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承认,有那么一刻,我动心了。
学校西门外的五四路和青年街交叉口,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超市,供应学生的所学所需。一到下课或放学,本来宽阔的马路就会被来来往往的学生挤得水泄不通,寸步难行。
我是超市的常客,几乎每天都会乐此不疲地奔走在超市和宿舍之间,去淘那些新鲜古怪的本子和各种口味的零食。
后来那些在超市做兼职的学生都和我熟起来,偶尔说笑打闹,一起调戏超市门口那个帅帅的收银员也是常有的事。
谁知竟因此成为他那些绯闻女友的眼中钉,肉中刺。
苍天作证,我对他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只是单纯的喜欢他那副好皮囊。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和电话。
突如其来的争吵发生在中午12点的食堂门口,正是下课时间,大批的学生开始涌入食堂犒劳自己饿了一上午的肚子。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被那群女孩拦下来,堵在食堂门口,丢尽了面子。
直到后来我和宋承哲熟到无话不说,也依然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嚷嚷着要他赔我精神损失费。
他说那你得怪我妈,给了我一张这么帅的脸,走不完的桃花运我也没办法。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看到他那张嘚瑟的脸,我真恨不得冲上去给他两拳塑造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看还有哪个女生敢再过来倒贴不要钱。
对了,宋承哲就是那个被我调戏的收银员。身高178,体重50,不算高,有点瘦。最重要的是,他读中文系,一年级,我不用口口声声叫学长,把眼睛笑成一朵花。
那天他突然冲进人群中,一句话都没说拉起我的手就跑,中间撞到了很多人,包里的笔也跑丢了好几支,可停下来的时候看到对方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样子,还是笑的直不起腰。
他说我叫宋承哲,我爸是大学老师,教哲学。取这个名字,是希望我能继承他的事业。听完后我更是笑到肚子痉挛,满眼泪花,在葡萄架下的藤椅上滚来滚去说不出一句话。这么土的解释,怎么配得上他那张帅到掉渣的脸。
不过那天阳光很好,透过葡萄藤蔓照进来的光细细碎碎地落在他身上,似乎给他镀了一层光。
恩,红色的帆布鞋底沾了几粒新鲜的泥土,蓝色的牛仔裤上起了褶皱,格子衬衫因为刚才的奔跑扣子已经开到第三颗,性感妖娆的锁骨一览无遗。
我承认,有那么一刻,我动心了。甚至没有再跟他计较刚刚所受的委屈,彼时的不愉快也烟消云散。
当然,后来他请我吃了饭,看到就会流口水的酸菜鱼和香甜糯软的白米饭。餐厅的老板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年纪不大,好像和他很熟,可是餐厅却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十七号”。
吃饭回来时路上已经没有多少人了,他把我送到宿舍门口,正式地说了一句对不起。好在我天生温柔善良又贤惠,酒足饭饱之后大度地原谅了他。
我们,这就算真正认识了。
2.你不说,我就当你不喜欢我吧
我一直觉得那群女孩都是来者不善的主,不会轻易地放手,更何况那天我们唇枪舌剑,胜负未分,无果而终。
可她们后来再没有找过我,也许是我道行太浅,入不了她们的法眼。也许是,看到我和宋承哲走在一起,珠联璧合郎才女貌不忍打扰。反正再没在我眼前出现过。
我和宋承哲倒是变得形影不离起来,仿佛成了患难之交。
他兼职的时候我就坐在超市门前的空地上晒太阳,背靠着墙,看来来往往的人匆匆而过,脸上带着不一样的喜怒哀乐。他上课的时候我就坐在他旁边看小说,偶尔看到呆萌犯二的男主会摇着他的胳膊笑的旁若无人,花枝乱颤。
每次走在路上说说笑笑的时候,很多人会误会我们的关系。
我曾经问过他喜欢什么样的女生,他吞吞吐吐半天回答不上来。没想到外表张扬的他内心还有点儿小羞涩。
