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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歌,一个人

一首歌,一个人

作者: 丽珺 | 来源:发表于2015-11-30 14:41 被阅读114次

    真的爱你

    无法可修饰的一对手,带出温暖永远在背后。……

    第一次知道这首歌,是在高中的英语课堂上。老师提问,“What's your favorite song?”那个男孩子满不在乎又似有点哗众取宠地答:“Really love you.”那是我当初一直迷恋的男生,几乎全校都知道我喜欢他了。可其实从未对他有过任何了解,只是在某个上课的瞬间,看到他在阳光里走进教室。那个刹那,深深印在脑海里,仿似他整个人都镀了一层光。以后每每想起他,便是那个自带光环的模样。
      后来,当然知道这首歌是beyond的,写母爱。所以可以大方地在家里苦练,拿把破电子琴谈给妈妈听。可只有我知道,每每想起这首歌,第一个跳进脑海的,仍是他那副满不在乎又有点哗众取宠的表情。

    爱在西元前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摩拉比法典,刻在黑色的玄武岩,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

    其实这首歌让我想起的是两个人。一个,是把它介绍给我的L,初中高中外加师范一年的同学,更是多年老友。另一个,是1001,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
      第一次知道这首歌,仍然是在高中课堂。不过是上课说小话,当时又是同桌的L,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这首歌词。初看,我以为是他写的,直言以评:“写的还不错,但略有堆砌之嫌。”他楞,然后笑嘻嘻告诉我那是歌词。于是抢了他的随身听来听这首歌。配着古怪迷离的音乐,意外地顺耳。从此喜欢上周杰伦的音乐。
      仿佛是期中考试,考物理还是什么的,在考场上我的耳中不断回放着《爱在西元前》的旋律。万幸那场试没考砸,但那旋律始终在耳边。
      但是这首歌,后来关乎的,却完全是另一个人,然而引子,仍是这首歌。那是大二,初有了电脑的我开心地去找学校论坛。正好前一晚一个计算机知识竞赛上偶遇的本院师兄告诉我有个“新人类论坛”。俗到家的名字,然而却成了我后来大学几年异常重要的精神支柱。
      在新人类上看到的第一篇文章就是《爱在西元前》,作者是一个id叫“一千零一夜”的家伙。那是一篇小说,写得很不错,于是又陆续地去翻他其他的文章来看。略带颓废的文笔,但莫名让我倾心,可惜那会儿他已经很少上了,所以也少见新文。后来,不知怎的就加了一个QQ群,他也在那里,然后一群人一路的聊下去,各种插科打诨各种风趣幽默。再后来,我从版主一路做到管理员,与别的论坛合作开发新架构,遭封杀于是在我的小破台式机上运行了一个暑假或更久,种种种种,几乎耗尽我的精力与热情。当然也在这过程中交了许多好友or网友or损友,其中就有1001。
      于是,晃晃悠悠的也就到了大四,有同学搭桥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帮我完成一场黄昏恋,弥补未能恋爱的大学生活。其实是另个专业的同学,然而也来往不多,一起上过大课而已。那个男生来来回回的追求,我对这种追求又是茫然,又有种无奈的不甘。兔子说你可千万不要和那个男生从陌生的熟人变成熟悉的陌生人,我说不会,可又不知结果会怎样。然后有天,那个男生一定要我下去陪他吃晚饭。天冷,实在不想下楼,可他威胁说我不去那他就不吃了,还说他有胃病云云。然后心不甘情不愿地下去了,回来自然很抱怨。向1001诉苦,被嘲笑“你真是个善良的小丫头。”然后他说“我要加把劲了,不然你被这小男生给抢去了咋办?这小男生有前途,当年我装病骗小姑娘的招数都会用。”莫名的觉得安慰,然而却又有种空茫的不安感。然后迅速地和那个男生淡下去,没有了来往。
      后来,居然顺理成章地就恋起爱来。那是一场旗鼓相当的对决,有我向往的爱情的一切:互相欣赏、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彼此相爱。尽管异地,但仍甜蜜无比。我们都不相信诺言,他不敢许海誓山盟,我不想要海誓山盟。所谓海誓山盟不过是几句言语,若是最后能在一起,自然成真。如若不然,岂不是对往日自己的背叛?
      再后来,成了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他莫名失联,我百般纠结。沫沫说“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个劫,也许1001便是你的劫。”而后,艰难放手,每一个痛苦纠结的背后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直到很后来,收到他说的一句话,“如果跟着我,你就毁了。”莫名地觉得解脱,仿佛一切终究有了一个closure。他终究是那个浪子,我终究是那个温婉乖顺的外表下隐着不羁豪情的“好”女孩。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值得等待……

