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天都会浏览一些时事性文章,在文章中会有刊登或播放相关各媒体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这类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像其支付报酬。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以上这点属于刊登时事性文章的合理使用范畴。
那么,什么是刊登实施性文章的合理使用呢?
首先,我们得先理解,什么是时事性文章。法律规定的时事性文章,是指具有重大性和时效性的政治、经济、宗教方面的文章。
其次,刊登时事性文章的合理使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是媒体或网络上刊登、播放或提供;
2.被使用的作品为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3.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4.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小结:刊登时事性文章的合理使用,须包含四方面内容:媒体刊登、特指三方面的时事性文章、已经发表,作者有声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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