不过,他认真思考的样子和抓头发的动作肯定让不少路过的女生流了口水。我骄傲地站在他身边,向所有喜欢暗恋他的人无声的示威。
可是宋承哲,我们貌似暧昧的关系,却总也不能修成正果,你不开口,我怎么知道你喜不喜欢我。
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硬伤吧,他不说,我不问,彼此心照不宣却又无名无分。
那个时候年纪小,轻易就动了情,哪里分得清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
所以,宋承哲,你不说,我就当你不喜欢我了。
3.我好像遇到梦中的那个王子了
大概是快期末考试的日子,我跟着宋承哲在图书馆复习,他看书,我看他。
那段时间我常常跟他说我经常做一个相同的梦,梦里有个少年对我微笑,让我每晚都睡不着。
他轻轻拍我的头,用迷死人的笑容告诉我我想多了。
后来在西门街角,我真的遇到一个少年,让我甘愿退去一身骄傲守在他身边。
我躲在宋承哲身后,眼睛透过他下垂的手臂与身体之间的缝隙指给他看,并怂恿他去给我要电话。
他大步流星地走过去,伸出长长的手臂给那个少年一个理性的拥抱。然后,冲我眨眼睛。
我捂着嘴巴不说话,因为少年的眼睛里冒出了无数愤怒交加的小火苗,好像再多一点儿就会将宋承哲点燃。
可他似全然无觉,拍着少年的肩膀说,哥们儿你怎么才回来,怎么样,西藏的露水有没有把你的灵魂洗涤的更加赤裸?
然后那个少年推开他,整整衣襟,平静地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然后,翩然离去。
我拍着宋承哲的肩膀哈哈大笑,你几岁啊,这么老套的搭讪也敢拿出来,我都不好意思看。
他瞪我一眼,仿佛在说你刚才看的不是挺带劲吗。
后来我们回去的时候,他突然说,禾景菲,你都没有抱过我,不能让他第一个抱你。像是自言自语,却足够我听得清楚。
我真的读不懂他,有的时候很煽情,有的时候又有点儿无厘头。不过他到底没有将他的挽留说出口。
我越来越喜欢那个酷酷的少年,和宋承哲待在一起的时间慢慢减少,因为我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在经历无数鄙视的目光后,少年终于开口,喂,喜欢我也不用这样吧。
大功告成。那天,我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的教室,还偷偷在他的手机上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
米贤,任何一个吃货都会喜欢的名字。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宋承哲,他的眼睛里有一闪而过的悲伤,可转瞬即逝。
这样深爱却不勇敢的他,大概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男孩吧。因为我未曾有过永恒的心动。
4.米贤,我真的喜欢你
我不知道不可自拔地喜欢上米贤是不是一场背叛,可心里总有隐隐地不安。
和他在一起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变得更像女孩了。走路的时候不再像一阵风,闲暇的时候也能静下心来学学化妆。
我想,我禾景菲终于也遇到了爱情。
和米贤待在一起的时间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他愿意陪我走很远的路去逛街,愿意跟在我身后耐着性子看那些花花绿绿的发卡。
可我一直疑惑,当初躲我那么长时间的他,怎么会轻易地答应我的盛世邀约。然后一心一意,说要陪我一起直到白了头发掉了牙。
哪个女孩能拒绝这样的蜜语甜言,我瞬间沦陷。
和乘哲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面,原来日日光顾的超市也懒得再去招摇。不知道他最近过得好不好。
像他这样优秀的男子,应该得到更好的幸福吧。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米贤总是出其不意地给我一个个感动。比如所,他曾经在17号餐厅人满为患的日子里把我扛在肩头,在所有人都惊诧的目光中顺利找到座位,大声为我唱小情歌。他曾经在摩天轮升到最高点时在我的唇边落下一个轻不可闻的吻,深情地对我说我爱你。
