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当费曼还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的时候,他在家里设立了自己的实验室。在一个旧木箱内装上间隔,外加一个电热盘。他会用这个简单的设备炸些薯条给自己吃。他喜欢收音机,创建了费曼广播电视台,当上了孩子王。并且他成了修收音机的高手,用想的方法修好了各种成人用坏了的收音机。
面对谜题时,费曼有一种不服输的死劲。只要一开始研究某个谜题,他便停不下来,非要把它解开不可。因为他想,反正这么多工夫都花了,决不能半途而废,必须坚持到底,直到找出它的问题才能罢休。他成了猜谜高手,并且自创了数学符号。但他和同学讨论问题时,因为同学不认识那些符号而不服气。费曼意识到如果要和别人讨论,就必须使用大家都知道的标准符号。发现问题在哪里,想出办法把它解决,跟猜谜一样有趣好玩。
费曼十七八岁的时候,在姨妈家的旅馆里打工。他的薪水一个月22美元,一天实际工作时数是11到13小时。当费曼给老板提议应该多领一点工资,而不需要跟客人拿消费时,遭到老板的嘲笑。和费曼一起打工的一个同事不明说直接指让他去做,训练了客人养成给消费的习惯。费曼在打工期间,发明了处理托盘的新方法,结果所有的东西都掉在了地上;在阅读完《达芬奇密码》后得到灵感,设计了顺手关灯的小发明;发明了切豆荚的好方法,结果把手指摊上道口血流如注;想到了用铁丝固定刀架的方法切马铃薯,结果遭到厨师的训斥;想到了节省时间接电话,又遭到老板的责怪。费曼充分理解到,进行改革创新是很困难的事情。
( 二 )
费曼 在进入麻省理工学院之前参加了一个犹太兄弟会的聚会。在聚会中收到一些建议,例如在大一就参加微积分检定考试,可以免修一些学分。兄弟会分为两派,一派喜欢交际,喜欢跳舞;另一派是书呆子,只知道读书。两派内部分裂很严重,后来经过妥协让步,两派达成了团结、互相帮助的协议。一派人教一派人思考,另一派则教别人如何交际。
费曼是个书呆子,在他向兄弟会的人说他找了一个女服务员做他的舞伴时,遭到兄弟会成员的阻止,并且为他找了另一个舞伴。因为自己只是个大一新生,尽管费曼认为他们错了,可是没有足够的自信来组织他们破坏自己的约会。
费曼在正式入会的时候,新来者会被兄弟会的人以各种方式戏弄。在严寒的冬日里,他们把新来者双眼蒙住,带到杳无人烟的荒郊野外,丢在冰封的湖边。新成员必须找到回兄弟会的路。在大家不知道如何找到出路的时候,一个叫梅尔的家伙找到了回去的方向。他的解释是,在电话线愈多的地方,就一定是通往人多的地方。
在全校大一新生与大二生的污泥对抗赛后,费曼他们在夜里遭到了大二生的绑架。尽管费曼是个不擅长运动的人,但他不希望兄弟会的哥们发现他是个“娘娘腔”。费曼发现这是一个新的状态,新的世界,可以为自己塑造新的名声,于是拼命和他们缠斗。奋战许久不肯被绑的经过,为他赢得了绝佳名声,他再也不担心“娘娘腔”这档子事了。
费曼的两个室友是大四的学生。在他们很用功地解一道看起来很简单的物理习题时,费曼参加了讨论,并且破解了题目。能解答出的原因是他从百科全书里看来的。从此室友经常和费曼讨论他们的物理题。尽管有很多题费曼接不出来,但他到大二那年开始修物理课时他的物理却突飞猛进。
费曼在一次舞会中,结识了两个女孩。一个有严重的重听,另一个几乎聋了。她们带费曼去了一家旅馆。在那里有一个专门为聋哑人举办的舞会,很多人都能感受到音乐的节奏,随之起舞,还会在乐曲结束时鼓掌。费曼感到很有趣, 因为每个人都很快乐也很自在,似乎没有什么沟通上的障碍。费曼觉得真是一次奇妙的经验。
费曼在麻省理工读书的时候,喜欢捉弄别人。在捉弄完同学和一个老练的物理学家后,费曼意识到,很多人都不是透过了解而学习,而是靠背诵死记或其他方法 ,因此知识的基础都很薄弱。有这种弱点的人很多,就连学有所精的人也不例外,他们是一群不知变通的家伙。
费曼捉弄完女服务员和兄弟会的同学后得出的结论是:尽管自己说的是实话,却没有人相信他。因为他们的固定思维模式指导了他们的行事方式。
费曼在回家度假时有一次参加妹妹隶属的女童军团举办的妇女会。在宴会进行中,他穿上了一件滑稽衣服,用各种表达情绪的声音朗诵了一首诗,女孩子们很开心。而童军团团长和老师却在讨论费曼的诗究竟使用了意大利文还是拉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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