呢?”

田老实仔细想了想,的确,他的兄弟们,包括姐妹们,似乎和他也没什么区别。大家都是近视眼,都会掏洞,都知道要离狐狸、蛇远远的……当然,也都知道要在秋天储藏好食物。要说不同,听说他太爷爷的小舅子的远房表叔的侄女的外孙女住在一块花生地边上,从来不用担心食物的事情。但是,也听说那边还住着一窝猫头鹰,所以田鼠一家时不时也要搞个追悼会。

于是,田老实问:“为啥要不一样?”

孟半尘愣住了,他难以相信,田老实竟然会认为大家都一样没啥不好。他越发确认,田老实病得不轻。

“田老实,你要搞清楚,搞清楚好吧。怎么可以大家都一样呢?要是大家都一样,我还有必要跑到山上去吗?我兄弟还要跑到河那边去干嘛?”

“哦,但是,你看,大家都是要吃饭的,这一点,应该都是一样的吧?”田老实小心翼翼地反驳。

“笨蛋,只知道吃,怪不得长那么大个子。你没想过,如果大家都一样,那还要梦想干什么?”

“梦想?只有我的窝里藏满了粮食,我才敢做梦。”

“悲哀。”孟半尘做了一个结论,他重新蹦上狗尾草,居高临下对田老实说:“你往东边那边去找找吧,昨天野猪他们一家在那刨地来着。他们嘴里漏点东西,就够你一天忙活的。唉,光知道吃的家伙。”

虽然和田老实的谈话让孟半尘有些低落,但是一想到田鼠只是在简单地存储食物,而不是生病了,蚂蚱的心情又愉快起来。他哼着歌,蹦蹦跳跳跑远了。

太阳升起的时间越来越晚,早上也越来越凉。田老实有些担忧孟半尘——昨天早上,孟半尘整整在朝阳中晒了一个钟头,才完全除去身上的露水。

今天也是一样,孟半尘如雕塑一般挂在草茎上,只有触须偶尔一动,显示这个生命的存在。

秋天不但让荒草变得金黄,也让蚂蚱逐渐褪去青绿,显现出苍老的棕色。

田老实依然忙碌。他总感觉今年的冬季会分外漫长,而偏偏他又越来越能吃。所以他今年打算存满四个仓库,比去年多出一个。这是个庞大的工程,需要耗费他太多的精力。他现在即盼着太阳早点升起,好开始他勤劳的工作;又期盼着太阳早点下山,好结束他一天的疲劳。

田老实从孟半尘栖身的狗尾巴草下经过时,孟半尘叫住了他。

“田老实,我感觉我熬不到下个季节了。”

田老实非常诧异,他总以为蚂蚱们是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冬天这个季节的。

“孟半尘,你今天怎么啦?说这些奇怪的话。”

“我觉得我快要死了。天气越来越冷,晒一整天太阳也不能让我暖和过来。田老实,你是个老实人。你告诉我,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田老实是个老实人,他不会撒谎,但是他也不愿意直白地说出答案。

他只好用手抓挠着脑袋,假装在认真思考。

“田老实,你不用装了!”蚂蚱有些生气:“你觉得我会在乎生死吗?”

“嗯,其实,生死的问题,大家谁都逃不过,无非早晚的事。”田老实尽量说得委婉。

“田老实,我昨晚做了个梦。我梦到天空、树木、野草,包括我自己,全部都变成了金色。但是我没有梦到你。真遗憾,你没出现在我的梦里。所以,我想我们要分开了。”

田老实说:“我不太会告别。如果你要走了,还是请你跟我说一声。”

“不,田老实,用不着告别。哪一天,当天空、树木、野草全部都变成金色了,我也就走了。”