    仍是高中,因着对班主任不守诺言将我与好同桌调开的不满,我自弃地搬着桌子跑到最后一排去坐,然后和林成了同桌。当时的林,有许多传说。浪子、情圣、当地地下世界的王……等等等等,充满神秘色彩的他坐在我旁边,成了我这个满脑子幻想着侠客世界的快意恩仇,憧憬着所谓道上的各种风光的好奇家伙最好的猎物。成天缠着他给我讲他们混道上的各种故事,他每次都拿没啥好说的打发我。偶尔被我缠得不耐烦了,或者自己有兴致了,会和我说一些。
      但和我听到的传说不同,也和我从古惑仔之类电影里看到的不同。林的故事里,道上的故事很残酷,并不只有传说中的热血与义气,还有许多冷冰冰的利益考量。他和我讲被人打得浑身青紫藏在朋友租住的小屋里半个月才敢回家以免妈妈担心,和我讲他很多时候都尽量留人一线能放过的时候就放过,和我讲打架和打群架的要诀,出手要狠要快要怎样打才会更好的保护自己,有时候会和我切磋下,虽然我会被他打痛但也明白这才是真正的痛着才是真正的所谓江湖。
      林坐在那里,最喜欢哼唱的便是这首《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往往在他唱的时候,我在旁边冷冷接一句“没有。”我想也许他唱,是在怀念那回不去的好学生时光,我说没有,也是在提醒他面对现实吧……

    再见二丁目

    原来过得很快乐 只我一人未发觉……

    这首歌,让我想起师兄。其实关于师兄有很多首歌,然而想起师兄,想起的,往往便是这首,以及另一首《K歌之王》。
      师兄唱歌很好听,我很爱唱歌。于是我们师门出去唱K的时候,往往便是我们的麦霸时间。第一次发觉师兄唱歌好听,便是他唱《K歌之王》,虽然粤语发音并不算标准,但状似无意实则不甘的那种感情,表达得恰到好处。于是便很爱拉师兄去唱歌,记得有次我们朋友几个还有师兄以及他同学一起去唱K,师兄和我习惯性合唱《向天再借五百年》。我友Memphis无奈吐槽,你师兄唱还是蛮好听的男中音,到你这就变搞笑童声版了啊喂……
      不过印象最深的《再见二丁目》,当然另有缘由。那是我生日,我把MSN签名改成了“再见二丁目”师兄问我出处,我告诉了他。不到半分钟后师兄的签名改成了“原来过得很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再后来,下午去唱K,师兄独资买了很大的生日蛋糕,在当时的我们而言可谓奢侈。可是同一天,也是我将为了走出一场伤筋动骨的网恋兼初恋(1001)而不靠谱地选择了的所谓喜欢了我很多年的人介绍给师门大家的时候。当时,坐在那人身边,听师兄深情款款注目于我唱《K歌之王》,只觉五味杂陈。一切仿佛都不对,错的人,对的时间;对的人,错的时间。
      再后来,师兄毕业送别,还是唱K。酩酊的我在宿舍楼下得到师兄的一个拥抱,在拥抱刹那,我晕晕乎乎觉得师兄的嘴巴有股子清新好闻的青草味道,很好奇和他接吻的话感觉会怎样,当然行动的小矮子我还是灰溜溜地任时光匆匆飞逝了。甚至那个拥抱,都是在另个同学“师兄要走了,我们都要抱抱帅哥师兄”的提议下。
      后来的后来,我们相忘于江湖……

    Scarborough Fair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She once was the true love of mine.

    其实这首歌让我想起很多人,想起那个青春飞扬的年代,想起吉协那半场雨中的“出走”。可是最终想起的,还是ZW。
      和ZW是在学校英语角认识的。在一众“May I speak to you?”的小孩子和各色口音的chinglish大叔中,声音好听而发音过得去的ZW得到我的注意。后来,居然ZW和与我同去的同学是老乡,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对的时候同学就把我的联系方式给卖了。后来,便熟悉起来,那些月下漫步,那些围湖夜话……有天正在听Scarborough Fair,正好ZW在旁边,遂分他一只耳机。后来他带我去图书馆看老电影,《毕业生》,说那是对他影响很深的一部电影。可是不管《毕业生》的影片再怎么好看,其实在我印象里关乎这首歌的,仍是吉协那半场雨中的“出走”,阿飞带点声嘶力竭的假声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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