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创世纪》里说:任何法律制度都有个基础,就是要在法治与人治之间取得最适当的平衡。
——重要的是“平衡”,而不是绝对的“正义”,实际上,绝对的公平正义是不存在的,只能相对而言。我们总以为,法律和制度是“冷”的,只是一款款条文,实际上法律制度是“暖”的,背后是社会人情。因为,法律制度本就是因社会人情而生,为社会人情而立。
《法律创世纪》里说:任何法律制度都有个基础,就是要在法治与人治之间取得最适当的平衡。
——重要的是“平衡”,而不是绝对的“正义”,实际上,绝对的公平正义是不存在的,只能相对而言。我们总以为,法律和制度是“冷”的,只是一款款条文,实际上法律制度是“暖”的,背后是社会人情。因为,法律制度本就是因社会人情而生,为社会人情而立。
本文标题:法律创世纪: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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