田老实继续忙碌着。他偶尔从孟半尘经常挂在上面挠痒痒的那棵狗尾巴草下经过,会习惯性向上看看。但是那里一连多日都是空空荡荡的。

但是田老实知道孟半尘仍然顽强地存活着——这是个奇怪的感觉,虽然见不到那只蚂蚱。

终于,在这个深秋的黄昏,田老实塞满了他的第四个仓库。他满怀欣喜地钻出洞,想告诉孟半尘这个好消息。只是,那棵狗尾巴草已经不见了。此刻,夕阳西下,整个天空被霞光照映,整个大地被霞光披覆。天空是金色的,树木是金色的,荒草是金色的,连田老实的毛发也闪耀着金色的光芒。

只是,孟半尘,那只蹦蹦跳跳欢快的蚂蚱,他的气息彻底消失在这流金岁月中。

殊途


流浪狗

我是一条流浪狗,在这个城市中流浪快一年了。

我本来不是流浪狗。像很多的流浪狗那样,我也是被主人抛弃的。一开始,我不相信主人会抛弃我——他对我曾经那么的好。我闻着从我身边经过的每个人,希望找到熟悉的气味。不过我没多久便放弃了,因为我碰上了独眼龙。

独眼龙是我遇上的第一只流浪狗,他浑身散发出智慧的气息。

“你不能相信任何人。”独眼龙自我介绍后,邀我和他一起散步:“你要知道,狗比起人类来说要安全的多。虽然我们同类之间也互相打斗,但那些都是公平的战斗,没有谁会使用诡计。我们都懂得尊重对方的尊严,保护自己的骄傲。你现在还没有自己的地位,但你有自己的尊严。去捍卫你的尊严,那样你就会得到地位与尊重。”

我好奇地问他:“你的一只眼睛是怎么瞎的?”

独眼龙摇了一下头说:“噢!你这样问我是极不礼貌的。要学会如何去做一个淑女,而不是过去人们要求你做的那种玩偶。慢慢来吧,你会习惯流浪的生活。第一点,你要学会的是——放弃对人类的信任。当然,有的人还是可以信任的。不过,在你刚刚开始流浪生活之前,还是请你抛弃过去积累的对人类的依赖。独自生活,是一种享受,也是我们的本能。我刚开始流浪的时候,仍然不能放弃对人类的依恋与信任,结果,我失去了一只眼睛。但我从没有怨恨过。这就是流浪狗第二条原则——不要有仇恨,那会影响你的生存。这个世界中,我们都是弱小者,仇恨,只会给自己招来强大的敌人。流浪狗的第三条原则,不要自寻烦恼。享受现在的拥有,每天做点新的发现,生活就会快乐。这些就是以后你要遵循的原则,欢迎你加入流浪狗。让我们感谢那位抛弃你的人,他把自由和尊严给回了你。”

我成了一条流浪的狗。

刚开始,我常常忘记独眼龙的忠告,不由自主地相信人类,轻易被他们召唤过去,随后遭到一番戏弄。很快,我不再信任人类,但我也不会去仇恨人类,因为在狗的世界中,那是不被允许的。

流浪的生活中,我开始熟悉这个城市,甚至开始喜欢这个城市。这是个流浪狗的乐园——有食物,有安身之处,有散步的街道,还有晒太阳的草坪。我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随意穿行,从来不害怕迷路,也从没有迷过路。当我看到那些可怜巴巴问路的人时,总是相当疑惑——他们创造了这个城市,他们比我们要聪明,但他们总是搞不清自己的方向在哪里。迷路的感觉,应该和我被主人抛弃时的感觉差不多。我同情那些迷路的人。

这个城市也有它自己的气味。当我一遍又一遍嗅过那些高楼大厦、雕花围栏和没有生命的塑像后,我找到了城市的气味——钢铁和水泥混合的气味。我也偷偷嗅过很多的人,发现一个很有趣的事,他们中的很多人,和这个城市都是一样的气味。如果我闭上眼睛,可能会把他们当作这城市建筑的一部分。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城市人。其实,这些城市人,和城市中那些大大小小的建筑物一样,都有被废弃、拆除的一日。只是,很快,新的建筑物又会被建起,新的城市人又会融入到城市中去。这个城市还是没有缺少什么。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成为城市狗。

