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方法,是从我们自身出发的综合陈述法。综合陈述法分三个步骤和一个技巧。
三个步骤是说话的内容,一个技巧是说话的方式。
综合陈述法第一步,陈述事实。什么是事实?就是最没有争议的部分。在同事迟到的例子中,一星期迟到三次,这个就是事实,是最没争议的部分。
综合陈述法第二步,说出你的想法。根据上面我们讲到的行为方式模型,你的想法应该是在事实而不是在猜测的基础上。你可以这么说:“我注意到这周你已经迟到了三次,这大大影响了我们的工作进度,我想你应该注意一下。”
综合陈述法第三步,询问对方的观点。回到“同事迟到”的例子中,你最后可以可以这么说:“我注意到这周你已经迟到了三次,这大大影响了我们的工作进度,我想你应该注意一下。你觉得呢?”
我们看这句话的结构,从陈述既有事实,表达自己想法,到询问对方观点,基本做到了心平气和地和对方交流。能达到这种效果,正是因为我们的观点是建立在事实而不是猜测的基础上。
但有的时候还不够,我们在做好说话内容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学习综合陈述法在说话的方式上的一个技巧:试探性表述。
就是让我们的语言表达更加柔和和精确。因为有些时候,事实虽然存在,但事实本身就让人不快。比如同事一星期迟到三次,你当面说出来这个事实,就可能让他感到羞愧或者冒犯,让他感到压力,没法继续交流。
所以我们可以软化一下语言,不用“事实上,你已经迟到了三次”这种比较硬的表述,而是用“我注意到,你这星期迟到了三次”或者“你这星期好像已经迟到了三次”这种软化的语言。
这中间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我注意到”“你好像”这些说法,虽然也是表述事实,但其中包含着你的主观认知,所以能给对方留下一个解释的空间,让他更愿意说出自己的想法。
另外,有时候我们还要确保表述的精确。比如,“你这星期总是迟到”和“你这星期迟到三次”,前者“总是”这两个字中存在着责备、埋怨等负面的价值判断,不符合事实,比较强硬;后面“三次”就比较精准,而且基于事实,更容易让对方接受。
综合陈述法,是从我们的角度出发,在说话内容和说话方式上下足功夫。那如果我们自己已经做到了这些了,但对方仍然沉默,或者使用语言暴力,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呢?
《关键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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