我从来都不觉得他会是这样浪漫的男孩,还记得他和承哲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冷冷酷酷的,让人又爱又怕。
也许日久天长的陪伴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习惯,以前那样大大咧咧玩世不恭的我居然也会小鸟依人了。
黄昏的校园里,我时常挽着米贤的胳膊在环形操场上一圈一圈地散步,有的时候说说笑笑,有的时候彼此沉默。何况夕阳静好,醉人心窝。
这么帅的男孩站在身边,我满身自豪。可也有隐隐的不安,担心哪天他就被比我更好的女孩抢走。
杞人忧天,却总没想到,最先离开的那个人,是我。
不是找到了比米贤更好的男孩,而是找到了自己的心。
最近,越来越想承哲了。
5.你一定要分清楚,喜欢和爱是两码事
我一直是个粗心大胆的姑娘,可有的时候,也有自己的坚持。
比如说,我曾经很好奇的餐厅名字“十七号”。
是在一个飘着细雨的下午,我去找了那个眉目清秀的男孩。彼时的餐厅,人潮已经悉数褪尽,我要了一杯白水,坐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动,想着要怎样开口。
送走最后一位客人,他也拿了一杯白水坐过来。
他记得我的名字,他说景菲是吧,承哲怎么没有来。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只是答非所问地说,我今天是来听故事的。
他微微摇头,有点儿疑惑的眼神望向我的眼睛,企图看出些许端倪。
十七号的故事,我说。
他沉默良久,中间还点了一支烟,寥寥烟雾扩散在干净温馨的空间里,还没开始,我便想哭。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知如何开口的原因,有故事的人,心里总有一道疤。我不是大恶之人,不忍心轻易看他鲜血淋漓。
那便是我长大的开始吧。他讲了一个唯美凄凉的故事,滑稽的开始,落寞的终结。他说一直后悔没能告诉那个女孩,在十七岁的一年里,每一个月的十七号都是他精心准备的告白。传说只要满十二次,他们或许就能白头到老,生死不离。
可那个女孩在满十一次后,再也没有前来赴约。他说如果我当时把这个秘密告诉她,她是不是一定也会坚持到底,那一切都不再是现在的模样。
他一口口地喝着面前的白水,大概需要用水的冰凉平熄一下心中的燥热。
最后我问他,十七号餐厅是在等那个女孩回来吗。他说也许是吧。
突然有点羡慕那个被他爱着的女孩,他每天不知道要收到多少封情书,可却只为她一人,放弃所有的风华。
我走的时候,外面的雨还在滴滴答答地下着,雨滴似乎比来时更大了。他递给我一把伞,用低沉磁性的声音说,你一定要分清楚,喜欢和爱是两码事。
我想我明白了。
6.你愿意做那个教我成长的人吗
依然和米贤乐此不疲地散步聊天晒太阳。只是不知何时,我们中间多了一层相敬如宾的隔阂。
也是在被阳光普照的日子里,我发现,我再也没有去过葡萄架下的藤椅上坐坐了。
我自动避开那些和承哲在一起的回忆,不是忘记了,而是怕记起来的时候他不在我身边,我满腔的欣喜不知和谁去分享。
米贤,我想我是喜欢他的,他带给我无数的快乐和难言的感动。可是少年,当我学会成长的时候,终将负你一片痴情。
不奢求你的原谅,但愿在青葱岁月中,教会你成长。
那么,你愿意做那个教会我成长的人吗。
我没有想到我们的分手会如此的平和,就好像累了淡了,就要挥手告别,理所当然。
我说我明白了喜欢和爱是两码事,我喜欢你,可是我爱他。
他说我懂,总得有一个人教会你成长,我情愿心甘。
其实你们是认识的吧,在我之前,你们就曾把酒言欢,壮志豪言。可千算万算,总没有算对自己的心。
我无意冒犯,只是那天轻风微凉,吹起你蓝色的本子。熟悉的字迹记录着我的饮食喜好甚至生理周期。扉页上那个低调的名字刺痛了我的眼睛,宋承哲。
也是那天在餐厅翻看就餐记录,才发现你每次带我吃饭,不偏不倚,正好是十七号。
那好,既然你不勇敢,就让我来扛起所有爱情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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