诗人

我是一个诗人——虽然只有我自己这样认为。我的实际工作是一个销售员。

这是个大都市,有很多很多的人,还有很多很多的商品,几乎没有什么不可以用来买卖的。所以,我们这个职业就诞生了、壮大了。但我很悲哀,因为这个城市不需要诗,至少不需要我的诗。我卖出过很多东西,却没有一点是自己的。人生毕竟还是痛苦的对自己的背叛。

我喜欢坐在广场草坪旁的长椅上构思自己的诗,但往往会被工作电话打断思路。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想把电话砸烂,然后奔跑到很远的天边,去看海、看草原,看向日葵、看什么都好,只是不要让我再呆在这个城市中。但我还是没有这么做,因为我只是个诗人,并非一个疯子。诗人也是要吃饭的。有人说,这里遍地黄金,只要肯弯腰,随处都可以发财。我感觉我就是一个疯狂寻找黄金的淘金者,拼命的找寻黄金,又饥又渴。

或许,我根本就不是淘金的料,但我又可以做什么?连自己最喜爱的诗人都做不了,我还可以做什么?我不知道。

我有些羡慕那条狗了。我在广场上常常可以看到它,我在那里心烦意乱,它躺在草坪上懒洋洋晒太阳。它应该是因为感到满足才那样惬意地享受悠闲。

看到它后,我有种连狗都不如的感觉。

流浪狗

我去晒太阳的那块草坪旁边,有个长椅,一个奇怪的人常常坐在那里看我。他看我的眼神没有恶意,反而有些羡慕。我很奇怪,不知道他羡慕我什么。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看来和他们保持距离是正确的。

因为好奇,我去嗅过他的气味。他的气味中,已经有一半钢铁和水泥的味道。我知道,他很快就要被钢铁水泥填满,现在,他只是一个盖了一半的建筑。

虽然我不再信任人类,但我仍然喜欢接近人类。因为他们多少有些温度,有些活的气息。任何活着的东西,都需要相互温暖。包括狗,也包括人。

我现在很需要温暖,因为我怀孕了。

诗人

我想该是我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了。这个都市于我而言,就是巴比伦——那个受到诅咒而必将腐烂灭亡的繁华之都。我不愿随着这个城市一起腐败,虽然败坏是件容易的事;我也不愿意随着这个城市一起灭亡,虽然死亡是必然的。我应该去寻找那个“流着奶与蜜”的天堂。至少,应该找到一个可以接受我的诗的地方。世界很大,人也很多,这不会只是一个梦想。

但是,我该去什么地方寻找呢?或许,我可以去问问那条晒太阳的狗,它看上去比我要智慧。它去哪了?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它了。可能它正在自己的天堂里懒洋洋地晒太阳。

流浪狗

我在一个看上去比较安全的地方产下了六个孩子。我觉得现在的我很伟大,因为我是六个孩子的母亲。虽然现在我要花更多的精力来寻找更多的食物,要用更多的警惕来保护我的孩子,但是,我真的很幸福。

下午,我回去的时候,看到一群孩子在我的家前吵吵嚷嚷,其中一个拿着木棍,很努力地向里面捅。

我听到我的孩子在哀号。我愤怒了,完全忘记了流浪狗的原则,凶猛的冲上去,大声警告那些孩子。拿木棍的男孩似乎并不在意我的警告,抡起木棍朝我打来。我不会退步的,我要赶走入侵者。我灵敏的避开木棍,准确地咬住男孩子的手。他发出惊恐的惨叫,拼命甩开我,跑开了。

孩子,我的孩子。幸好,他们只是受到点惊吓,没有什么事。这个地方不再安全,我要搬家。

夜幕降临前,我又听到那个男孩的声音,还有其他两个人的脚步声。

我伏在窝里,告诉孩子们不要出声。脚步声靠近了,在我的家前停下。

他们互相说了几句话,然后,有个人拿了木杆向我捅来。我跳了出去,捍卫我的领地。他们并不害怕,与我保持一定的距离。其中一个男人向我伸过一根长杆,到我头顶上时,我感觉脖子被绳索套住了。这是种熟悉的感觉,就像过去主人替我套上项圈。但是,这个项圈却越收越紧,并且将我拉起来,离开地面。我努力挣扎,仍然无法摆脱。渐渐,我失去了知觉……我的孩子……

诗人

生活就像强奸,不是去反抗,就是去享受。

我忘了这句话是谁说的,但我觉得这句话很经典。

留在这个城市中并非不好,何况公司里升了我的职。这里的确遍地是黄金,只要肯弯腰,就可以捡到。我以前一直错了,一直在做梦,做一个诗人的梦。现在,梦醒了。生活中可以有梦想,但不能只有梦想。

或许,以后我还会写诗,只是不会在意有没有读者。自己做自己的读者,也是一件快乐的事。世界真的很美好。

那条狗呢?很久没去广场了。它还是在那里懒洋洋地晒太阳吧。一条狗的追求和满足,也就是如此罢了。我以后,会在自己买下的海滩前舒舒服服地晒太阳,最好,再买上一条狗,让它陪着我一起晒太阳。

照进现实的理想——写在《物事新篇》之后

《物事新篇》其实都在讲一个主题:梦想与现实。

星爷曾经说过,人没有梦想的话和咸鱼有什么区别。世间也有许许多多追逐梦想的人,甚至可以为了梦想而窒息。

但梦想并不是理想。她天生带有浪漫的色彩,带有如同暗恋般的羞涩与美好。

通过《物事新篇》,我讲述了四个梦想与现实的寓言,试图从不同的角度来度量一下梦想与现实的距离。或许这些视角灰色过于厚重,远不如斑斓的色彩那样使人愉悦和振奋。但是,我只是觉得,梦想是不是也应该和现实一起承受批判或鞭挞?

所以,在《残梦》中,我让蚕的梦想与现实一起死去——梦想与现实之间质的差异是无法弥补的。海伦可以梦想三天光明,并让读者为这个不能实现的梦想而感动。但是,很多没法实现的梦想怎么办?我们不可能为了每一个梦想而感动。《甲方乙方》中利用虚构的阿依吐拉公主,将废宅的梦想转为念想,这或许是一条途径。但在《残梦》中,这个梦想必须死。真的,梦想照进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同归》是全部四个故事中最有可能实现梦想的那一个。如果给予两棵树足够的时间,他们是可以结为连理枝的。但是,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到底是哪一个先来临?努力,足够的努力,甚至奋不顾身的努力,在多舛的命运中,只因一个意外而瞬间变得毫无价值。难道,就此就可以放弃努力么?绝不可以。所以,对于两棵树的梦想,我界定他们还是没有遗憾的。

《陌路》,是对中年人梦想的一个折射。意气风发的青葱岁月已经远去,大大小小的生活压力日日缠绕。他们的梦想就此消没了?没有,完全没有。只是他们的梦想不再生动。对他们而言,那曾经是闪亮的流金岁月,但也是残缺的。如同永远看不到的冬季,四季残缺,无法轮回。

不过,总还是要给人一点希望的,就连鲁迅先生还愿意在革命者的坟头留下一个花环。对于人皆有之的梦想,我总不能吝啬到一丝阳光也不给予。所以又有了《殊途》。从标题上就可以看出,我认为梦想和现实最终还是殊途同归的。

《殊途》如果用镜头来表述,应该是镜头在黑白与彩色之间切换。流浪狗的镜头,以暖暖的明丽色彩开头,直到最终定格为一副黑白照片。诗人的镜头,开始就是阴郁的默片,直到他想起流浪狗的那一刻,画面才变为彩色。

或许,大概,有人能够理解我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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